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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玄道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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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城夏微涼
孩子發生衝突,家長把打人的學生打傷,這樣事情似乎還不少,那麼,家長這樣做合適嗎?不合適!既然不合適,為什麼這樣的事還一件接著一件?這就值得大家思考了,尤其是為人父母的。
孩子在一起玩,發生點小矛盾,打鬧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但是有的孩子出手不知道輕重,有意無意的就把對方打傷了,而且還不是一次兩次。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看見以後一定是很心疼的。大部分家長會選擇和對方家長溝通解決問題,解決不好的時候就會自己出手教訓對方孩子。要說合適嗎?的確是不合適,但是被打孩子家長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這就提醒家長們注意:
一、誰家的孩子都是寶貝,不要只顧著自己的孩子。家庭教育很重要,從小就應該教會孩子和別人和諧相處,不能動不動就出手打人。當孩子出現了問題要及時糾正,幫助孩子改正錯誤,不能盲目的護犢子。要知道,你的孩子你不管,會有人幫你管的,你護不了孩子一輩子。
二、孩子被打傷了做家長的都心疼,暴力解決問題不是好辦法,大人對孩子動手是說不過去的。先和對方家長溝通解決,如果多次溝通無效,對方還是護著他的熊孩子,也不能打孩子,孩子都是家長教育的,找他家長去,他不教育好他的孩子,那咱就教育教育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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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駱駝老房
學生打架屬於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或減免)刑事責任。家長打孩子同學屬於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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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7008618279134
當然不合適,,大梁不正,二梁歪,歪,做父母都這樣,孩子能好到哪裡,都是孩子,人怎有犯錯,教育,都行,幹嘛動手打人,孩子不懂事,你做大人也不知輕重嗎?在這和諧社會,啥話不能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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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肥仔老師談教育
正常情況下,家長到學校把打人的學生打傷,那肯定是不對的。家長應該是和學校溝通,讓學校出面管理學生。但如果學校管理無效的情況下,家長到學校把打人的學生打傷,是否情有可原呢?我作為老師,我肯定是想回答否的。但我心底那一股深深的無力感,確讓我感覺到,我根本不能理直氣壯的回答否。
現階段,“校園欺凌”是個沉重的話題。很多人都把“校園欺凌”的泛濫和日趨嚴重歸咎於我們老師的無能,但我們老師只能是有苦說不出。眾所周知,我們的老師現在實在是太弱勢了,弱勢的我們老師自己都有點懷疑自己是膽小如鼠之人。如此弱勢的老師,有時真的不能成為“校園欺凌”的受害者的依靠,甚至會出現幫倒忙的現象。因為現在一些校園中無法無天的學生,他們對老師根本沒有絲毫的敬畏和害怕。這就造成了,被欺凌學生的告發,反而成為了他們變本加厲的欺負人的藉口。作為老師的我們,本來是應該成為“校園欺凌”受害者的依靠,但事實並非如此,我們自己也覺得很窩囊。但無論如何請你們理解一下老師,因為正常人沒有誰願意窩囊的。
老師的弱勢,造就了這樣一種尷尬的局面:“校園欺凌的受害者依靠不了老師,同時也依靠不了警察(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作用)”。所以我在這裡給家長了一個建議,如果你的孩子在校園裡受欺負,真的達到了嚴重級別,那麼請你一定要把你的孩子轉學,就算是砸鐵賣鍋也要幫你的孩子轉學。否則你的孩子還真的有可能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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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山老頭123456
應該打而且還要打的叫他再不敢以大欺小以強欺弱的壞惡毛病,不然老師不敢管,法律管不了。致傷致死的不是接而連三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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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雲隨風遠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家長應找老師或校方解決;較為嚴重時,也可直接報警處理。作為家長,決不能自己動手去毆打,與自己孩子發生衝突的學生。這種行為,不但是極不合適,而且家長本身的打人行為,已經是構成、肆意傷害他人的違法行為了。如根據被打學生的傷情鑑定結果,打人家長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民事責任。
學校作為學習園地,校方、家長應協調一致,擔負起各自的責任和義務;透過引導、教肓及釆取有效管理措施;堅決杜絕,發生在校園裡的,各種不良習氣、霸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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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芳華校園
學生髮生衝突,家長到學校把學生打傷,這樣的現象還真不是個例。這種做法絕對錯誤。
這樣的家長是不懂教育的家長。這是一個簡單、粗暴、袒護孩子的家長,不允許孩子受丁點兒委屈,往往不管孩子對錯,一旦自己孩子吃虧,就必須得讓對方吃虧。打傷對方學生,本身就是在助長孩子的威風,是在以實際行動告訴自己的孩子,你做得對,有爸媽在,你不要怕。這樣會導致以後自己孩子不會主動反省錯誤,打仗的次數也會更多。
正確的做法是,主動與學校溝通,瞭解孩子打仗的真正原因,判斷是非曲直。如果自己的孩子錯了,要主動讓自己的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讓他知道同學之間友誼的珍貴,進而以後和睦相處。如果是對方錯誤,可在老師的協調下,與對方孩子的父母進行平和地溝通,讓對方認識到錯誤所在,爭取讓打仗雙方和解,以後互幫互學,不再打仗。
粗暴的手段,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使問題複雜化,甚至留下後患,對自己孩子良好思想品格的形成也是十分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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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張藝黃岡
今天看到這個問題,不由得想起前幾天媒體報道的一家長狂扇一屢屢欺負他女兒的男生耳光事件,一群女生瘋狂凌辱一女同學事件,又想起一個14歲初中生被5名同學毆打致死事件。我覺得,這一個個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發生的,表面看起來孤立的事件,如果把它們串聯在一起,那就是一個值得全社會關注和思考的恐怖現象一一校園霸凌現象。這一現象實際上早已超出教育的範疇、道德的範疇,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法制問題。
面對愈演愈烈的校園霸凌現象,僅僅依靠教育的力量、道德的力量,顯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必須引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手段,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說,家長到學校打傷打人學生的行為,已經不是什麼合適不合適的問題,而是犯法不犯法的問題。我個人認為,這是一起校園治安事件,事主的行為屬於尋釁滋事,擾亂學校治安秩序,有關方面應該請求公安部門、司法機構介入調查處理。否則,只做道德評判,沒有多少實質性意義。因為一不能真正教育本人,二不能震懾他人,以警效尤,所以必須拿起法律武器,懲治違法行為。
但是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存在的明顯缺陷:一方面明確規定了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另一方面卻對未成年人的違法亂紀行為語焉不詳,甚至留下法律的空白。在這種情況下,青少年學生的校園霸凌行為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有的學生犯了錯誤,不但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有恃無恐。其結果,被霸凌的同學只能忍氣吞聲,老師只能息事寧人。當誰都拿小霸王們無可奈何的時候,家長只好親自動手,以暴制暴了。長此下去,法治何在?
所以從現在起,全社會必須緊急行動起來,加強法制建設,杜絕校園霸凌現象,堅決阻止更大的校園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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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97637211637
現在學校比社會難管理,複雜的多,青少年都罐壞了,打家長,老師更沒辦法,警察也沒辦,法制關念太差,家庭教育差,學校比恐怖分子難說,面臨大問題,我們沒有未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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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方式肯定是不對的,學生之間發生衝突是很正常的事,要引導學生自己解決,當然不是打架鬥毆的解決方式。
作為家長,在自己孩子受到侵犯是保護是必要的,但是不能過度庇護。
家長打傷學生,不論是從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都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