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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平安承辦保險

    一個新晚報的人說中國離法制社會還有距離,我覺得還是沒有完善的規章制度,應該給老師樹立一些威信,我覺得老師懲戒才有威力,不能讓家長和孩子無理取鬧,挑戰教師的公眾影響力,不能和稀泥

    同時也要培養師德,有的教師只是各種指標考核達標當了老師,沒有職業道德,應該提高教師資格證的准入門檻,政府部門和教育機構也要樹立保護教師形象,給老師一定的權利

  • 2 # 友誼140451571

    個人認為現在的小學生不比以前了那時家長支援老師嚴管學生,就怕老師不管孩子而走了彎路。而現代的孩子由家長自已管最好了,老師沒有必要在有什麼對學生的懲戒權了,現在就是老師把應該講的課講好了就行了,只要全班多數學生都學習好就說明老師盡到講課的責任了,老師不要在教書又育人了,老師應該只管教書即可,育人的事應該由校長和教務處來管這是最實際的,看看周老師因男女學生打架周老師拉架而被學生家人打了,而校領導不但不給周老師撐腰與家長講公平的道理,還給周老師施加壓力因此給學生與家長陪禮道歉,看看老師是何等的恥辱無奈周老師以死抗議誰之過,在來看看五蓮二中的楊守梅老師用書抽打了兩個逃課的學生,招至自己如此的處罰丟了飯碗這樣的處理誰還敢用呢?如果沒有廣大網民憤怒的發聲能有撤銷二次追加處理的結果嗎???公道自在人心,所以說管學生的事就應該由學校的領導負責管理,如果校領導也把握不好管理的尺度,就應該上報由區縣市省教育部門管理或批准如何處罰犯錯的學生,或者由省在向教育部上報請示如果處罰,因為不能體罰或處罰學生的規定都是教育部制定的,所以教育部就能把握好處罰或體罰學生的尺度了家長也就沒有怨氣了。

  • 3 # 時空福祿元

    我認為有效懲戒首先耍讓學生認為自己應該受到懲戒。這樣他才能會心服口服地接受懲戒。其次,懲戒方式要讓學生能認同。像錯一個字罰抄一百遍,這就不可取。我非常喜歡魏書生老師用的情況說明法。我們有時和孩子一起約定懲罰方式,效果也還不錯。再次,常年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對學生髮生的常見問題,可以提前制定班規,"以法制班",這樣許多學生都會控制自己的言行,受到懲戒的學生就會大大減少,懲戒效果就會更好。第四,爭取贏得學生家長的支援,這樣懲戒後會有人在家裡監督孩子,讓孩子保持受到懲戒後取得的成果。

  • 4 # 姑蘇講堂

    有人問:老師如何對學生進行有效懲戒?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必須先界定“體罰”與“懲戒”的區別。

    按照新華字典的解釋:

    體罰:是指透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成年人(父母或老師)對小孩(子女或學生)的身體使用的體罰,可表現為大屁股、打手心、擰耳朵、罰站、罰跪、鞭打、蹲馬步、操場蛙跳、不讓吃飯等形式。懲戒:就是懲治過錯,警戒將來,旨在制止和預防行政人員和管理相對人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

    看了這兩個詞的解釋,我們悲哀的發現,我們無法對“管理相對人”--進行有效的“懲戒”!

    也就是說我們不知道用何種“有效”手段,來達到“懲治過錯、警戒將來”!一旦懲戒手段運用不當,就會變成“體罰”!

    那麼,是不是就沒有辦法行使教師的懲戒權了呢?

    我認為,對於教師的所謂“懲戒權”,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在《教師職業行為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嚴密保護下,教師其實是無法獨立行使“懲戒權”的!

    所以筆者建議實行分級懲戒制度。

    第一,對不同的違紀學生採取不同懲戒手段。

    可以視學生違紀的嚴重程度採取不同懲戒方式,比如口頭勸說、訓誡、反思、警告、關禁閉、強制社群公益勞動、開除、強制參加工讀學校等。

    第二,實施懲戒權的主體許可權要明確。

    一般教師、班主任:口頭勸說、訓誡、反思

    教務主任、德育主任:警告、關禁閉(這是國外教育經常乾的事)

    校長:強制參加社群公益勞動、開除

    區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強制送入工讀學校

    第三,需要對青少年相關法律、教師的相關法律進行適當的修改。

    如果不進行修法,則“懲戒權”將淪為一句空話!

    第四,還需要對學校、教師的施教權依法保護,堅決拒絕“校鬧”。

    如果不能有效保護學校、教師的施教權,嚴懲校鬧行為。那麼,落實教師的懲戒權必將淪為一句空話。

    馬雲說:賦予教師懲戒權,不是為了讓學生向老師低頭,而是要教育學生向規則低頭!白巖松說,賦予教師懲戒權,勢在必行!
  • 5 # 教壇吳語

    我簡述自己的觀點:

    一要從法律角度明確老師的懲戒許可權和範圍。要用法律條文規定:學生犯了什麼錯誤,犯錯次數多少,造成了什麼不良後果,犯錯的動機是什麼。這樣老師才可以給學生適當的懲戒,懲戒方式和懲戒地點,都要明確規定。

    二要依法保障老師的權利。不要像五蓮縣教體局那樣,不知根據什麼法規,一拍屁股決定給楊老師……的追加處罰。不管學校還是上級部門,處理老師必須依法處理,“無法”則無天,家長式的處理,其實質是封建專制主義在作祟。

    三是廣泛宣傳懲戒教育的科學性,讓全社會理解老師的懲戒權,形成科學教育的良好社會氛圍。

    老師擁有懲戒權,是下一代健康成長的保障,希望這一天趕快到來。

  • 6 # 地理梁老師

    老師如何對學生進行有效懲戒?這個問題有點大,最需要釐清的是什麼是懲戒,什麼算有效,老師在懲戒中又充當什麼角色。

    一、關於懲戒

    懲戒,詞典釋義:透過懲罰使人警戒。

    通俗的來講,就是透過一系列懲罰措施,使犯錯誤的人警醒和引以為戒,起到預防違法、亂紀、犯錯的作用。

    那麼,這一系列懲罰措施從輕到重就可以分為警示教育、講道理、訓斥、經濟懲罰、肉體懲罰等。這一系列懲罰不是發洩,而是產生教育效果,讓學生知對錯、明榮辱,及時悔改,達到糾正錯誤的目的。

    從這個角度講,老師對學生的一系列手段,到底算懲戒還是體罰主要取決於老師的目的、懲戒方式和強度、最終效果三個指標,任何一個有問題,懲戒都有可能變成體罰。

    1.老師懲罰學生的一瞬間,到底是發洩氣憤更多一些,還是為了達到教育的目的,很難說的清楚,但是我們可以從整個過程推斷出一些端倪:

    商丹高新學校王老師長期辱罵婷婷,這件事很明顯是發洩居多,目標並不是教育,這就不屬於懲戒,屬變相體罰。五蓮二中楊老師因學生逃課而抽打,這件事情梁老師認為發洩和教育參半,並非單純的懲戒,或是單純的體罰。某物理老師在考試前講某知識點時和學生達成協議,這個知識點考試再錯,打手心五下,三五名學生依然因粗心寫錯,物理老師按照協議打手心,梁老師認為這雖有體罰之實,但應該歸於懲戒。因為老師和學生都沒有帶私人情緒,一方按照協議懲罰,一方因為感受到了自己的錯誤而受罰,並且提醒自己下次不要再犯類似的錯誤。

    2.老師對學生的懲戒方式和強度是顯性的。

    學生犯多麼嚴重的錯誤,應該得到怎樣的懲戒,雖然暫時還沒有具體的法規和檔案規定,但是我們每個人心裡都會有桿秤,懲戒是否合理,是否過度,一眼看得明白。

    商丹高新學校王老師因婷婷成績不好,沒有通過了解婷婷的性格、習慣等細節,就選擇了罵這種方式,這是不合理的,罵一次也就罷了,持續性辱罵,這就屬於過度。五蓮二中楊老師,懲戒幾個逃課的熊孩子,看這幾個熊孩子的性格,應該是可以揍,懲戒方式梁老師認為是合理的,用書本打,未造成實質傷害,讓他們透過痛記住教訓,懲戒強度也算合理的。物理老師因學生考試粗心大意,做錯了剛講過的知識點,在協議之下打手心,方式也算是合理的,打五下,只要不造成傷害,強度也算合理。

    3.懲戒的最終效果決定了這次懲戒的有效性。

    懲罰不是目的,警戒才是。懲戒效果如何要看學生是否悔改,哪怕悔改幾個小時、幾天,也算懲戒有效果,教育孩子本身就是一個反覆糾正的過程。

    可以看出,商丹高新的王老師不但沒有起到懲戒的效果,還傷害了婷婷;五蓮二中的楊老師也沒有起到懲戒的效果,還被幾個熊家長糾纏不清,被連續處罰;物理老師雖然體罰了學生,但起到了警戒的目的。

    因此,教育懲戒並非那麼簡單。

    梁老師認為,懲戒的概念應該是:老師在儘量平和的心態下,根據學生的性格、心理狀態來選擇合適的方式,選擇合理的強度,對學生略施懲罰,以起到警戒的目的。

    二、關於有效懲戒

    什麼算有效懲戒?

    從近期的幾件事情來看,老師即使以警戒為目的,選擇了合適的方式、合理的強度,學生即使受到了教育,也不一定算有效懲戒。

    有個暴徒,滅門一家三口,留下一個小孩,小孩長大後殺死了暴徒。小孩的行為合理麼?有效麼?暴徒應該交給法律來量刑,而不是讓一個長大後小孩充當法律。

    教育懲戒也是如此,老師是沒有權力,也不可能來替教育來量刑的。失去了法律、法規的保護,老師一切看似合理的懲戒都會變成體罰、變相體罰。

    有效懲戒一定是在強大的法律基礎上,在確保教師自身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的前提條件下,教師根據一定的既定程式,選用合理手段和措施,對學生起到教育和警戒作用的一種懲罰流程。

    教師只有不參與定程式、定手段、定強度,一切由法律來定,教師只參與執行,才能算有效的懲戒。

    現實中很多老師變得“佛系”,不排除他們是因為對當前教育環境的畏懼、無奈和失望,但肯定有一批人是不知道怎樣懲戒才算合理。

    三、怎樣懲戒7月9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釋出會上表示,將按照日前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相關要求,研究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

    1.懲戒的前提是國家法律的認可和敲定。

    教育部的表態,無疑給教師教育懲戒吃了一顆定心丸,國家也意識到了教育懲戒是教育教學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教育方式。

    我們期待著實施細則儘快出臺,將教育懲戒儘早列入國家法律,以確保學校和老師實施懲戒時的合法性。

    2.懲戒的有效實施必須將老師擺正在執行人的位置。

    我們希望教育部在制定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的實施細則時不要太“粗略”,不要將懲戒程式、懲戒手段、懲戒強度等細節最終又甩給老師自己去制定,至少將這些細節下放到縣教育主管部門及以上來制定,老師只參與執行即可。

    將老師只擺正在執行人這個位置,老師依法依規執行懲戒,才不會被社會妖魔化,才敢進行有效懲戒。

    如果把制定懲戒程式、懲戒手段、懲戒強度的重任又交給老師,美名其曰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多數老師肯定依然選擇“佛系”,因為出了問題,肯定還是老師“背鍋”。

    3.懲戒的有效實施要得到家長和學生的廣泛認知。

    什麼樣的問題,要接受怎樣的懲罰,必須廣而告之,讓每個家長和學生都熟悉。各級主管部門在制定細則時,必要時可以請家長和學生參與探討。教育主管部門可對新入學家長髮法律法規宣傳冊,學校可制定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宣傳單,每年新生入校時發給學生和家長,讓學生和家長明確入校細則,犯錯後的處理流程。

    公開透明、廣而告之的規定,才能得到多數人的認可,消除社會對學校、對老師的誤解,也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教師在實施起來也才更有底氣。

    總之,教師如何對學生進行有效懲戒,一言以蔽之:法律細則出臺,教師依法處置,學生依法受罰並警戒之。相信教育會變得更和諧美好,社會上會越來越少地出現商丹高新學校王老師,五蓮教育局這樣的現象。

  • 7 # 星期久

    隨著國家對教育的重視,對學生受教育權利的保護,在九年義務教育期間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開除學生,在加上現在不得體罰學生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佈,怎麼有效的管理學生和有效的懲戒學生成為了很多老師的難題,其實遇到不聽話的學生懲戒倒最好不用,因為尺度很難把握,主要是看老師怎麼樣去管理學生。

    第一:建立老師與家長的聯合機制。在孩子入學前,學校與家長應當共同簽署一份共同教育孩子的協議書,學生在校受教育期間,如果態度惡劣,不聽從老師的管理,學生家長應當擔負起教育的責任。對孩子進行進一步的教育和開導,直到孩子自己認識到錯誤,或者給老師寫一篇保證書為止。學生家長應做好保持聯絡暢通,隨時配合學校嚴密注意孩子的學習狀況。

    第二:學校老師應當多途徑,多方式教育學生。在以往的教學經驗中,老師如果遇到不聽話的孩子,總會使用批評處罰等嚴格的方式進行教育。但是現在老師應該學會使用軟硬兼施,瞭解孩子的性格特點,如果嚴肅的手段走不通,老師可以試著和學生交朋友,和學生談心等多種途徑,讓孩子從內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接受老師的教育。

    第三:老師應當用矛盾的特殊性觀點教育孩子,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學生因為做好事而遲到,應該提出表揚。如果孩子在某些方面有特長,就是不喜歡學習,應該聯絡家長共同培養孩子的特長。如果孩子愛動愛玩,可以結合體育老師,為孩子尋找以後的體育發展機會。老師應該時刻常記,“學習成績並不是判斷一個學生是否優秀的唯一標準”。為孩子尋找多個未來,學校裡面沒有優秀學生和差學生,有的只是沒有找到屬於自己的發揮空間。

    第四:老師在保持自己威嚴的情況下,多使用獎勵,鼓勵的教育方式。對待成績進步的學生給予表揚,對待暫時成績不太理想的學生給予鼓勵,對學生要一視同仁,學會自我反思,如果學生不喜歡某個老師,那麼一定是某個老師的行為習慣讓他討厭反感,應當多和學生交流,在愉悅的環境中讓學生接受自己,從而起到教育管理的作用。

    其實所有的班級學生中,聽話乖巧的孩子佔絕大部分,只有極少數的學生比較叛逆,搗亂課堂,但是隻要是老師們善於觀察,抓住孩子們的內心,或嚴肅,或友善,或換位思考,也許所有的學生都可以有屬於自己的一個美好未來。

  • 8 # 農村教育那點兒事

    第六感 觀教育:“懲戒”也要講藝術。

    有效的“懲戒”不但能起到“懲”的效果,更能達到“戒”的目的。如何才能做到有效懲戒呢?

    尊重和民主管理是實施有效懲戒的前提條件。特別是班主任在進行班級管理中嘗試進行民主管理,感覺大不一樣。民主管理換句話說就是學生自己挖坑,自己心甘情願往裡跳。跳進去之後毫無怨言接受自己編制的懲罰。具體做法是學期開學後,班主任組織同學們民主選舉班委會,然後有班委會組織選出各項具體工作的負責人,首先完成班級管理金字塔。其次就是由班委會組織同學們制定班級運營規則和獎懲措施,這些規則和獎懲措施必須符合學校紀律要求,必須全體同學舉手表決透過,必須堅決遵守,否則心甘情願接受懲罰。比如遲到一次罰背兩首古詩,隨地亂丟垃圾罰打掃教室衛生一次。再如和同學鬧矛盾罰寫500字情況說明書等等。上課不認真聽講、抄襲他人作業、不按時起床、上操掉隊、說髒話、不認真打掃衛生、上課睡覺、搗亂等等都做了具體的處罰規定。制度及處罰措施經班主任稽核後列印成冊並張貼在教室裡依此執行,任何人不得特殊。紀律面前人人平等!

    萬事開頭難,剛開始執行時需要老師監督進行,一個月後逐漸走上正軌。老師也從無限繁雜的事務中抽身而出,把更多的時間放在如何帶領班級往更遠處行走。老師往往不敢放手,生怕出現任何閃失。其實我們低估了學生,他們的潛能是巨大的,一旦被激發會給你帶來意想不到的驚喜。

    作為老師,當我們面對孩子們的錯誤時,首先想到是孩子犯錯是有道理的,只有弄懂孩子的“道理”,找到他的邏輯思維,使之認識到自己的思維偏差,才能從根本處帶他走出錯誤的陰霾。而不是想著運用懲戒的方式解決問題。軍事上講最好的防禦是進攻。教育亦如此!主動引導比粗暴懲罰更有效。

    願老師們懲戒有度,行穩至遠!

  • 9 # 文軒閣

    我覺得老師要對學生實行有效的懲戒,必須有懲戒的大環境,倘若只是教育部門的一廂情願,成績的效率會大打折扣。

    1、要實施有效的懲戒,首要的條件,那就是家長必須全力配合。眾所周知,很多家長和老師的矛盾都是因為老師懲戒了學生,家長對學生進行袒護。即便將來學校有懲戒權的相應規定,在實施過程中也會有諸多的困難,因此,家長理解學校實施懲戒的良苦用心。

    2、要實時有效的懲戒,學校要有嚴格的實施懲戒的制度和操作規程。實施懲戒不等於老師私下懲罰,每所學校都要制定懲戒制度,明確嚴格的規程,比如,違反紀律到什麼樣的程度才實施懲戒,實施懲戒有哪些人執行,誰來批准,懲戒的手段是什麼,程度如何,要不要通知家長,這都必須有嚴格的明細的規定,否則,勢必導致隨意體罰現象蔓延,家長社會對學校體罰學生怨聲滿天。

    3、實施懲戒需要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增強底氣。學校對學生實施懲戒之後,對於蠻不講理,到學校鬧事的家長必須強力制止,對勸說無效者,一律報警,交由警察處理。只有這樣,才能讓懲戒權得以貫徹下去。

    總而言之,要實施有效的懲戒,必須是社會對教育有理解,家長對學校有尊重,學生對老師有敬畏,有這樣的大環境才能實施有效的懲戒,您說呢?

  • 10 # 孖無悔觀教育

    編者按:韓愈的觀點“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正常情況下,教師面對學生應該是把自己所擁有的思想和知識毫不保留的傳授給學生,當學生學習的過程中遇到難題或者困惑時張老師提出疑問和質疑,老師則針對學生的疑問和質疑進行解疑答惑,師生之間一教一學,完全處於一種和諧的狀態,這種狀態下的教與學不會聯絡到“懲戒”這個詞。

    師生理想狀態下的教和學應該是教師“誨人不倦”,學生“求知若渴”,而根本不會出現教師拿著戒尺逼著學生學習的情況發生。現代班級教育制度的出現,把幾十個學生集中在一起學習,這些學生心智成熟不同,智力高低不同,出身貴賤也不同,家庭環境不同,興趣愛好,理想和目標等都不相同,導致他們對學習態度看法也都不一樣。

    正是有這些不一樣,才導致教師必須得用自己的辦法加上學校的管理制度,圍繞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教育教學目標對他們提出統一要求。比如說上課一定要認真聽,作業一定要完成,班級管理制度學校紀律等一定要完成,考試一定要拿高分,一定要完成學習任務,一定要要為班集體爭光,一定要聽教師的話等等,就是這些統一要求讓部分學生產生了誤解和不滿。

    特別是未成年人,他們的天性就是玩,太多的條條框框對他們來說簡直就像是孫悟空的“緊箍咒”,教師的話就像唐僧念著孫悟空“緊箍咒”的咒語,這聲音像無數只蒼蠅一樣在學生的耳朵前“嗡嗡嗡”。教師也不管學生受得了受不了,學生們當然會有逆反心理。有些教師也沒有那麼多耐心,眼見說教沒用,一氣之下動了手。這時候教與學的理想狀態徹底被打破,理想狀態下的“師願教,生樂學”變成了“師壓學,生反抗”,教師為了管理班級其他學生而拿幾個屢教不改的學生來懲戒甚至體罰,“殺雞儆猴”樹立威信,就這樣出現了“懲戒”。

    “懲戒”就是懲治過錯,警戒將來。教師懲戒學生的目的是制止和預防學生言行出現與教師規定的內容出現偏差。

    這裡需要注意懲戒的兩個作用:懲治學生的過錯,警戒學生未來的言行不再出現偏差。學生錯了,就要糾正。語言說服顯得很蒼白無力,作用一些諸如“嚴厲批評”、“面壁思過”、“隔離”、“剝奪課堂受教育權”、“輕微的肢體接觸”等特殊的方式來懲罰,這種懲戒不帶有教師的個人情緒,是可控的懲罰,跟體罰和變相體罰有點差別,這種懲戒具有警告學生今後不要在犯錯的作用。

    1、學習並理解“懲戒、懲罰、變相體罰、體罰、侮辱”等與懲戒意思相近的詞語的概念。

    2、認清懲戒的目的是為了“懲治學生的過錯,警戒學生未來不再犯錯”,而不是為了發洩教師個人情緒。

    3、掌握懲戒的度,儘量避免肢體接觸和語言暴力,以不傷害學生心靈和身體為底線。

    4、懲戒多次無效後,應考慮其他教育辦法,懲戒也要“因材施教”。

    5、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線,不要把體罰當懲戒,更不能說體罰學生是“為了學生的好”。

    以上就是我簡單總結的幾點教師如何對學生有效懲戒的幾點看法。教師們可以把這五條看法當做有效運用懲戒權的底線和原則。參考周安員教師阻止學生打架並與其中一位學生產生衝突後又與家長髮生肢體衝突,最終投江一去了之,以及五蓮二中楊守梅教師用抽打逃學生被處分後又被撤銷的案例,以及王老師辱罵學習成績不好的初一女生的案例等等,得出一個重要的使用懲戒權的前提結論:即使就算教育部出臺教師享有懲戒權並細化使用懲戒的規則的檔案,教師在使用懲戒權的時候也要以“明哲保身”為最高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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