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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要通報。 2018年10月15日6時許,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委託揚州市廣陵區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對該鎮裔廟村車五組韋剛戶侵佔小運河河道的阻水違章建築物進行拆除,有房產證、土地證的房屋沒有被拆除。韋剛(男,49歲,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鎮人)及其前妻王某(女,49歲)阻止,與拆違人員發生推搡拉扯,阻止拆違未果後,韋剛駕車兩次衝撞拆違人員和群眾,致2人死亡、8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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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水滸童話141816

    韋剛怎麼受傷,不是重點。首先要弄清是“拆違”,還是“違拆”,那份《委託拆除協議》是關鍵。陶冉不是公司法人,所籤《委託拆除協議》無效,屬違法拆遷。

    通報稱,陶冉(男,44歲,安徽蒙城縣人,暫住揚州市廣陵區某小區)以揚州市廣陵區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名義與杭集鎮防汛防旱指揮部簽訂《委託拆除協議》。

    陶冉不是揚州市廣陵區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法人,法人是沈成超。陶冉與杭集鎮防汛防旱指揮部簽訂的《委託拆除協議》應是無效的。既然《委託拆除協議》是無效的,陶冉等行為就屬違法。

    韋剛在制止違法侵害未果,人身受到攻擊的情況下,開車撞人,應視為防衛過當。而不應對韋剛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陶冉、張志勇、顏金應以“涉黑”、“聚眾鬧事”、“非法入侵”和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 2 # 星河先生

    這應該是與拆遷人員發生了衝突,在衝突中受傷的吧,不過開車撞人,也是被逼的沒辦法,但有人去世了,這確定是悲劇。

  • 3 # 張嘎小兵喲喲

    我們需要政府公開的解釋如何做到拆遷過程是公平公正公開依法進行的,那些拆遷公司與社會閒雜人的獲利錢是哪裡來的,政府是否有權分配這筆資金?這些拆遷公司和閒雜人員在此次事件中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政府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如何保證已經簽訂拆遷協議但認為不是自願者的利益?

  • 4 # 使用者6196786211634

    《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一條代履行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代履行前送達決定書,代履行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據、方式和時間、標的、費用預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當事人履行,當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時,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派員到場監督;

    (四)代履行完畢,行政機關到場監督的工作人員、代履行人和當事人或者見證人應當在執行文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代履行的費用按照成本合理確定,由當事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 5 # 金港傳奇1996

    違章建築必須拆除這個是沒有商量的餘地,否則大家都建那豈不亂了套,更何況這個違章建築還妨礙河道,過去那些敢明目張膽搞違章建築的人都很牛逼,是誰都不敢惹的主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管誰來拆後果都一樣只是希望法律能公開公正處理此事件,給公眾一個說法。

  • 6 # 老鬼雜談

    韋剛住院,到底什麼原因?老鬼不好亂猜。

    但是從警方的通報裡面,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到韋剛確實受傷了。而從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中,我們不難判斷出韋剛受到了不止一次,也不止一個人的毆打。

    從這幾點來推測,韋剛住院應該是被打傷了。

    老鬼覺得很無奈、很悲涼、很憤怒卻又很無力。就像前面幾個問題,有些網友對老鬼觀點的認同和評價一樣:“你分析的很對,很客觀”“你說的對,可是你也沒辦法,因為你也無力做什麼”是啊,作為普通老百姓,老鬼和很多認同我觀點的網友一樣,我們什麼都做不了。

    除了在這裡口誅筆伐在這件事件中不公、不義的地方和人。

    但是,我們雖然只能發表我們的觀點。但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希望當地的警方和法院可以看到網友的呼聲,他們可以做到:

    如實客觀的取證、全面詳細的調查、公開公正的審判、合法合理的定性和量刑!

    這樣,也就夠了。

    有些人說,撞人就是不對的。老鬼也承認,這樣不對。

    可是設身處地的想想,如果當時是你,你能絕對理智的去選擇自己的舉動嗎?

    難道我都快要被逼死了,我也要坐下來冷靜的考慮下,我該怎麼做呢?

    顯然不可能,所以韋剛只是做了一個正常人,在面對家和家人的安全受到危險時,該做的舉動罷了。要記得,我們都是人,而人是感性動物,不是冰冰涼的機器和電腦!我是老鬼,希望韋剛的律師可以幫他打贏這場官司!原創不易,值得點贊並關注!謝謝大家!

  • 7 # 進門邁左腳

    沒有戶主簽字的拆遷協議就拆別人的房子就是違法犯罪的行為,沒有拆遷協議就是政府機關也無權拆別人的房子,這些拆別人房子的人是罪犯。

  • 8 # 牽你的手去走我們的路

    其他原因?律師通告韋剛受傷住院。警方通告沒有通告受傷?我們都不知道?原因就是等待,等待,再等待?最好還是由警方公告受傷原因吧!

  • 9 # 真誠555888

    如果被拆房屋的建設有批准手續,即使佔用了河道,也不屬於違法建築,應該透過徵地程式給予補償。沒有動遷協議就進行處罰強拆,是違法的。這是本案的核心。如果沒有合法手續,應該受到處罰,也必須嚴格履行法定程式,處罰單位是否具有主體資格?強制執行是否經過法院批准?實施強拆的單位和人員是否合法?在作出強拆處罰決定的過程中,是否都按照行政處罰法和行政強制法規定都程式進行?還有一個核心問題,房主開車撞人,是在什麼情況下進行?是否屬於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還是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還是意外?很複雜的。從警方已經拘留了幾個強拆人員看,強拆可能不合法。

  • 10 # 王建峰397

    有因必有果!韋剛會無緣無故的去撞了?我不信!地方政府太黑暗了,發生在我身邊的也是這樣,就是沒有像韋剛一樣反抗了!老百姓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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