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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德瑪希亞萬歲

    最好不要,感情不要婚後慢慢來,最好婚前兩人接觸幾個月,盲目結婚很容易磕磕碰碰鬧矛盾的,到時後傷感情,理性點

  • 2 # 使用者6085120540

    現在相親的相對少了。相親農村都是差不多就訂婚了。我認識的很多都是相親十幾天訂婚然後一年後結婚的。特別的多這沒什麼問題。

  • 3 # 伊娃1

    分享我自己的經歷吧。我80後,之前從沒有想過閃婚,我和愛人從見面到結婚共17天(見面之前有一個月的電話簡訊聯絡,沒見過面),也是傳統的媒婆之言,父母之命。只是時間快了點。愛情這東西很玄妙概括就是緣分 ,婚後很長段時間磨合,好在磨合期已過。至於相不相信只能看自己當時的態度,這事沒有標準沒有公式

  • 4 # 綠野萍蹤01

    現在閃婚現象雖不能說普遍,但也越來越多了。認識十幾天就訂婚,似乎也不足為奇。畢竟訂婚只是一種儀式,沒有透過民政部門登記,不具備法律效力,還可以退婚的。

    我對這個事情很看得慣,在我們上一輩身上,這是普遍現象。當時,有組織出面的,有媒人從中撮合的,也有自由戀愛的。不管那種方式,大多比現在的”閃婚”更快。有的上午認識,下午辦手續,晚上在單位搞個簡單儀式,就結成革命夫妻了。電視劇《激情燃燒的歲月》,石光榮、褚琴從認識到結婚,估計也就半個月。

    那時,物質條件比較差,人們的意識比較單純,都只有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兩人相識,只要雙方能對上眼,結婚是很快的。尤其是組織介紹的,雙方首長直接關心,就有一天之內入洞房的。我有幾個老領導就屬於這種情況。

    雖然閃婚,但家庭和睦的佔大多數,離婚率也比較低。

    八十年代後,自由戀愛,大多數男女青年透過相互認識、瞭解才譚婚論嫁,沒有一年半載就訂不了婚。即便是兩人決定訂婚,也得經過雙方父母同意。有的地方還要請個中間人,在雙方父母間討價還價,介紹情況。這種介紹人,是新時代的”媒人”。

    時代不同了,現在戀愛、結婚有了更多的追求與條件。兩個人走到一起的方式已經少了很多外界因素的干預,自由戀愛使擇偶更加人性化,更加文明,但渠道卻更窄了。

    當代社會,工作、生活節奏很快,壓力也很大,大多數年輕人必須先在壓力大、節奏快的競爭環境中,必須先立足,先構建好自己的事業,才有時間有能力去戀愛。等到條件成熟了,年齡也拖大了。此時回頭找物件,也就沒有時間搞馬拉松式的戀愛了。

    另外一種情況是,現在通訊發達,諮詢也很便捷,瞭解一個人的方式和渠道也比較多,不一定要見面才能瞭解對方。”認識”可能在認識之前有一定時間的前奏,認識十幾天就訂婚,也是有前提和基礎的。

    更有雙方父母、親朋好友熱心張羅,把戀愛的事情給代勞了。別說認識十幾天,一天之內甚至幾個小時都可以訂婚。

    當然,也不排除比如為達成某種約定、為了某種利益而迅速訂婚的。

    雖然不同時代有不同的戀愛婚姻方式,但男女結合的本質並沒有改變。無論馬拉松,還是百米衝刺,都是組成家庭合理的速度。婚戀的質量不在於時間,而在於人性本身。

  • 5 # 南路小雪

    你一個老爺們怕啥?十幾天就訂婚,這是有多中意你呀,好直接的女孩!還有就是家裡催的緊,最重要的是你看對人家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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