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人稱代詞:“吾”、“我”、“予”、“餘”、“朕”。
2、第二人稱代詞:“女(汝)”、“爾”、“若”、“而”、“乃”。
3、第三人稱代詞:“其”、“厥”、“之”。
“之”和“其”都不是典型的第三人稱代詞:
一是“之”和“其”除稱代以外,還可以稱人或物。
二是“之”和“其”除了可以稱代第三方以外,有時候也可以用來稱代說話人自己或聽話的一方。
區區、在下、不才、小生、我、
1、人稱代詞
(1)一人稱代詞:“吾、我、予、餘”等。
(2)第二人稱代詞:“汝、女、爾、若、而、乃”等。
(3)三人稱代詞:“之、其”。
(4)古漢語人稱代詞的一些特點:
1)形式多,用法複雜。
2)沒有單複數的區別。有時也在人稱代詞後面加“屬、儕、曹、輩、等”一類名詞以表示多數。
汝,餘,吾,我,爾,卿等
爾,女(汝),朕,哀家
你:女、汝、若、而、爾爾、乃子、卿、君、尊駕、閣下、公、足下/汝,爾,女,子,卿,君,尊駕,閣下,公,足下
第一人稱-我:我、吾、餘、予、朕、某
第二人稱-你:女、汝、若、而、爾爾、乃
第三人稱-他/她:其、之、他、伊、渠(古代漢語的人稱代詞體系還不完備,嚴格說來,先秦漢語中還沒有真正的第三人稱代詞,第三人稱代詞的職務是由指示代詞“其”和“之”來承擔的。)
在上古漢語裡,人稱代詞單數和複數是同形的。有時,第一人稱代詞和第二人稱代詞後面可以加“儕”、“屬”、“曹”、“輩”、“等”來表示複數。這些詞與現代漢語的“們”不同,它們都是詞,而不是詞尾
1、第一人稱代詞:“吾”、“我”、“予”、“餘”、“朕”。
2、第二人稱代詞:“女(汝)”、“爾”、“若”、“而”、“乃”。
3、第三人稱代詞:“其”、“厥”、“之”。
“之”和“其”都不是典型的第三人稱代詞:
一是“之”和“其”除稱代以外,還可以稱人或物。
二是“之”和“其”除了可以稱代第三方以外,有時候也可以用來稱代說話人自己或聽話的一方。
區區、在下、不才、小生、我、
1、人稱代詞
(1)一人稱代詞:“吾、我、予、餘”等。
(2)第二人稱代詞:“汝、女、爾、若、而、乃”等。
(3)三人稱代詞:“之、其”。
(4)古漢語人稱代詞的一些特點:
1)形式多,用法複雜。
2)沒有單複數的區別。有時也在人稱代詞後面加“屬、儕、曹、輩、等”一類名詞以表示多數。
汝,餘,吾,我,爾,卿等
爾,女(汝),朕,哀家
你:女、汝、若、而、爾爾、乃子、卿、君、尊駕、閣下、公、足下/汝,爾,女,子,卿,君,尊駕,閣下,公,足下
第一人稱-我:我、吾、餘、予、朕、某
第二人稱-你:女、汝、若、而、爾爾、乃
第三人稱-他/她:其、之、他、伊、渠(古代漢語的人稱代詞體系還不完備,嚴格說來,先秦漢語中還沒有真正的第三人稱代詞,第三人稱代詞的職務是由指示代詞“其”和“之”來承擔的。)
在上古漢語裡,人稱代詞單數和複數是同形的。有時,第一人稱代詞和第二人稱代詞後面可以加“儕”、“屬”、“曹”、“輩”、“等”來表示複數。這些詞與現代漢語的“們”不同,它們都是詞,而不是詞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