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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fpytl7395

      一、超車時用好燈光的提示作用  如果在高速路上行車,超車時必須要用好燈光的提示作用。在道路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先用遠、近光燈變光告知前面車輛,待前車讓路後,再向左邊打轉向燈,超越後再給被超越車輛留一定的安全距離後再向右打轉向燈,駛回原車道,絕對不能強行超車,以免發生事故。  二、距來車150米時改用近光燈  在日常開車中,我們經常為對面開來的大車的強烈燈光而煩惱。一般而言,會車時開到距對方來車150米左右時,需改用近光燈照明,並降低車速,不能用防霧燈。預選比較寬的、平坦的路面會車。在遇到對方不改變遠光燈時,應立即減速並使用斷續明暗燈光和鳴笛通知對方變光。如對方仍用遠光燈行駛,應減速或停車靠邊讓對方先行。千萬不要因為恐慌而一會兒踩制動、一會兒向右打方向,否則很可能碰撞右側行人或車,發生事故。  三、適當加大跟車距離  夜間行車的安全,最主要還是車速問題。由於夜間行車,視線不良,車燈的照射距離大約是20-40米。如果車輛以80千米/小時的車速行駛,當發現前方有危險情況時,一般人從視覺感知到踩制動器的平均反應時間為1秒,加上車輛從80千米/小時的車速減速到0米/秒時所用剎車距離,這樣必要的反應距離就在80米左右,遠遠超出汽車燈光的可視範圍。因此,駕駛員要嚴格控制車速,適當加大跟車距離,隨時準備停車,以防止追尾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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