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外來看,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於 1978 年第一次釋出了《國際內部審計 實務標準》,1999 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該標準進行了重新修訂,並於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被認為是內部審計質量的衡量標準 [1] 。
從國外來看,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於 1978 年第一次釋出了《國際內部審計 實務標準》,1999 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該標準進行了重新修訂,並於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被認為是內部審計質量的衡量標準 [1] 。
2004 年 5 月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又出臺兩個新的實務公告,並對原來的 5 個實務公告進行 了修訂。2002 年修訂後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要求大多數在公司負責內部審 計的高階官員建立一個持續的質量保證和改進專案。相關的實施標準明確了這一 專案的若干不同要素,其中包括由內部審計部門開展的持續監督和定期質量評 價,以及至少每五年實施一次的外部質量評價 [2] 。國外一些學者對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提出了自己的觀點。Lawrence B·Sawyer 認為內部審計部門應該有一個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計劃,這個計劃應保證內部審計 工作符合相關內部審計準則、內部審計部門章程和其它適用標準的要求。質量控 制計劃應包括下列成分:監督、內部審查和外部審查。質量控制計劃應當可以用 來評價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 [3] 。Andrew D·Chambers 認為應透過目標管理和定期 考核來監督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監督的目的是保證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質量能 令人滿意。此外,為評價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質量,應該對內部審計部門進行內 部檢查和外部檢查 [4] 。Robert·Moeller 認為應開展內部審計質量保證複核,這種 複核是一種專門的審計型別,可以使內部審計機構評價審計程式的質量,評估對 內部審計準則的執行情況 [5] 。K·H·Spencer Pickett 認為內部審計質量受以下因 素影響:優秀的標準、高素質的員工、員工具有的良好的方向感、固定的方法、 優秀的文件記錄以及控制良好的組織等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