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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分手,那麼送的禮物紅包該要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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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走丟了她

    分手後送給對方的禮物最好不要在拿回來,如果你送的是定情鑽戒或者傳家寶之類的,別人一般會主動還給你。如果沒有主動給你,說明還有挽回的餘地,當然你主動要回也是可以的。

  • 2 # 情感小築丨

    你們相互喜歡的時候,肯定會相互給對方買一些小禮物,比如衣服啊鞋子之類的,這不都是人之常情嗎?而且那些所消費的是你心甘情願的,既然是消費,那麼又有什麼理由去要回呢?那你已經送人了,衣服也好,紅包也好,已經不再是你的了,是你買的,但是實際上已經是你的消費了,就像是投資一樣,失敗了,資金還能收回嗎?

    在者,有些時候分手了,不必要鬧得那麼僵硬,不能做戀人,你們依然是朋友,你能要回嗎?我覺得你可以要回,但是對你這個人就有些不好了,因為這樣的一個男人真的值得託付終生嗎?很明顯是不值得的。錢沒有了可以再賺,感情是不能回去了,但是期待下一次的遇見,而不是糾纏自己的損失。這是一個成長的過程。

  • 3 # 秋刀魚吃貓

    這問題真尷尬

    我是被前任要回東西

    說是花在我身上的錢

    第一次漲見識了

    所以,女孩還是要靠自己才有底氣

  • 4 # 使用者109409379231

    我不是心理學家,我也不知道你是怎麼想。但一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就覺得很不符合我的觀念。送的東西還能要回去?那送的目的意義在哪裡?先不拿愛情說事吧,就是朋友,好朋友之間,你送出去的禮物一定程度上就是屬於別人的東西,因為禮物只是物品是表象,我要表達的心意才是核心。所以發現了沒有,送禮物的重點不在禮物本身而在於心意。記得小學學過一篇課文《羚羊木雕》,主人公“我”把父母從國外帶回來的羚羊木雕送給了好朋友萬芳並說:“送給你,咱倆永遠是好朋友,永遠!” 可最後父母不捨得這麼貴重的東西送給別人,叫主人公“我”去要回來,“我”特別為難,很擔心因此傷了萬芳破了友誼。即使文後“我”要回了木雕友誼也沒想象的破裂,但結尾怎麼寫的?

    “我呆呆地望著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淚。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因為我對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麼不光彩的事呀!”

    所以可見要回禮物是一件連小孩都感到羞恥的事,文中的父母迫切主人公要回禮物是因為他們在意的是禮物的貴重,而我在意的是我和朋友的那一份友誼。

    再回到愛情裡,在我的愛情觀,真心的情侶期間不管多麼貴重的禮物,其最本質意義的就是表達我對你的愛,都是要說:“我很愛你;我要透過這份禮物讓你開心;我很珍惜很在乎這份感情。” 至於她能不能感受到,就完全取決於她了,她感受到了愛,那麼禮物其實不重要;如果她沒感受到,禮物就是一件死物,除了標價沒有任何意義。哪怕就是她把禮物還給你,它也代表不了什麼,只會看見了讓你你回憶加劇你心疼的慢性毒藥,不如扔掉。你的朋友去將它要回來,就是多餘而不體面的操作。至少能看出你在意的是禮物本身,而不是禮物的意義。

    當然這都是我的揣度,我不是你,我亦沒有經歷你所經歷的。興許那份禮物對你來說真的很重要,或許在你眼裡,禮物也不是禮物,而是重新去愛她人的心和勇氣,更何況離婚也並不一定要求淨身出戶。

    沒什麼好評價的,執意的要回來就要回來吧,只要不後悔不留遺憾。

  • 5 # 跑的最快的熊貓

    平時的東西就算了吧,實在是特別珍貴的你覺得有必要要的就要回來!!!我朋友經人介紹談了個男朋友,這男的剛開始又是買這又是買那的,我朋友並沒有要求,才過了一個月就給我朋友各種隱晦的說結婚房子的事,我朋友就對著男的有點意見了,因為剛開始我朋友就說先了解,近一年不想考慮婚姻!她就給這個男的提分手,誰知道這男的纏爛打說離不開我朋友,說都為她付出了這麼多吧啦吧啦的,然後我朋友非常生氣,給他說我把之前你給我買的東西用錢還你,微信轉賬給她四千,他竟然說我收了你會不會生氣,然後就收了!我朋友就再沒理過他!!!我就沒見過這種人,幸虧我朋友早看清這個人

  • 6 # 期待美好的一天521

    第一,男女雙方在戀愛中,為了表達愛意,贈送對方的禮物,比如化妝品,包包,衣物等,都是愛的表達,而不是以結婚為目的贈送,這些禮品都是一方自願無條件贈與對方的,我個人覺得這樣的禮物還是不要往回要了吧!

    第二,假如戀人之間,還會贈一種特殊意義的禮物,比如鑽戒,婚房,愛車,傳家寶之類的禮物,也就是說,以結婚為目的的,贈送對方價格不菲的禮物,如果接受這樣的禮物,分手後,贈與方要求返還贈與的財和物,這可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說就不要等著人家來要了,自動還回去吧!

    我個人覺得女人還是要自立,自己掙錢,喜歡的東西自己買,省的惹來不必要的麻煩。親們!您說對嗎?

  • 7 # 雪域聊情感

    禮物是你自願送出去的,我想應該不是人家誘騙你或者逼你給的吧?分手後再要回來?那麼如果你去過戀人家吃過的飯,是不是要吐出來還給人家呢?你能提出這個問題,就能看到你的實際為人狀況了,你這個人“現實”太過頭了!如果你是個男人我想你也不會有什麼出息,如果你是女人,估計你也是混的前後看不見人了!

    分手能看出一個人的人品,這句話真的一點沒錯。一個人偽裝的再好,在分手這件事上都可以被撕下所有的偽裝。你經歷的是分手,別人看的卻是你的為人。一個能跟自己曾經愛過的人都會斤斤計較的人,誰敢跟你做朋友?如果跟朋友產生“摩擦”,那會是什麼樣的後果?是不是朋友也要把你發的幾分一毛的“紅包”還給你?你的問題讓人細思極恐……!

    做人應該大度一些,特別是你自願的贈予,那是你曾經的心意。如果不是什麼極其貴重的物品,就不要再去糾結了,如果是貴重物品,分手後人家也不會留!做人誰還沒點自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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