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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虎糾英

    分手費?

    分手費怎麼說起?兩個陌生人變成情侶,難道不是靠情感維繫的嗎?你付出情感的同時對方也付出了,你花時間的時候人家也沒閒著。相互是平等的

  • 2 # CY故事

    CY導語:

    愛情有的時候是很簡單的一件事情,兩個人看對眼了,確認過眼神,就在一起了。因為一瞬間的感情迸發,兩個人就像是連體嬰兒而一樣,每天都想要連在一起。

    於是,就這樣同居了,很多女孩子真正愛上一個男人,真的就像是飛蛾撲火一樣,哪怕最後還是會分手,可依然無怨無悔,愛得真誠而炙熱。那麼,要是同居一段時間後,兩個人因為各種原因分手了,女生吃虧了,那麼到底該不該要分手費呢?聽聽一些男士的說法。

    @半暖半夏

    當然不該要啊,情侶之間同居是你情我願的事情,憑什麼還要我給分手費啊?談戀愛的時候花我的錢都夠多了吧,哪有這麼好的事情,分手還要給她錢。反正我是不會幹的。我談過兩個女朋友了,現在都分手了,有一個同居過,一個沒有,但兩個人都沒有要分手費。所以我覺得不該要的。

    @花蟹

    我替廣大男同胞們說一句公道話啊:“憑什麼啊?”同居就你覺得吃虧了,那麼從一開始你就不應該答應同居啊,因為這種事情是大家都同意的。我們掙的錢也都不是大風颳來的。相愛的時候好好愛,不愛的時候就不必要糾纏了,在經濟上更是如此,所以我覺得不應該要。

    @煙雨

    這種事情看兩個人吧,我覺得一般都不會要的,除非那個女孩真的很愛錢。同居這種事情也不能說是誰吃虧了吧,反正大家都一樣,戀愛的時候懂得關心愛護彼此就好了,沒必要分手後還要給分手費,除非的特別有錢的男人,或者是女孩子懷孕了,但是男孩卻拋棄了她,這兩種特殊的情況我覺得倒是可以多少給一點吧。

    @記憶中的你

    我覺得不需要啊,我談過3個女朋友了,而且都分手了,並且也都同居過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做什麼事情也應該事先都知道結果。兩個人談了最後不合適最後分手也很正常,所以我覺得不需要分手費,好聚好散就可以了。

    @josen

    我覺得需要吧,怎麼來說都是女孩子吃虧了,所以我覺得男人要真的曾經愛過她,那麼分手了不能再給她愛了,給點物質上的賠償也是應該的。但是我還沒有分手過,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已經3年多了,現在也在同居,我覺得我們會結婚,不會分手。但如果真的有那一天的話,我想我會給一點分手費吧。就當做是我對她的補償。

    CY結語:

    看了那麼多的回答,大部分的男士都覺得不應該給的。其實從女生的角度來說,確實是女孩子吃虧一點,但現在已經不是過去的那個年代了,大家對這種事情也已經司空見慣了,所以,不給也是應該的。畢竟這是兩情相悅的事情,不要到最後分手了還要鬧得那麼不愉快。

  • 3 # Anthony赫本

    分手費,是很扯淡的。提出這個問題也純屬扯淡。什麼都是相互的,都為此付出了很多,只不過最後不合適沒有在一起罷了。

  • 4 # 雲舒250

    不應該要。感情是雙方的。互相有感情的話,兩個人就在一起。如果有一個不同意,儘快分手。沒有必要耗費那個時間。

  • 5 # 陳耳朵先生

    如果對方是一個有責任感,善良的人,當分手時你索要分手費,對方有可能會給你。但如果對方是一個吝嗇,小氣,毫無責任感,這個時候你就要小心了,因為你提出要分手費,不光對方不會給你,有可能還會去告你勒索。這個時候就得不償失了。

  • 6 # 和毛豆聊一聊

    你這個問的我就呵呵了。

    分手就分手了,怎麼還存在分手費一說呢?

    兩個人互相付出感情,走過一段路,

    不合適就分手了,要分手費怎麼解釋呀?

    是談戀愛呢,不是賣感情的呀!

    現在有的人,相親見面訂親,

    後來相處不合適了,男方拿回彩禮是應該的,有的男方還要自己送女方的禮物什麼的,

    真的是不能理解,你說你訂親拿的就算了,平時送的還要要回來。

    這真的現實無比了。

    所以呀。在一起時是情侶,分手了也別鬧太不好看,什麼分手費啊,瀟灑再見吧

  • 7 # 熊兵說教

    這個問題,很搞笑!

    分手時,你還去要分手費,等於撕破了雙方最後一點顏面!

    就算是要,你能要得回來嗎?

    但如果,你就是想讓對方噁心/堵心,那麼可以去要!

    但我覺得要回來分手費的機率幾乎為零!

    還有一種情況,在談戀愛時就籤一協議,約定如若分手,則須支付分手費多少多少,這種情況,當然是應該去要的。

  • 8 # 暮然一笑終成夢

    如今許多戀人在一起的那時候恨不能把全部全球都給另一方,可是在分手後又感覺自身努力那麼多沒有獲得獲得,想讓另一方賠償自身。那麼依據在中國法律的要求男人女人分手後能夠向另一方索取分手費嗎?一起來看一下吧!

    戀人分手之後能夠向另一方索取分手費嗎

    在中國法律要求:被告方因同居生活期內離婚財產分割或是子女撫養糾紛案件提出訴訟的,老百姓法院理應審理。

    1、以“分手費”之名規定付款一定的財產,則沒有法律依據,是不太可能得到法律適配的,對於無須理睬。

    由於終究在長期性的非法同居衣食住行全過程中,彼此對一些資產是將會造成現有關聯的,因而,必須開展切分。假如同居生活一方認為切分同居生活期內造成的公有資產,法院是會適配的。

    2、索取分手費有法律依據嗎“分手費”沒有法律依據就不太可能獲得法律適配,因而沒有必需再去搜集哪些直接證據來證實其“違反規定”。

    另外,索取分手費是違背社會道德和社會發展公共秩序的,法律只對合理合法的債務關聯受法律維護。因此,從法律方面上講,要不是同居生活期內的共同財產、或是合理合法的贈予關聯、負債債務關聯等,在分手之後索取分手費不是合理合法的,特別是在是與與有直系親屬者同居生活,損壞別人家中,然後索取分手費的,更不太可能獲得法律的維護。

    3、索取“青春損失費”一樣沒有法律依據此外,法律上都沒有說白了的“青春損失費”,因此同居生活一方位另一方認為“青春損失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不可以獲得法律維護。儘管有將會在情感續存期內寫過借條,但本質上也找不到借款方,換句話說,借條通常是“有名無實”的,是失效的。

    假如確實迫不得已或在詐騙、威逼的方式或是趁人之危等狀況下寫出付款“青春損失費”借條的,按照在中國民法的相關要求,一方以詐騙、威逼的方式或是趁人之危,使另一方在違反真正含義的狀況下做出的意思表示是失效的,是能夠變動或是撤銷的。到法院請律師打官司也沒辦法獲得適配。

    4、同居生活期內造成的離婚財產分割或經濟補償金,法院會依據狀況給予分辨假如是同居生活期內造成的離婚財產分割或經濟補償金,法院會依據具體情況給予分辨,可是,針對別的的說白了“分手費”、“精氣神損失費”、“青春損失費”這些花費,都歸屬於私底下的承諾,在法律上並沒有根據,因此假如告上法院請律師打官司是沒辦法得到適配的。

  • 9 # 那個小紅

    對於你這個問題,我覺得本身就不該提這個,原因有3:

    1.戀愛中都有付出,並不是只有一方付出

    在戀愛中,都是相互付出的,並不是說你付出了,你付出的比對方多,然後天經地義的認為,對方虧欠你什麼。

    其實不然,你在戀愛中確實付出了很多,可是你你另一方也付出不少哈,畢竟為了跟你在一起,人家也是拒絕了其他追求者,選擇跟你在一起。

    2.分手問對方要分手費,顯得你小氣

    你可能會認為你再戀愛中花了很多錢,但據我所知,在戀愛的時候,主要花費包括日常開銷,比如吃喝等,還有就是逢年過節、紀念日、生日等的花費,這包括小禮物,玩耍等,可這都是你自願為對方花的哈。

    這也是為了增進彼此之間的感情,所花費的錢,本身這些錢是用對了地方,也是鼓勵大家做的。

    只是你如果把這些為了增進彼此感情的花費拿來做說詞,覺得分手自己損失很大,對方應該給你賠償,只能說明你這個人比較小氣。

    3.如果愛一個人,出發點不應該是錢

    還有就是如果你很愛一個人的話,在面對對方提出分手,你最先應該考慮的應該是怎麼挽回對方的心,想方設法讓對方留下。

    或者面對對方提出的分手,確實沒法挽回時,你內心應該被傷心難過佔據了,根本沒有心思思考向對方索要分手費的事情。

    我們並不是說,分手了,啥錢都不用負擔了,而是有以下的錢必須要找對方要:

    1.對方找你借的錢

    如果你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對方因為某些事,向你借錢,明確說是借,不是要,那這種錢是可以要的,畢竟是借的,又不屬於感情方面的花費。

    2.你們一起借的錢

    還有就是如果你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為了做某件事,比如一起創業等去借錢,不是你一個人借的錢,這錢花在共同的事情上。

    這些錢也是可以向對方提出來的,可以是你們各自還各自部分,也可以是對方把錢給你,你拿去一起還,這也是說的通的。

    3.對方託你借的錢

    最後,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對方由於某些原因,可能是家裡有事需要錢,加上你本身也沒多少錢,這時去向別人或者金融機構借的錢,有可能你只是擔保人,還有可能你是借款人,但錢不是你花的,這些情況,都是可以向對方說明的,畢竟沒有必要因為分手,而吧這些借款放到自己頭上。

  • 10 # 小妖情感人生

    情侶分手時該不該要分手費?

    看情況,不能一概而論,現在的年輕人(不包括我哈,本人已婚)連談戀愛都目的不純,有的純屬用談戀愛來打發時間,根本沒想過要結婚,不信看看你周圍的人,十有八九就有這樣一個人。

    他們往往戀愛時間較短,時常更換戀愛物件,如果遇到了這樣的人,看清了他的真實面目,要趕快分手,及時止損,如果分手是自己提出來的,大可不必要分手費;如果分手是對方提出來的,那就得要分手費,因為感情不能被褻瀆,不但要還得多要,讓他知道感情不是鬧著玩的,只有讓他損失慘重,才會讓他長點記性。

    人生在世,百般滋味,唯有愛情最傷人,也有兩個人一直相親相愛,不分彼此的,但因為種種原因不能走到一起,這樣的分手可以是兩個人協議的,多數不會提及分手費。

    如果是女人提出的分手,男人百分百拿不到分手費,女人從不說給,就算說給,男人也不會要。

    如果是男人提出的分手,大多會給女人或多或少的分手費,在這我建議各位女孩,只要他給,你就拿著,畢竟錢不燒手,再說他提出分手就應該負一定的責任,哪個女孩的青春不珍貴,不能讓他白白耽誤了。

    真正的愛情是從相識、相知到相愛相守,期間雖然也有吵鬧,也有坎坷,但是不會分手,他們會步入婚姻的殿堂,從此相濡以沫,舉案齊眉,直到老的牙都沒了,這樣的就沒啥分手費可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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