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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滅亡後250年,三韓人王建在北韓半島南部建立高麗國,史稱王氏高麗,北韓王氏高麗王朝源名於高句驪,但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國家而不是一體相續的朝代,因為王氏高麗與高句麗領土95%以上不重合,語言不同,歷史年代跨度過大(超過250年的差距)。王氏高麗立國於918年,1392年為李氏北韓取代,時跨中國五代中期至明朝初期,故《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都有《高麗傳》或《北韓傳》,並都將高氏高麗的歷史略述於前,從而形成了王氏高麗為高氏高麗繼承者的錯誤認識。
綜觀這些史書的記載,《舊五代史》和《新五代史》是最早將高氏高麗寫入王氏高麗傳的,《宋史》則是“王建承高氏之位”一語的始作俑者。這三部史書的記載直接影響到了以後的幾部史書。
《舊五代史.高麗傳》,北宋薛居正撰著,全文如下:
【高麗,本扶余之別種。其國都平壤城,即漢樂浪郡之故地,在京師東四千餘里。東渡海至於新羅,西北渡遼水至於營州,南渡海至於百濟,北至靺鞨,東西三千一百里,南北二千里。其官大者號大對盧,比一品,總知國事,三年一代,若稱職者不拘年限;對盧已下官總十二級。外接州縣六十餘,大城置傉薩一人,比都督;小城置道使一人,比刺史;其下各有僚佐,分曹掌事。其王以白羅為冠,白皮小帶,鹹以金飾。唐貞觀末,太宗伐之,不能下。至總章初,高宗命李績率軍徵之,遂拔其城,分其地為郡縣。及唐之末年,中原多事,其國遂自立君長,前王姓高氏。唐同光、天成中,累遣使朝貢。周顯德六年,高麗遣使貢紫白水晶二千顆。】
《新五代史.高麗傳》,北宋歐陽修撰著,全文如下:
【高麗,本扶余人之別種也。其國地、君世見於唐,比他夷狄有姓氏,而其官號略可曉其義。當唐之末,其王姓高氏。同光元年,遣使廣評侍郎韓申一、副使春部少卿樸巖來,而其國王姓名,史失不紀。至長興三年,權知國事王建遣使者來,明宗乃拜建玄菟州都督,充大義軍使,封高麗國王。建,高麗大族也。開運二年,建卒,子武立。乾佑四年,武卒,子昭立。王氏三世,終五代常來朝貢,其立也必請命中國,中國常優答之。其地產銅、銀,周世宗時,遣尚書水部員外郎韓彥卿以帛數千匹市銅於高麗以鑄鐵。六年,昭遣使者貢黃銅五萬斤。高麗俗知文字,喜讀書,昭進《別敘孝經》一卷、《越王新義》八卷、《皇靈孝經》一卷、《孝經雌圖》一卷。《別敘》,敘孔子所生及弟子事蹟;《越王新義》,以“越王”為問目,若今 “正義”;《皇靈》,述延年辟穀;《雌圖》,載日食、星變。皆不經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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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餘人建立的高氏高句麗在南北朝時期改稱為“高麗”,後來這個改稱為“高麗”的高句麗於唐高宗總章元年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