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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名門書院之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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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釺紆釺璕
先把話說清楚,讓你自己去買藥還是去指定的藥店買藥?有的提問者非常缺德,為了博眼球賺流量,故意設套給吃瓜群眾把醫生推向風口浪尖。
首先,醫院不是藥店,特別是國家要求醫院藥品實施零差價之後,眼尖明事理的人都會發現,醫院有許多藥品價格比外面藥店還便宜,現在醫院更不會儲備這麼多品種的藥品,畢竟藥品有保質期,過期只能作廢,虧損只能自己承擔。另外,社保局還有一副牢牢的緊箍咒套在醫生頭上,讓醫生不願意多開藥,有心瞭解的人可以自行百度“藥佔比”,這裡不再累贅陳述。
現在,極少醫生會指定病人到專門的藥店買藥,風險很大,掙不了幾個錢,而且醫務科查的很嚴,違規成本太高,處罰嚴厲,不划算。醫生只把處方開出來,醫院有的,就在藥房拿,醫院沒有的,就讓患者自己去外面藥店買,愛去哪買就去哪買,多數都是常見藥,至於私立醫院如何,不清楚,不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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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久不美
據說醫保有規定,檢查由醫生決定,開藥由醫保決定,簡稱藥佔比指標,另外醫保按病種付款,高血壓不可以開治梅毒的藥。藥佔比=藥品收入/(藥品收入+醫療收入+其他收入)
通俗來說,就是病人看病的過程中,買藥的花費佔總花費的比例。
降低的意義
國務院釋出的醫改試點指導意見,今年的100個試點城市公立醫院的藥佔比必須下降到30%以下,其中藥佔比被明確定義為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例。其目的是降低目前虛高的藥品價格,改變以藥養醫的現狀,降低老百姓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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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何振慶188
藥房沒有!這幾年我和醫院打了很多交道,一般說如果醫生說了去某個藥店買藥,基本上是其它藥店不經營,藥房沒有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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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曾福均
這就是醫院赤裸裸的利益輸送。藥價須高多少倍。全國各地醫院基本上都是,在成都市簡陽市養馬鎮衛生院也是一直推行這樣。什麼李玲藥店。農業銀行旁藥店。套取醫保。亂象凝生。低劣藥品,翻倍多少倍。有關部門應該有所作為。還患者一個乾淨的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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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雲蒸霞蔚
我糾正一下,不是讓到外邊藥店買,而是到外邊指定的藥店買,其它藥店沒有。不是寫的單子,就是醫院的正規處方,上面寫著藥品名稱和醫生的名字,拿了藥,就把處方留在藥店,不讓拿走,沒有了處方,也就沒有了依據,想維權難上加難。
我就遇到過三次這樣的事,醫生說不去買藥就無法往下治療,沒辦法,明知道是個坑也得跳。往往這類藥的療效並不明顯,而最明顯得是藥不是一般的貴,是貴的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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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機使用者52765401568
拿回扣,我在大理州婦幼旁邊藥房,市醫院,州醫院旁各大醫院,藥房都要給醫生回扣,特別人血白蛋白一瓶醫生可以拿回扣70元,有時送一單1O,就得給醫生700,醫療器械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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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醫院藥不全,沒有這一種,或者他指定的地方藥更便宜(但願你遇到的是這一種),或者醫生與藥店存在某種關係,幫助藥店推銷,拿提成,有些醫生故意將藥名寫成別名,不太常用的名字,防止患者去別的地方抓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