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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產科李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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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很多人一致地認為被戴綠帽了,其實,這個也不一定就真戴綠帽。
出現這種情況,兩種可能,第一,孩子是別人的。確實是真戴綠帽。這種可能性比較大,因為,即便按照第二種可能計算,也不一定就那麼高中獎率。
第二、孩子是自己的。這裡大家有一個誤區,覺得自己跟女友認識一個月,孩子都40天了,孩子咋可能是自己的呢。
這就是大家對醫生有關懷孕多長時間認定的一個誤區。因為,醫生說女人懷孕時間不是按照同房時間,而是按照最後一次大姨媽時間來推斷的。
舉例:一個女孩是11月1號最後一次大姨媽,排卵期在11月26號,剛好你們11月25號認識,第二天11月26號就同房啪啪,12月10號去做檢查,發展懷孕,那麼,醫生就會按照你女友最後一次大姨媽時間算起,即可得出已經懷孕40天了(從最後一次大姨媽11月1日到檢查懷孕的12月10日),這個時候,你就會驚呼:我們才認識半個月(11月25日到12月10日),你就覺得,女友比自己認識她前25天就懷孕了,那就不是我的了,所以,這是理解和認知的誤差,也就是對醫院醫生計算懷孕週期不太瞭解導致。
由此得出:
第一、這個孩子極有可能是你的,也有可能是別人的,你如何選擇?如果做好了當爹準備,結婚,把孩子要下來。如果還是不放心,去做親子鑑定。
第二、讓女友從實說出來,在之前有沒有去隔壁老王家,有沒有幹那個事情,如果沒有,那就判定無疑是你的了。
不管哪一種情況,都有一定的風險,女子剛跟你認識這麼短時間,如果你們就啪啪,她就懷孕,只能說,你們速度太快,她太不愛惜自己的身體。
另外,也不排除是隔壁老王的,如果孩子生下來,再去做親子鑑定,如果結果不是自己的,怎麼辦?這也是個問題,離婚,麻煩更大,因此,哪一種情況,都是有風險,糾結的事情,關鍵還是需要你女友坦白。
如此,才能讓你們真正的做出決定,是打掉孩子,或者要孩子,繼續下去,還是直接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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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你和女友交往了三十天,可是孩子已經是四十天了,很顯然,這是別人先入為主了。
由於相差時間只有十天,這很有可能是你的女友精心安排的。
他與其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因種種原因,不能結為夫妻。為了兩個人有一個共同的孩子,他們同居了,各自獻出了寶貴的第一次。
為了保住這個根,她迅速找到了你,並閃電式的同了居。想要造成此孩子是你孩子這一假象,然後由你們共同把他撫養成人。
誰知道,女友懷孕,你竟帶她去做檢查。其結果是孩子不是你們倆的,真的是讓她尷尬,讓你無奈。
孩子不是你的,你怎麼辦呢?
首先應該弄清女友懷孕的原因。如果是被人強姦,那你的女友做為受害者,你應該諒解她。跟她把孩子做掉後,繼續交往下去,至到成為夫妻。
如果孩子是她與舊友的私生,那就應該不能原諒。說明她的心並不在你的身上,充其量把你當做一個廉價的牲口,給他們幹活,養著他們的人而已。如果提出分手,別人不會對你說三道四的。
其次應該看你倆的感情。如果你很愛她,不嫌棄她未婚先孕,就可以不計前嫌,把孩子打掉後重歸於好。如果你對她的不檢點耿耿於懷,不能原諒,那就趁早離開,免得結婚後再離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感情的問題,別人無法強調什麼,大注意還是自己拿,免得一步走錯,造成終身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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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遺落在凡間的天使
還怎麼辦?涼拌呀?交往30天,早孕40天,這不明擺的嗎?還需要問嗎?肯定是之前就與他人懷孕了呀!難道你還要為他人撫養孩子?暫且不給你說戴綠帽的嫌疑,首先你還要替他人扶養別人的孩子,難道你是弱智嗎?還需要交往下去嗎?傻瓜,世上的女人多的是,又不是找驢稀奇動物,幹嘛非要在一棵樹上吊死呢?顯然她早就知道早孕,只不過是讓你這個傻蛋背個黑鍋而已,還真沒見過像你這麼蠢的人,你本來就不是她的菜,幹嘛給自己找罪受呢?難道你做好替他人養孩子的準備了嗎?你真心的能接受,如果能接受,我真佩服你的忍受力,如果你不願意,趁早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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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沛澤媽讀心理
這個問題很容易讓題主想歪了,我身邊有一個朋友的情況和題主類似,結婚一個月,朋友就懷孕40天了,她老公就懷疑這個孩子不是他的,非讓她打掉,我朋友不打,說這個孩子就是他老公的,結果兩人差點鬧離婚。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白懷孕的日期是如何計算的,我舉一個例子,假如女性的月經來臨的時間是5月6日,排卵期則為5月20號前後,如果在5月20號前後同房,女方很容易懷孕,而女人懷孕的週期是從末次月經算起的,也就是說到6月6日,女方就懷孕一個月了,那麼到6月20號,就懷孕44天了,男方就會覺得我與你在一起才一個月,你怎麼就懷孕40多天了,就容易胡思亂想。
明白了這一點, 男方就不要武斷地認為女方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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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擼鐵大叔6
孕期長短是從最後一次例假開始計算的,因此多十幾天是正常的,千萬不要因為無知而疑神疑鬼,最終毀了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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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你的大哥哥呀
這個很簡單啊
勸導她,告訴她讓她生下來啊
生下來了,然後…
請樓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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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網悠然
看到這個問題很多人本能的回答:“哥們兒,你被綠了,還在這傻乎乎的問該怎麼辦? 嘁哩喀喳分手吧!”只能說不懂裝懂是會害死人的。
首先這不是一道感情題,而是一道數學題。先來科普一下我們傳統觀念裡說的:“十月懷胎”是280天,是九個多月而不是十個月。檢測出懷孕,早孕的天數是按照最後一次女性月經結束時間推算出,現代科技發達了,B超按著胎兒著床程度能推算出懷孕時長,但是計算的方法還是原始推算相同。
舉例說明:女友5月1日月經完了,5月18與你發生關係,6月18檢查出杯孕。計算懷孕時長的方法是6月18日減5月1日等於48天。但是一般時長不會精確到具體某一天,一般都說40多天,而你們發生兩性關係只有30天。
這不難理解,民間有“前七後八”不容易懷孕說法。也就是說來月經之前的7天和來月經的之後的8天不容易懷孕。也就是說,在這個時間,女性一般不排卵的,而只有在排卵期才能受孕的。說的有點兒繞,簡言之就是有性關係30天早孕40天很正常,你完全可能是孩子的父親。
我們也來說點兒題外話。認識幾天就發生關係,而且不採取避孕措施。對自己、對他人都是嚴重的不負責任的行為!
就算孩子是你的又怎樣?兩個人為了孩子閃婚?自己還是個孩子,怎麼去撫養孩子?還是損害女方的身體去流產?哎,這些孩子真是讓家長操碎了心。成年人了,能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點責,不這麼幼稚!
如果你是女孩兒的唯一,就要考慮如何面對這個孩子的問題,談一場風花雪月的戀愛很美,但懷孕方面來不得半點浪漫,孩子去留早作準備吧,若要這個孩子健康檢查不能忽略!祝你好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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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門白甫話三農
西門觀點:很正常,不要無端懷疑,弄清楚兩個詞:一是“末次月經”,二是“排卵期”,就會明白怎麼辦。
大多數人由於不懂醫學知識,所以,和女朋友交往才一個月,去醫院檢查卻說已經懷孕四十天。於是,疑神疑鬼,懷疑女朋友與其他男人有染,孩子不是他的。
其實,不必如此疑神疑鬼,交往30天,懷孕40天,很正常,如果瞭解生育常識,就不會這麼疑神疑鬼了。
首先,女性懷孕時間從什麼時候算起?不是從與你同房那天算起,而是從女性末次月經算起。比如,你的女朋友與你交往時,末次月經(即這個月月經來臨時間)是這個月的10號,那麼她的排卵期應該是這個月的23號左右,排卵期同房是最容易懷孕的。
如果你和你的女朋友正好是在23日左右交往併發生關係,那麼一個月後,你去醫院檢查,醫生一定會告訴你,你女朋友懷孕已經四十多天了。因為幻雲事件應該從上個月10號算起。
當然,這並不是說你的女朋友一定沒有問題,孩子一定就是你的,如果你的女朋友在與你交往併發生關係的同時,又與其他男人發生關係,那就必須做DNA鑑定了。
不過,應該相信你的女朋友,一般女人與一個男人感情非常好時,是不可能再與其他男人發生生關係的,除非是那種很放蕩的女人。
(網路圖片與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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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快樂使用者無名
第一天就親熱過然後受孕,到醫生那一算基本就是這樣。就算不是你,也是在跟你見第一面那個時候受孕,剩下的找柯南啊還是找元芳,就是你的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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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粉粉豬225
看大家回答的,很多都心態有問題。交往30天,早孕40天,懷孕時間是從末次例假時間算起的,如果這次例假過了10天沒來,懷孕的話,就是40天了。懷疑女友,不瞭解清楚還在這問,對女友有侮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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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美成這樣的女神---經
不一定是被帶綠帽子哦,懷孕日期從醫學的角度上來算,是從末期月經第一天開始算,醫生說的40多天,前面至少前10天是月經期和安全期,不要胡亂猜測,看你女朋友排卵期的時候,你們是否在一起有過性生活,要是有,孩子很大可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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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雲路15
好好去醫院問問,早孕四十天是怎麼算的,有常識的人都會知道,孕周的計算是從女性末次月經開始算的,那些無知的人就不要在那禍禍人了。
回覆列表
看看前面回答問題的那幾個網友“幸災樂禍”的表情,還是我這“專業”人士來給你來答疑解惑吧。
首先醫學上的孕周是從女性的末次月經的第一天開始算起的。
舉個例子:你女友的末次月經是2018年11月12日,她的月經週期28天一次,非常規律。那麼她的排卵日期大概在11月26日。
排卵日期的前後3天也就是2018年11月23日到2018年11月29日這段時間,你們相識、相愛、然後情不自禁“無約束”XXX的話,受孕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如果你們從今天算交往整好30天的話,第一次親密接觸應該在2018年11月22日之後,正好是她的排卵期,只要在你們之後的這段時間內,她沒有去“老王家”喝酒打牌拉家常的話,這個孩子就是你的,不用懷疑了。
接下來怎麼辦?你們相見恨晚要相互寄託終生的話,那就結婚生子唄。
如果還沒有做好相關的準備,那就儘快流產。
只需要記住一條,那就是去正規的公立醫院進行流產,切記不要去私人醫院。什麼無痛,可視,無創傷人流水分都很大。不一定非要選擇大醫院,一般正規的二級以上醫院就可以,醫生根據你的情況可以提供藥物流產或負壓吸引流產。未婚女性只要符合指證(一般孕49天以內宮內孕)建議首選藥物流產。醫院會保護你的隱私,成年女性就可以自行決定12周以內的流產,無需而外證明。
不要超過孕12周以上流產,12周以上一是流產困難,再就是需要開未婚證明,監護人簽字等等,非常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