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什麼手續。
注意事項:
1.購票需提前申請,以便航空公司做特殊安排,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需要航空公司提供供航空器上使用的醫用氧氣、託運電動輪椅、機上專用窄型輪椅、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團體提供服務、攜帶服務犬進入客艙等設施或服務時,應在訂座時提出,最遲不能晚於航班離站時間前72小時。以便航空公司進行協調和準備,並透過其訂座系統或其他手段,確保該需求被記錄,並及時傳遞到相關人員。
2.在飛行中需要使用醫用氧氣以及在飛行過程中沒有額外的醫療協助無法安全地完成航空旅行的殘疾人,需要向航空公司提供醫療證明。無法對機上工作人員介紹的安全說明和注意事項加以理解或作出反應,或不能與承運人的機上工作人員進行交流的殘疾人以及不能自行從航空器上緊急撤離的殘疾人需要在乘機時有陪伴人員。
3.《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規定,除安全或法律另有規定外,承運人不得因殘疾人的殘疾造成其外表或非自願的舉止可能對機組或其他旅客造成冒犯、煩擾或不便而拒絕運輸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同時,當承運人因安全等原因拒絕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提供運輸時,應向其說明拒絕的理由。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要求提供書面解釋的,承運人應在拒絕運輸之後10日內提供。
乘機選座有講究
4.殘疾人在乘機當天應提前3小時以上來到機場,這樣有更充裕的時間辦理登機牌、行李託運、安檢、登機,同時在遇到航班時刻變更等特殊情況時也可以更從容地應變。另外,殘疾人自己的輪椅需要託運的,可使用機場的輪椅,如果願意在機場使用自己輪椅的,可使用其輪椅至客艙門。屆時,航空公司及機場工作人員也會提供協助。
5.在普通航班上,殘疾人旅客可優先登機。在辦理乘機手續時,殘疾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訂座需求。當使用機上輪椅進入客艙後,無法進入帶固定扶手的過道座位的,航空公司應為其提供一個帶活動扶手的過道座位或方便出入的座位;除安全理由外,航空公司應為陪伴人員安排緊靠殘疾人的座位;當殘疾人與其服務犬同機旅行時,航空公司應提供相應艙位的第一排座位或其他適合的座位;對於腿部活動受限制的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航空公司應為其提供相應艙位的第一排座位或腿部活動空間大的過道座位。
6.在飛行過程中,殘疾人可要求特別的、有針對性的服務,如:服務人員可協助殘疾人就座或從座位上離開;作就餐準備時,協助例如開啟包裝、識別食品及食品擺放位置;協助使用機上輪椅往返衛生間;協助有部分行走能力的殘疾人往返衛生間;協助放置和取回隨身攜帶物品,包括在客艙存放的助殘裝置。
不需要什麼手續。
注意事項:
1.購票需提前申請,以便航空公司做特殊安排,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需要航空公司提供供航空器上使用的醫用氧氣、託運電動輪椅、機上專用窄型輪椅、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團體提供服務、攜帶服務犬進入客艙等設施或服務時,應在訂座時提出,最遲不能晚於航班離站時間前72小時。以便航空公司進行協調和準備,並透過其訂座系統或其他手段,確保該需求被記錄,並及時傳遞到相關人員。
2.在飛行中需要使用醫用氧氣以及在飛行過程中沒有額外的醫療協助無法安全地完成航空旅行的殘疾人,需要向航空公司提供醫療證明。無法對機上工作人員介紹的安全說明和注意事項加以理解或作出反應,或不能與承運人的機上工作人員進行交流的殘疾人以及不能自行從航空器上緊急撤離的殘疾人需要在乘機時有陪伴人員。
3.《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規定,除安全或法律另有規定外,承運人不得因殘疾人的殘疾造成其外表或非自願的舉止可能對機組或其他旅客造成冒犯、煩擾或不便而拒絕運輸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同時,當承運人因安全等原因拒絕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提供運輸時,應向其說明拒絕的理由。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要求提供書面解釋的,承運人應在拒絕運輸之後10日內提供。
乘機選座有講究
4.殘疾人在乘機當天應提前3小時以上來到機場,這樣有更充裕的時間辦理登機牌、行李託運、安檢、登機,同時在遇到航班時刻變更等特殊情況時也可以更從容地應變。另外,殘疾人自己的輪椅需要託運的,可使用機場的輪椅,如果願意在機場使用自己輪椅的,可使用其輪椅至客艙門。屆時,航空公司及機場工作人員也會提供協助。
5.在普通航班上,殘疾人旅客可優先登機。在辦理乘機手續時,殘疾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訂座需求。當使用機上輪椅進入客艙後,無法進入帶固定扶手的過道座位的,航空公司應為其提供一個帶活動扶手的過道座位或方便出入的座位;除安全理由外,航空公司應為陪伴人員安排緊靠殘疾人的座位;當殘疾人與其服務犬同機旅行時,航空公司應提供相應艙位的第一排座位或其他適合的座位;對於腿部活動受限制的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航空公司應為其提供相應艙位的第一排座位或腿部活動空間大的過道座位。
6.在飛行過程中,殘疾人可要求特別的、有針對性的服務,如:服務人員可協助殘疾人就座或從座位上離開;作就餐準備時,協助例如開啟包裝、識別食品及食品擺放位置;協助使用機上輪椅往返衛生間;協助有部分行走能力的殘疾人往返衛生間;協助放置和取回隨身攜帶物品,包括在客艙存放的助殘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