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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玉妮

    三十年前的初戀情人有必要見面嗎?

    人生若初見,美好燦若花。三十年前的初戀,就讓他在記憶中存活吧!那是你靈魂的最美的風景,沒有經過生活的研磨,原汁原味,彌久留香。

    時間是無情的,三十年後,再相見,青春已逝,生活的皺紋已爬滿眼角眉梢,真實覆蓋一切。曾經所有的美好,在見面的一剎那,碎了一地。美的幻鏡被打破,連回憶都失去了價值!

    生活是向前的,放下即心安。只剩下祝福,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無關情感,無關風月!

  • 2 # 橘紅人家

    我以我的親身經歷告訴你,有,非常有必要見面。

    我20多年前的初戀情人,當初由於各種原因分開了,此後天各一方,再未謀面。我現在有了自己喜歡的愛人,溫馨的家庭,和初戀情人是再無可能了,但在過去的某個瞬間,還是會想起她,比如她現在做什麼呀?她現在在哪裡?過得好不好?等等。

    去年同學聚會,她也來了,可是那麼多女同學,我一個都認不出來,當初個個苗條纖秀,現在個個體胖如豬了,後來經聚會組織者班長介紹,我才知道體型最胖的那個就是我的初戀情人,當時我很失落,幾乎沒有勇氣上前和她打招呼。

    聚會後,我對初戀情人再無一絲想念了,還是覺得自己的老婆好,我現在都是一門心思撲在事業上,和經營自己的婚姻家庭上,所以我說一定要見上一面,可以斷掉很多雜念,連回憶都沒有的雜念。

  • 3 # 揚州談先生的雜文隨筆

    如果,你還帶著以前的憧憬,那就不要見,因為已物是人非,如果,你是帶著對過去的回憶,那就見,因為牽掛從此了卻……

  • 4 # 阿黛5

    見或不見他(她)都在那裡,30年後也許他更有魅力,她更有韻味,如果雙方都離婚了可以再續前緣也是有可能的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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