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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都八十多歲了,兩個女兒,三個兒子。現在照顧公婆的只有我和小叔子老三,兩個女兒說自己是嫁出去的閨女就等於是潑出去的水,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二兒子不但不贍養父母還與父母斷絕關係,行同陌路,不在往來。有誰奈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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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317013334715

    兒子不贍養父母怎麼辦?

    在今天的社會中,父母有這樣的以是很不錯了。

    從道德來看也只有這樣了,贍養父母不同其它的,不能用公平來衡量了。

    在法律中是兒女有份,個個齊擔。但在贍養義務中,如動用法律那就是冰冷的了,可能父母的心情還不如現在。

    在你序言中看到,你與老三是很好的,應這樣。至於奈何不了,想你還是忍耐著吧。畢竟父母以八十多了,日子可能不長了,沒必要了。

  • 2 # 小月亮625

    看來老人是既沒錢又沒有房產地皮了,要不然不會落得這樣的無人問津,還是那句話,老人不要偏心眼,還有自己要留一手,將來誰養老就給誰,立遺囑去公正,請本家親戚見證都可以,等老了說不了也動不了的時候就晚了,就算有孝順兒女養老送終,難道你不為他們想想嗎,八十多歲也活不過多少年了,管吃管喝,伺候乾淨了就成,如果生大病就保守治療吧,你們也對的起任何人了,人這一輩子,活到最後才明瞭,年輕莫糊塗啊

  • 3 # 夢語連篇

    老人子女多,就是不養老。

    這個問題,在老人養孩子的時間,家庭教育就有了問題。這個事的教育意義,不僅在這個家庭,社會意義更深刻。

    老人已八十歲了,再說老人過去教育不到位之處,已經沒有多大意義,但是此事對其他社會家庭人員,有思考借鑑意義。

    但是,對於這個家庭想有放解決問題來說,我個人建議,可以用司法調解的方式進行。司法調解不同於鄰里調解,也不同於社群民政調解。司法i調解的好處是,老人申請子女贍養盡責,如當事人不依法盡責,司法工作人員調解無效時,可依法判決,但是儘量不要走到判決那一步,還是有條件的調解為好。調解的目的是為了解決親情上的障礙,解除心靈上的誤區,達到和諧幸福生活為好。真的到了判決的時間,往往是贏了官事,丟了親情。生活養老問題,可能更需要的不是錢,而是家庭和諧幸福的親情。

    此項操作細節,要諮詢相關專業人士,夢語齋在此問題上只提供方向。有道的解讀不在文字長短,我們想說的就這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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