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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峰情感故事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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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似水深藍
愛情是可以不分地域、年齡,只要兩個人在一起天長地久就好的。我有的時候心裡也會徘徊,到底愛情重要還是物質重要。真正的愛情可遇而不可求,是最豐富的,它是你的精神世界,人的心是不可以分割的,心在哪裡人就的在哪裡,要不然你會活的很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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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會聊
捨不得。
我自己就是這樣的,就用我自己的親身經歷來說吧。和男朋友是在大二在一起的,我比他大一屆。當初相識是在學生會,他是我部門的學弟,總感覺他對我和對別人不一樣,就是有種特別的感覺,應該就是喜歡的感覺吧,一個學期後我就同意和他在一起了,當初也沒想那麼多,就是僅僅的在一起,像別的戀人一樣,一起吃飯一起玩,根本沒想到以後會怎麼樣怎麼樣。
後來我身邊的人慢慢都知道我談戀愛了,熟悉我的人,懂我的人,真心對我的人,包括我的輔導員,都勸我說和他不適合,最後肯定不會在一起,讓我趁著感情還沒有很深和他分開。但是當時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她們越是這樣說我就越想證明給她們看我們會一直在一起的。不知道是年齡的問題還是自己沒有談過戀愛的問題,越來越多的矛盾在我們中間產生,但是這些矛盾都不能說明不愛對方,而是想給對方最好的,我就說服自己沒關係,睡一覺就好了,就沒有矛盾了,就可以和之前一樣開心了。所以,每次都在我們對方互相的認錯中又好了起來。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我要畢業了,都說畢業季也就是分手季,可是我們卻沒有。我爭取到最大努力,留在了學校工作,這樣就可以和原來一樣一起牽著手去吃飯,去逛街,去走我們熟悉的路。就這樣又熬過了最難過去的畢業季。
後來在父母的強烈要求下,不得不從學校回到了家裡,在家裡找了工作,而我們的事家裡人也慢慢的都知道了。
一個在安徽,一個湖北。
爸媽知道後,說什麼也不願同意,首先撇下距離遠近,經濟條件和他的不成熟爸媽就否定了,說以後不會很幸福,反而會生活的很累,很辛苦。而距離在爸媽看來也是接受不了的,不希望我遠嫁。總之,是不會同意的。當爸媽把這件事拿出來坦白給我說時,哭的很傷心,很難過,一方面我知道爸媽都是為了我好,不想我那麼辛苦,可以生活的開心點,一方面是真的捨不得將近兩年的感情,那時候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感覺心都要碎了。真的想過要不就放棄吧,得不到爸媽祝福的婚姻是不會幸福的,再說什麼時候能結婚還真的不一定,如果兩年之後,我們感情出現了問題,那麼我又該何去何從。等四年為了一個不確定的人真的值得麼?
直到現在我還是在堅持著,明明知道不能在一起,還是堅持著,不願分手,是因為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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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_A周逸群
這就好像許多人明明知道抽菸不好,卻依然抽著。
以我自己的經歷來說,我愛著一個姑娘,我們是初中同學,玩的很要好,越來越喜歡和對方在一起的感覺,她開心我開心,她難過我陪她,一直到初三畢業的時候,我懦弱的表白了,她答應了我,那個年紀的愛情是懵懂的,也是最純真的,
隨後我們分開了,現在回想是我對不起她,我選擇出去工作,她繼續上學,剛開始的甜蜜便經歷可怖的異地戀,彼此相聚著幾千公里,依靠著電話,文字聯絡著,明明不在一起,卻心在一起,我能感覺到她的愛,她為我寫了一篇日記,記錄著每天的喜怒哀樂,她傻傻的告訴我說,等我回來給我,就好像她一直在我身旁,那是我第一次落淚,也是我第一次深深後悔,後悔我為什麼要出來,
她為我拒絕來自身邊的誘惑,每天我和她聊到深夜也依依不捨,每年年底是我們唯一能看到彼此的時間,還小的她偷偷瞞著家裡,偷偷的見我一面,給我打的圍巾,我給她買ipad,她都退了,喜怒哀樂中,我們一起走到了高中,高中壓力大,學習也重,小丫頭還愛乾淨,洗洗弄弄便是12點,每天習慣的我會等她,即便說個晚安也是快樂,也是依依不捨。
距離可能真是道魔咒,太忙還是習慣孤單一個人了,還是長大了,還是相處那麼久已經用盡了所有的詞,我們走到了平淡,從開始的甜蜜,到後來漸漸的冷淡,遙遠的距離,便是一個擁抱都遙不可及,語言的蒼白,我們開始吵架,倔強的我們是如此相像。
我們一起從初中到高中,到大學畢業.....一起走過那麼多的辛酸,是我對不起你我的小丫頭,我來晚了,我放下一切來到你的城市,這是我們離得最近的一次,卻也是最遠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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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蔣計民959
謝謝邀請,有些人明明知道不能在一起還不願分手。有這樣的情侶,互相深愛著,由於天南地北,雙方家庭距離較遠,明知到父母不會同意也不願分手,還有的是因為家庭條件,或其它原因遭父母反對不願分手的。第三者,明明知道不可能在一起,還如膠似漆的不願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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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貝小寶V
明明不能在一起,卻還不願分手。我看很多人說是因為愛,因為捨不得。誠然,大多數是這種情況。但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我放在後面說。
不得不承認,愛情是一種神奇的東西,擁有著神奇的魔力,能夠讓人失去理智。哪怕明明知道前路只是痛苦,哪怕不被所有人祝福,卻仍然固執著不肯分開。因為愛情,所以可以暫時忘卻悲傷。因為愛情,所以捨不得分開。哪怕只有片刻的溫存,哪怕最終頭破血流,也要跟對方享受這最後的溫柔。
可我不明白的是,既然都這麼相愛了,都願意飛蛾撲火了,還有什麼能夠阻擋你們在一起?
你說“明明知道不能在一起”,我就想不明白了,在現代這個自由戀愛的社會,究竟有什麼力量阻止著你們?性格問題?家庭問題?或者說句不好聽的,像韓劇裡一樣,一方得了絕症?
不,我認為這都不是理由。如果真的像你所說的那麼深愛,一切都不能成為相守的理由。性格不合可以磨合,家庭阻力可以衝破,生病的話也可以守護。
可能是我的理解力有問題,我覺得,或許你們只是沒有那麼愛。
而另外一種情況,不可能在一起——難道其中一方或者是雙方都有了家庭?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只能呵呵了。明知不能在一起,明知這樣不道德,為什麼還要開始?害人害己!而明知害人害己還不肯分開,只為了享受一時之快,那隻能說這種人天性使然,寂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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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知道不能再一起,但還是不想分手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雙方感情基礎牢靠,但由於一方的客觀存在的條件,使兩人不能再夠長時間的在一起,比方說異地戀,有時他們有很好的感情基礎,雙方也都很瞭解對方,但就是由於異地戀,客觀條件限制了雙方的交流,心裡感覺不能在一起,但還是不想分手。還有一種原因是一方都遭到家裡人的反對,一方的條件,答不到另一方的要求,但也是兩人感情不錯,但感覺已經不可能在一起,但心裡互相還是掛念的對方不想分手。比方說有一方提出住房要求,而另一方暫時達不到購買房屋的能力,還比如一方父母對另一方的工作,自身的條件也不太滿意,遭到父母的堅決反對等等。還有一種是現階段感情不太穩定,你說分手吧,還有一些感情基礎在裡邊,經過長時間的兩人戀愛,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一方已經很習慣另一方的陪伴,但兩人在一起又感覺平淡無味,明明已經知道兩人不可能再一起,但還是“分手”二字說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