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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花雨微風

    同事總是偷東西,該怎麼辦?

    偷東西是一種惡劣的行徑,本著幫助同事的原則,應當堅決的制止

    偷東西這件事,從性質上來說,是一種極其惡劣的行徑。題主的同事應該是成年了,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從刑法上來說,如果法院認定他偷了東西,應當按照所偷財物的價值來確定量刑標準。題主應該是覺得大家都是同事,沒有必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但是,出於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還是應當給與此同事必要的提醒和懲戒,以免他越陷越深,無法自拔。

    我們採取了另一種辦法“懲戒”了辦公室內的“小偷”,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辦公室有個哥們,我們都叫他“餓貨”。因為這小子整天給人的感覺就是飢腸轆轆,好像永遠吃不飽的樣子。他沒事的時候,就喜歡在辦公室裡面瞎轉,看到別人工位上有吃的東西,不管別人是不是同意,就會偷偷的拿走,直接就往嘴裡塞。他的這種行為,嚴格上來說其實也是一種偷竊行為,只是偷的東西價值較小罷了。如果他拿了別人的東西,被發現了,別人說他,他還會反唇相譏,說別人太小氣、斤斤計較。

    有個同事國慶節的時候去日本遊玩,回來的時候帶了一些比較特殊的巧克力,是我們先前沒有吃過的品種。他給每個人都分了兩顆,讓大家嚐嚐鮮。分巧克力的時候,餓貨不在座位。我們幾個拿到巧克力的同事聚在一起,一邊吃一邊聊天,權當是下午茶了。同事小王把巧克力含在了嘴裡,本以為他會一口吃掉,誰知道他又吐了出來,放回了包裝紙裡,拿在手裡。因為他覺得這種巧克力的外表包的那層東西有點苦,一時難以下嚥,打算過一會再吃。

    這個時候,餓貨從外邊回來了。他看見大家都在吃東西,頓時兩眼放光。他快速的圍了過來,看到小王手裡還拿著一個剝開的巧克力,一把搶了過去(這下又構成了搶劫罪,哈哈),不由分說的就塞到了嘴裡,然後一口氣吃光了!這波操作如同行雲流水、不愧是餓貨的作為!我們都驚呆了,小王也是一臉驚愕的看著他!餓貨說,“不就吃你一個巧克力嗎?至於這麼看著我嗎?”小王面無表情的說,“這個巧克力是我剛才舔過的!”餓貨自然是不相信,他看看了我們,我們都對他點了點頭。這時候,餓貨對著垃圾桶狂吐了起來,一邊吐還一邊說,“怪不得剛才吃到嘴裡感覺外邊有點溼漉漉的,原來是他的口水啊!”看到他這個樣子,我們都禁不住哈哈大笑起來,小王更是笑得直不起腰!讓你丫天天偷我們的東西,這回招到報應了吧,真是活該!等他吐完了,我們都問他,“與小王親嘴的感覺如何?”他怏怏的看著我們,“你們真不厚道,都不早點告訴我!”就你那猴急、餓死鬼的樣子,我們還有機會提前告訴你嗎?

    從這以後,餓貨對我們吃的東西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陰影,不敢再隨便偷大家的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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