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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藍風24

    施工前進行試樁目的在於檢驗樁的設計引數能否達到設計承載力,工程施工完成後進行靜載試驗目的在於檢測施工後樁的承載力能否達到設計要求,一般抽選總樁數的5%,且不少於5根。批次靜載試驗後,沒必要再進行高應變動力檢測。

    按《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JGJ 106-2014)中的規定: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試驗樁檢測應依據設計確定的基樁受力狀態,採用相應的靜載試驗方法確定單樁極限承載力,檢測數量應滿足設計要求,且在同一條件下不應少於3根;當預計工程樁總數小於50根時,檢測數量不應少於2根。

    擴充套件資料:

    現存問題

    1、 檢測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有些單位的檢測人員是剛進城的勞務人員,從而造成對標準規範執行的偏差,記錄不符合要求,現場操作馬虎,有些檢測單位甚至是三無單位:無檢測資質、無檢測人員、無檢測裝置;

    2、 現場準備工作不認真,測試儀表不符合要求,特別是現場基準梁的架設以及錨樁、基準樁、試樁間的佈置間距不符合規範的規定,在載入裝置方面,受現有裝置的限制,採用大千斤頂量測小噸位樁,這就如同大稱稱輕物,其精度不可能滿足測試要求;

    3、 不認真執行規範制定的試驗步驟,提前加壓或記錄,解除安裝時不進行回彈觀測;

    4、 檢測報告不規範,內容過於簡單,無工程概況及土層分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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