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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蟲二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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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滄海一聲笑
沒有規距不成方圓,儘管沒有法規要求必須對號入座。但車票上印著座位號,理應認同座位歸屬買票者。如果你想和對方換座位,也應和對方商量,獲得對方的同意。而不是一味強行佔座,這類人都是平時愛佔便宜,皮糙肉厚之人,在多方勸誡,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嘴臉讓人噁心。這不僅是素質問題,也缺乏公德之心,理應受到強制處理!對乘警維護公共秩序的行為點一萬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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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雷火豐520
法制社會如何體現法制,不能光靠勸阻,更要靠酷刑。所以對於首例因霸座而刑拘,我舉雙手贊同。
為何近期一直出現霸座呢,最重要的是一些不痛不癢的懲罰,以及許多人還在想用一些人情的溫暖來感化他們,能感化嗎,只會讓他們變本加厲,只會助長他們囂張的氣焰,所以才會接連出現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大媽、霸座大爺。當然他們霸座肯定也不是第一次,只是恰巧近日媒體曝光多了,所以讓大家才能獲知。對於他們,光跟他們說理永遠都說不通。你幾時能說通那些一堆歪理的人,如果你立場不堅定,更可能被他們說動心,還會認為自己理虧。你想借助列車員他們,對於沒有執法權的列車員,只能妥協、和稀泥來處理。你就算找來乘警,原有的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霸座需要如何處理,目前還是按治安管理條例,所以他們才會天不怕地不怕,180天限購對他們算什麼。他們不坐火車,還有汽車呀。這是一種不痛不癢的處罰,只會讓他們更囂張。
現在出現首例刑拘,希望霸座能列為法律法規中,以後只要出現這種情況,直接按法規拘留。當霸座獲得拘留的嘉獎,這時許多人就會權衡霸座帶來的獎勵是否值得。不然光靠自覺,他們永遠不會自覺,光靠道理來說服他們,只會費口舌,對於他們只有以暴制暴,嚴刑之下方才會裝扮成溫順的綿羊,乘車秩序方可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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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帥哥宋開州
早就該這樣辦,該拘留不不拘留霸坐的人就膽大了,真的把他們拘留了,這些人才知道力害。今後這類霸坐的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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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陳律12
這才能彰顯法治社會法律的威嚴!曾幾何時,佔座居然出現了小小的“高潮”。有個老太太在高鐵能打罵乘警;有個佔座老頭能佔著座位裝瘋賣傻說了一大堆瘋話,而這些最後都是不了了之。就是第一個“開創佔座先河”的那位博士,好像也只是“緩坐列車”的處罰,絲毫起不到懲戒的作用。這次拘留的首例處罰,多少起到了“振奮人心”的作用,對那些裝瘋賣傻,倚老賣老的惡人們起到了震懾作用。因此,廣大正義的群眾肯定是拍手稱快的。我們沒有理由縱容一個惡人存在。只要看看被拘留的那潑婦聲嘶力竭的叫喊,就知道她那張醜惡的嘴臉了。因此,對類似的無賴的打擊勢在必行。我們的社會需要大連鐵路警方強有力的手段,來“規範”個別不良人渣的不法行為。只有這樣,那些法盲、那些潑婦似的無賴才能有所收斂。最後,給大連鐵路警方點個大大讚!可是,其他經歷過潑婦佔座的潑婦謾罵、顯得”束手無策“的執法機關,你們不覺臉紅嗎?不覺得自己也該做點什麼嗎?同樣是鐵路警察,差距怎麼這麼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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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古董177426082
首例霸座女被行拘,這是規範行為道德的開始,是嚴厲執法的典範,是社會文明的進步。我為有此開端而讚個不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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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處不勝寒164
謝謝邀請。霸座者遭行政拘留,很有必要,而且應該推廣。文明是管出來的,此措施能有效震懾違法者,有一下幾個方面的積極意義:建立人人敬畏法律、敬畏規則的意識,法律、規則面前人人平等觀念,建立尊重他人合法權利意識,樹立正氣。相信推行一段時間後,加強宣傳,霸座的醜惡現象會大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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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平淡人生一帆順
列車大連停,上一女神經,年紀二十幾,一臉陰沉沉,沒買座位票,偏用眼搜尋,發現窗邊有,一個座位空,不由心裡喜,就學黃世仁,快步擠過去,屁股就下蹲,翹起二郎腿,一臉得意生。
座位主人到,好言勸起身,女子眼裝瞎,耳朵更裝聾,偏頭窗外睃,權當一陣風。位主把氣嘆,就去找乘警。
乘警現場走,就把道理拚,女子哪裡聽,反而人發瘋,惡言又惡語,髒語咒不停。民警發了怒,就按規章行,當即厲聲喝,強制女子擒,帶走列車下,送往局裡審。
惡犬服粗棍,欺軟只怕硬。對待這號鬼,就得動點真。這回處置妙,博得民眾稱:必須如此幹,堅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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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英武
1.“誰先坐就是誰的(座位)”,這名黑衣女子的“邏輯”確實夠奇葩!還以為這是原始社會,還是在家裡狂妄慣了?當警察過來要求離開座位,還在叫喊“搶劫啦”......還真以為在拍戲啊!被抓,活該!既然破壞規則,就要自己承擔!
3.但是,她到了鄭州車站後,沒有下車!我當時就生氣了,然後跟她理論,沒想到這個女的,臉皮特厚,說自己到北京西站——老子是石家莊下車!!!
所以,從那次之後,我每次坐火車,都不會著軍裝,生不起這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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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紅茶美食領域創作者
高鐵霸座,快車霸座,長途客車霸座,公交車還是霸座。霸座兩個字在各大媒體議論紛紛,這種現象也是屢見不鮮,老生常談了!這次包頭開往大連k56次列車,又有劉姓女大言不慚“誰先坐就是誰的”蠻橫無理擾亂公共秩序。大連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刑拘真的是大快人心!
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如果沒有了約束力,這個社會就亂套了不是!現在的車票雖然不像以前那樣需要熬夜排隊購買,透過微信,攜程網都能購票,那也是人家自己按自己需求選擇好的位置!再說了座位也是分高,低檔的啊,票價也有不同。如果你購買了無座票還理直氣壯的坐別人的座位,那交通工具還分什麼有座,無座,高,低檔呢,大家無秩序擠和搶就行了!反正誰坐就是誰的!
記得一次出差,我購買的是下鋪,上鋪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大家都知道下鋪方便一些,而且活動空間大,我找到位置的時候人家已經躺在我的下鋪了,我出示自己的車票人家說啥……我年齡大了,你那麼年輕爬起來容易就坐上鋪吧!咋說沒用就是不讓給我,東北話一句……擁咕啥呀?尊老愛幼是美德不過也不能倚老賣老吧!換也不是不可以,票價是有差距的啊,你把差價給我也行,隻字不提就這樣理直氣壯嗎?因為你年齡比我大我就應該讓,我也是提前三天排隊才買來的下鋪啊!因為我的堅持所以還是讓出來了,因為我也是心理不平衡啊!有人會說忍忍就過去了,正是因為我們大家都為了出門在外儘量別不愉快,所以才助長了這些霸座後來者的囂張跋扈行為!看看現在的霸座,真的能用坐霸來形容了,強迫別人讓座不給讓就揍你,霸座還敢強詞奪理,打罵座主!悲哀啊!
2018年12月6日,大連公安釋出訊息稱,12月3日14時09分,包頭至大連的K56次列車蘇家屯站開車後,1號車廂劉某霸佔他人座位,在乘警多次勸說後無動於衷,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將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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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法律依據,該拘還是要拘的,至少拘了,比不拘要強的多。
自今年爆出兩次霸座事件後,對社會秩序方面有了更高的考驗。需求上,因相應的資源還不能完全滿足全民的需求,因此,就有了一種潛意識的先後順序之說。再一個從乘車這一方面來看,裡面不僅是需求與被需求的簡單關係了,自購票起,就有了法律上的相互約束——合約。在先後順序上,現行的不可能達到每一個人都心滿意足,這個時候就有一套自我制約的預設規則,先後順序。如排隊,你來的晚了,當然要站在隊伍的最後,畢竟前面來的在時間花費上比你多,也應理所當然的排在你前面了,當你非要插入隊伍前面時,無形中就破壞掉了這一約定規則,使本身趨於公平的事情完全的不公平了。插隊的問題,在法律上沒有相關的體系來強制執行,只能是受到道德的遣責。而霸座,這就牽扯到相關的法律層面,一張車票,按法律層在,就決定了誰對這個座位在一定的區段和時間內擁有使用權,當霸座現象出現了,意味著擁有使用權的這個人就要被動的失去這個權利。如果不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相應的會出現更多的連索反應,也就是合約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而霸權主義主載了法律,只要自己夠強大,想怎樣就可隨心所欲,這樣的話,整個社會秩序將會出現混亂,最終的結果是誰也不能得到即定的法律保障。
拘了更好,至少可以保障大多數的合法權益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