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福布斯擂瘋

    因為他們和他們的家庭、大都處社會較高層次、幾乎沒有遭受過越來越多未成年魔鬼的侵害、沒有為此流血流淚、肝腸寸斷過、所以他們會高大上地、麻木冷血地跟你談仁愛、談佛家、談儒家、談感化、談教育、呸、、、

  • 2 # 動情法律案例

    在我們國家裡,講前科的,如果犯了罪,就不是人民內部矛盾了,就是敵我矛盾,如果降低年齡,比如說追訴到13週歲開始負責任,必然導致很多年少無知犯錯的人,無法正常回歸社會。有可能將來怨恨社會再次犯罪。我的理解。可能有點淺

    大家不用噴我,目前立法者是這麼想的

  • 3 # 月陽隨風1

    其實這都不是問題。參考一些其他國家的法律界定,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減輕處罰但不可以免責,特別是一些重大案件和精神有問題的人,不能等他成年了在去治罪,這樣不僅僅是讓心理素質不成熟的孩子產生儀仗心裡,現在越來越多的霸凌事件也和這有關係,還有一點就是現在老師對孩子的教育越來越不上心裡,而社會壓力又造成父母教育孩子的時間越來越少,導致一些孩子變得性格孤僻。

  • 4 # 大漠胡楊4071

    專家有什麼辦法來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怎麼給予受害者公平?!盜搶,殺人都免於懲罰,難道不是縱容犯罪嗎?!不要空嘴說白話!不要裝逼!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來!無數受害者心在滴血!

  • 5 # 勇者無敵140700666

    這又一次體現了磚家的脫離實際不食人間煙火能力!現在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的身高體重明顯增長,心理成熟度也顯殊提前,其行為能力水平也顯殊提高了。如果不將承擔法定責任的年齡提前,就會放過或者縱容更多的未成年人犯罪而得不到懲罰,這對受害者是明顯不公的。所以,將未成年人免責年齡提前,是大勢所趨。

  • 6 # 老方同志
    不主張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專家觀點

    法律專家說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只會適得其反,其依據無非是如下幾條:

    一是不符合世界刑法潮流。因為多數國家將刑事責任年齡起點設定在了14週歲(包括)以上,所以我們也應該效仿,尊重多數。

    二是缺乏實證資料支援。對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實施危害行為情況的系統統計和研究,校園暴力事件缺乏統一的報告統計制度。實質上就是說對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是少數,對這些少數孩子的犯罪行為不需要上升到刑法規範上來。

    三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導致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危害行為的問題。大量實證資料和研究表明,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根源是家庭監護、學校教育、社會治理出現了問題,而不是立法層面的問題。

    ……

    主張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專家觀點

    社會上很多人認為應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學術界也有專家支援的觀點,理由包括:

    一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是短時間內遏止青少年犯罪勢頭的現實需要;

    二是低齡未成年人具備了實施犯罪的行為能力和心智水平;

    三是刑事責任年齡古今中外都不是一個確定不變的數字;

    四不降低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無助於法律的公平正義並容易導致被害人的“惡逆變”;

    五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也是保護未成年人的需要;

    ……

    我個人觀點

    咱不是專家,連“磚家”也稱不上,試著折中一下專家、“磚家”的觀點:

    有錯就要受罰。無論成年人、未成年人做錯事都應該受到懲處,否則就是縱容,就會使其他人產生模仿效應。人性必須受道德、制度的約束,不受約束的人性會自然善良、完美的說法就是耍流氓。未成年人具有較高模仿性,其價值觀也在不斷塑造當中。類似一個12歲的孩子殺死了母親,沒有受到任何懲處,這種負面效應產生的消極後果是無法估量的。實踐中,未成年被害人數量比較龐大,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規沒有正確的價值判斷和制度安排,會影響到這些群體,形成反向思維,出現逆反行為,也會引發社會輿論。

    普遍降低入刑年齡不可取。道理上面已闡述,起碼要“重罪入刑”,比如刑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是14週歲以下犯“故意殺人”等八類罪刑的,對這些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年齡可以降到14週歲以下。

    實現“輕罪行罰”。對於嚴重犯罪可以“重罪入刑”,“重罪輕罰”。對於輕罪,比如一般盜竊、一般故意傷害,也應當受到懲處,目前卻嚴重缺失。僅靠社會評價、學校規章是難以起到效果的,況且目前的規定是:少年違法犯罪要向社會保密,新聞報道影視、圖片必須打馬賽克,公安相關案件卷宗要封存……根本得不到社會評價;學校也不敢公開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無論“重罪”、“輕罪”,“一放了之”,對未成年人毫無約束之力。因此有必要,對實施危害行為的未成年人採取非犯罪化和非刑罰化的管理措施。實現“輕罪行罰”,即透過行政手段,對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施壓對“規則”的敬畏心理,比如完善少管所、工讀學校的准入門檻,適度擴大規模,改革內部管教制度等。將犯罪少年送入少管所,將違法少年送入工讀學校,建立有別於普通學校的教育管理制度,善惡隔離,防止交叉感染。

  • 7 # 手機使用者51992261856

    現實是受害方的權益誰來保障?如何保障?下文在那裡?現實:又是害人方的權益被無限保護、保障。這樣的法規、法律就合理了嗎?懲惡必須!保護保障受害方也是必須!

  • 8 # 看我裝逼準沒錯

    中國未來堪憂 因為沒有的廢物都成了專家 真的不理解國家為什麼喜歡拿錢去養這些廢物 說廢物都是羞辱廢物 這類專家的提議簡直就是在危害社會 現在的孩子身.心都早熟 我一直認為八歲一下才能被未成年保護法保護 八九歲以上別說對我實施侵害 在我面前調皮我就一腳踹地上 當然必須不是熟人的小孩

  • 9 # 風月無邊174262880

    “罪惡補足年齡”,這是很多西方國家的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理方式,當未成年人所犯罪行極其惡劣的時候,那麼,其罪惡的行為就相當於補足了犯罪人未達到成年人的年齡。這樣,可以有效的打擊犯罪,杜絕未成年人犯罪不受到懲罰的心態,並使任何年齡的人犯罪都能夠受到相應的懲罰。

    既然中國專家要遵循國際慣例,那就遵守“罪惡補足年齡”的慣例吧。

  • 10 # 無所謂81766578

    法律專家虛偽和自以為是可見一斑,以前也是他們說罪犯需要人文關懷,監獄是治療矯正挽救教育犯罪者的地方,是為了讓過去行為模式偏失之人早日恢復正常回歸社會,照此理解,入獄服刑並非對犯罪的人有什麼不人道不尊重的地方,而是象醫院一樣有病就該治療的去處,醫院不應拒收特定病患,為什麼要拒絕特定人群入獄服刑矯治?難道他們心中刑罰仍是惡惡相報?他們讓罪犯入獄服刑只是為了報復罪犯的犯罪行為?

    迴歸正題,某些問題少年犯罪,除了成長環境和教育等外因外,心理歧形,基因缺陷,大腦病理反應,缺失同理心、罪惡感才是內因和主因,這種人不經矯治改造放歸社會,就是潛在的定時炸彈,遲早再次犯罪,統計一下重複犯罪率不難發現,多數慣犯都存在同理心罪惡感缺失,他們是易犯罪人群,應該隔離治療到恢復正常社會責任感才會沒有危險。所以無論年齡大小,有犯罪可能就應當在監獄接受矯治,是對他本人也是對社會負責。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認為到底是學歷重要還是素質重要,你怎麼看待高學歷低素質和低學歷高素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