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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狐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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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心1351857994
一個臭名昭著的娛樂圈潛規則而已,談不上重婚,不過,以我看吳妻太善良,應該把這幾年給渣女的全部要回來後,再向她提出賠償,當年是三的肉體換的資源,等價交換,她沒吃虧,至於對吳,那是人家自己的事,追究不追究那些道德婊說了不算,自己的女兒是什麼東西不知道啊,還出來丟人現眼,16年北京買了一套房,呵呵,一個靠賣為生的小姐能買得起?況且聽說15年就離開了吳,渣女靠捏著吳的蛋過奢靡生活的,支援讓渣女把牢底坐穿,這樣那些靠培養渣女翻身敗壞社會風氣的玩意就有敬畏心,省了天天沒完沒了,搞的烏煙瘴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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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股市燒腦俠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中國一夫一妻制婚姻關係,主觀方面為故意或明知,客觀方面為行為人具有重婚行為,即重婚必然有兩個婚姻關係的重合。
認定為重婚罪應當構成以下要件: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所以沒有二次結婚,不算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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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感謝有你58832543
吳你玩了18歲姑娘7年,做局讓她進監獄,這樣把給她的錢再弄回來。吳你還是個男人嗎?最近又在請水軍搞女孩的父母,是想把她父母也弄進去嗎?吳虧你還是個名人,這種事情地皮流氓都做不出來,簡直是禽獸不如。吳不要以為有錢,把水軍推到前面就沒事了,自己做縮。整個事情因你而起,如果你還記得自己是個名人,是個男人,站出來給大家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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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善意的嘮叨
一群富人渣透頂了,玩弄女性,敗壞社會風氣,最好閹割了象吳秀波這樣超淫男富人!法律應該公正處理!掃黑掃黃應去掃吳秀波這樣的富人!!!!吳是嫖娼,陳是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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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葡萄160366850
沒有文化真可怕,這樣的問題也好意思在網站裡問,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才判定為重婚罪,關鍵還有人家老婆是否起訴,男人在情感方面遇到困難時,只要老婆一出場維護,所有難題影刃而解,小三就只有滿地找牙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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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曉易言言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已婚人士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從陳涉嫌敲詐的情況看,陳吳不正當的兩性關係是陳家手裡的底牌,吳害怕這種關係曝光是其軟肋。由此看出,陳吳屬於地下情型別,既是地下情,那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也就自然不成立,所以構成重婚罪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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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捉王八
維護一夫一妻制是社會大局,它符合全華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國重婚罪早已名存實亡了,早已不符合中國實際情況了,早就用包二奶的形式出現了,早已出現私生子了。我們的最高法早應該改革了,早應該把包二奶、三奶、四奶、五奶、六奶的,一律按重婚罪論處!或者立法包二奶入罪!包二奶嚴重地破壞了社會道德風氣,破壞了家庭和階安寧,特別嚴重地傷害了婦女和兒童。中國包二奶的都應該按重婚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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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hi165508431
作為屌絲,無條件支援吳,渣女和有錢人談感情,和窮人談錢,哈哈哈。如果吳騙她沒結婚那是詐騙,做小三還在想國家保護?廢除一夫一妻制?你買房不要房產證?這麼簡單的問題,搞這麼複雜的人什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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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AidenDD
這明顯是小三水軍帶節奏,重婚的要先婚才行呀,在一起7年沒領證也不被認可是婚姻呀,實事婚姻的前提是雙方都是單身,明顯吳秀波不是呀,這是公序良俗的事兒,不是法律的事兒。可見小三和她的團隊多麼無知和絕望
近日,關於吳秀波出軌的風波在次在網路上熱議,各種職責和罵聲不斷,各路明星和網路大V都接二連三的出來站隊,其中有娛樂圈紀檢委之稱王思聰更是直接懟怒吳秀波,不過,陳昱霖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的同時,有律師指出:吳秀波可能面臨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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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飯吃多了,沒事幹,可以多去做做好事。不要管了警察公安法院乾的事,你這算搶人家飯碗,真是飯吃太飽了。蝦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