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我心華夏

    這本來和公司關係不大,是個人禽獸行為,商業畢竟還是對大多數員工有利的,作為公司出面道歉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公司能夠開除他或者取消他的一切權利和老闆資格,讓他破產我想對內部員工也是有好處的,一個企業不容易,對社會也有個交代,實在不行就公司內部投票免除他對公司的一切,把該他的那份錢以受害者名義用個基金會方式,凡事以後收到傷害的女同,得到保障,也可以用這個錢成立個什麼心理矯正公益單位,避免以後發生這樣的悲劇

  • 2 # 蘇州合興源

    這種突發事件,給企業形象和企業經濟都是很大打擊,有良好態度總比沒有強,希望企業積極配合警方和有關部門,儘快給社會公信公證的處理結果。

    也希望警方嚴格按照法律對犯罪分子從重從嚴法辦,決不姑息。

  • 3 # 沙漠之沙礫

    新城控股集團有什麼權利出來道歉!你們看住你們的小少爺不出事就行了!有的事可以道歉,比如你踩了別人的腳,還不是故意的!“對不起”還有人聽!你們有什麼權利替一個強姦犯道歉!再說了,道不道歉有什麼用處呀,公檢法是做什麼的,你們難道不知道嗎?

    你們不是道歉,為了錢,在這樣一個變態男人、沒有羞恥感的男人、無視社會道德的人的領導下,你們應該悄悄閉嘴,帽子口罩太陽鏡才是你們應該有的!

  • 4 # 箏琴悠遠

    天大的笑話,新城控股集團是不是腦子進水啦?王振華強姦幼女案純屬他個人行為,和你集團半毛錢關係都沒有,如果說王振華的親屬出面道謙這還說的過去,難道新城控股派王振華出來強姦女童嗎?知道他犯罪的什麼罪嗎?死罪啊!全華人民讓他死。

  • 5 # 沈坤策劃

    我看了這個新聞,使用的幾乎都是排比句式,這應該算是新城控股王某華事件之後的公司公關活動的第一步,但很遺憾,我發現廣大網友並不買賬,覺得這個道歉沒有讓人感覺到期真正的誠意,至少表現在以下幾點:

    1、整個公開信中併為提及作為公司創始人和董事長的犯罪事實,滿口都是空洞的歉意。我們沒有從公開信中看到公司管理層對高層發生此類犯罪事件的憤慨,這顯然依然在咬文嚼字,儘量避免所謂的敏感詞彙,說明這個歉意缺乏誠意。

    2、說了很多句所謂對受害人、受害者家庭的歉意,卻沒有提任何有關賠償的承諾,如果能在公開信中公開承諾對受害人和受害者家庭提供每人多少金額的賠償,對因此而造成的廣大股民的損失進行賠償等。說明公開信依然站在自身利益的立場在避重就輕。

    3、除了道歉,並沒有深刻檢查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包括資訊披露的時間以及作為公司創始人及董事長犯下如此罪行的自責,乃至如何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也沒有立即成立配合此案調查的專案小組,通篇就是不痛不癢的官樣文章。

    綜上所述,我個人觀點,新城控股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掌門人出了這麼大的醜聞,卻依然在竭力掩蓋或者挽回企業損失的角度,說明企業未把受害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把自身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所以建議有關部門從嚴懲處王某華這個惡魔,同時嚴查新城控股其它違法犯罪事實,一經查出,立刻封殺這個公司,令其倒閉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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