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Helen佰川

    要看是誰?如果有人莫名其妙這麼做,一是說明這人有病,咱們不必去跟一個病人浪費自己的寶貴時間。如果沒病有人莫名其妙還這麼做那就證明這人是一個傻逼!如果有必要就直接報警處理。但本人絕對不會生氣,畢竟身體是自己的,為一個傻逼去氣自己不值當!

  • 2 # 風琦

    首先檢查一下,你所能接觸到的資訊來源,是不是被劫持了,導致你只能單方面看到他想讓你看的東西。然後,如果你已經有不舒服的感覺,放下手機,關上電腦,離開網際網路一段時間,去跑跑步,做做健身,或者聯絡朋友出去搓一頓。之後去書店找本書,隨便什麼都行,有內涵一點的,歷史,或者學術型?只要不是太長時間接觸固定來源的固定影響,應該對你本人影響不大。

  • 3 # 財經青年

    隨著網路的普及,與我們關係最親密的、幾乎24小時離不開唯有手機。大家都喜歡透過朋友圈、微博、快手、抖音等各類社交平臺曬曬心情、發發照片,記錄著生活的點點滴滴。如果發的內容足夠吸引人,與你認識甚至不認識的人可能都在圍觀、欣賞你,成為你的粉絲,使你迅速成為網路達人,會有自己幾萬、甚至幾十萬的關注量,享受著明星般的感覺,網路達人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將受到萬眾的矚目。

    俗話說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對網紅的言論,圍觀者可能也會有自己的看法和想法,所謂三觀不合者大有人在,這時可能會惹來非議,進而好事者、嫉妒者或者根本就是想惡意中傷他人者會跳出來,藉助你已有的影響力,透過跟帖繼而另行註冊一個與你相關的賬號的方式, “人肉”出網路達人的家庭出身,父母生活感情狀況、自小生活狀況、就讀學校、私人活動、交友等各類私人資訊並配有網路達人各個生活時期的照片,利用網路散佈、供不特定的網友在其歪曲事實,斷章取義的解說下任意評頭論足,故意造成其社會評價的降低。這種行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嚴重侵害了網路達人的名譽權,隱私權和肖像權。遇到這種情況,網路達人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因為網路傳播面廣,傳播速度極快,為了避免進一步擴散帶來的負面影響,當事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找網路平臺要求刪帖,《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蔽斷開連線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這也就是所謂的“避風港規則”。在“避風港原則”中,“通知及移除規則”作用在於:網路服務提供商在接到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之後及時移除了“被指侵權的內容”,則認為其盡到了相應注意義務,阻卻其侵權責任的成立。但接到通知後,是否“移除”不是網路平臺的強制義務,而是網路平臺進入“避風港”的“入口”。網路平臺可根據自己對通知內容真實性的判斷來決定“移除”或是”不移除”。所以這帖子真的是你想刪除就能刪麼?想知道做這事兒的人是誰,想知道就能知道麼?透過本人辦理相關案件,告訴你,真心不容易!

    要收集、固定證據,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資訊、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權利主體的私有領域不受侵犯,未經權利人同意,故意向不特定的群體披露權利人的私人資訊,造成一定影響的,構成對權利人的隱私權的侵犯。

    肖像權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法律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肖像權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肖像權包括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汙。

    肖像權簡單來說就是肖像權人既可以對自己的肖像權利進行自由處分,又有權禁止他人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專有的肖像。

    名譽,是指人們對於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幹、聲望、信譽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名譽權是人格權的一種。這些被維護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所謂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名譽權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我們有權利用自己良好的聲譽獲得更多的利益,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

  • 4 # 家庭教育selena

    1、報警。

    2、透過網上搜哪裡有網路技術人員,找專業人員,請專業人員找到人生攻擊我的人的資料庫,過去找他算賬。找律師等法務人員維權。

    4、向國家管網路部門投訴,對方使用的賬號,使用的各種方式路徑,如關閉他的郵箱,微博賬號等等。

  • 5 # 月亮閱月

    任何人不能利用網際網路發表侮辱醜心他人的肖象,圖片,侮辱,謾罵他的語言!任何侮辱他人人格,違法監控拍照,跟蹤控制等都是違法犯罪事實證據確鑿!嚴重者受法律懲罰!

  • 6 # 中醫人63069

    堅守良知,無愧於心為做人根本。遇事就事論事,不欺凌別人,也不委屈自己。若有奸邪虛妄誣陷,必以牙還牙,血債血償。

  • 7 # 海賊王V蔡徐坤之家

    鍵盤俠檸檬酸,滾!(附建議方法)

    佛說:眾生皆苦。那些人利用網際網路來對你進行人身攻擊,甚至謾罵侮辱打擊你的自尊心。你都不用在意,放下就是最好的狀態。他們的攻擊也是很苦的,就是檸檬酸鍵盤俠。

    不知道你有沒有記得初中人教版政治書用一句話可以解決這件事情,那就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簡簡單單的八個字就解決啦,如果人們對你的攻擊是你有的,那你就立馬去改正。如果是惡意的無中生有,那你就警醒自己。

    如果你是被某些群體孤立啦,也不要擔心。畢竟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自己,總會有人懂你的。而且生命的本質就是要學會享受孤獨。

    實在不行的話,可以透過司法途徑解決。你可以找到有效證據,這裡他們利用網際網路進行誹謗侮辱造謠傳謠,達到一定程度的話法律規定是要判刑的。

    人們總鍾愛於說是說非,或許你可以利用自嘲的方式來解決。比如說,我就是這樣子啦,嘻嘻。以輕鬆幽默的語態話題這叫自黑,時間久了人們也就不好意思進行攻擊啦。

    典型的例子就是吳亦凡的《大碗寬面》,你去查一下B站的一大堆人說道歉對不起吳亦凡的,一個人的成就越大越容易遭受他人妒忌,受到的質疑也就越多。這也沒有辦法,誰叫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呢?只要你稍一不順,就牆倒眾人推啊!(碼字經驗不易,刪刪寫寫,我認認真真原創寫了30分鐘,覺得有用的話就記得點贊轉發啊,在此謝過,並祝你們兩耳內心清靜,生活愉快)

  • 8 # 迪士尼國際

    你跪他啊,一硊就成有理一方,你怎麼著,不服再跪,跪到你身敗名裂、跪到你懷疑人生。還有,記得配上哭鬧、找個民警開個證明。

  • 9 # 書痴讀書

    如果你是長期做新媒體的,你會發現,不理會,躲遠點是最好的辦法,否則就是浪費時間。

    後臺永遠有噴子,他們每天到處噴別人,因為不太受管制所以話都亂說。微博噴林志玲啊,各種的,都一樣的。他們可能在生活中有種種不如意,可能確實層次比較低,還可能有精神病。最大部分的情況是他們確實和你觀點不同,但你慢慢會發現要去說服一個人太難了,大家都是成年人,有自己很穩定的一套邏輯。

    大家都是那麼長時間的網際網路公民了,應該知道網路攻訐在東西方都是很多見的情況。我現在不理會噴子,更不會因為他們崩潰,想都別想。

  • 10 # 電商逆行者阿龍

    如雙方能靜下心好好商談,儘量和平解決,這樣會省去很多麻煩。

    如無法協商解決,甚至不清楚誰在攻擊你,這時候就要依靠警察叔叔來處理了,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

    千萬不能雙方互相攻擊,違法的哦

  • 11 # 閒聊裝修

    我所理解的人身攻擊分兩種:

    一種是噴子,不管看見什麼就是罵。見過很多很普遍,我也不會去理會這些。

    另一種就是居心叵測要針對你,整你的。這種比較嚴重的情況,我想還是最好選擇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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