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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映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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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侯虹斌
先簡單幾句話說明一下背景。
什麼是LGBT?LGBT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略字。一般在討論中,我們常用LGBT來廣泛代表所有非異性戀者。(這一概念目前仍在不斷更新當中)
不管是中西方,非異性戀者在不同程度上都會遭遇到一些不理解的、歧視目光,以“同性戀婚姻”為例,迄今為止也只是在少數國家和地區得到承認;在中國,這十多年才慢慢把“同性戀”從“流氓風化”的罪名和“精神病”的病症中剝離開來。(1997年新《刑法》取消了1979年《刑法》第6章第160條的“流氓罪”條款;當時大部分地方的司法審判是按“流氓罪”來懲罰同性戀行為的。認為是中國同性戀非刑事化的一個標誌。 2001年4月20日,第三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將“同性戀”分為自我認同型和自我不和諧型,前者被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剔除,實現了中國同性戀非病理化。)
平權道路還很長呢。
所以,在歐美國家和地區經常會出現一些LGBT要求平權的遊行,支援LGBT的遊行。
(《人民日報》社論支援LGBT的平權。)
那麼,問題來了。這樣的“LGBT(非異性戀者)”的平權遊行,你覺得未成年人可以參加嗎?
在西方國家,遊行是合法的、常見的,我們這裡也有合法申請的遊行;其實大家顧慮的就是,是否能讓未成年人接受到LGBT的資訊?
我認為可以。性取向,並不是什麼不良資訊,而應該是性教育的一部分。如果你覺得未成年人不該去管成年人世界裡的婚戀、性取向,那麼,為什麼婚禮上的常規專案就是花童?那麼多王子與公主相愛結婚的故事,從小孩剛懂事就開始聽,說到底,還不是為了讓小朋友們從小就知道人都是要異性戀的、人都是要結婚的、人都是要生小孩的?
都已經長年累月地教導異性戀了,還擔心他們去觀摩了一次非異性戀的遊行,就會改變性取向,就會改變對這個社會的認知嗎?那正說明,性向是天生的,也許他找到了真正合適自己的生活方式。
(南京彩色馬拉松,4 月15日)
不僅如此,在中國這種缺少LGBT土壤的地方,我建議父母們在兒童性教育當中,也讓他們知道,這個世界還存在著種種“非異性戀”的情況,他們都是正常的。這樣,對世界的認知,會更完整。他們也更能明白,什麼是天賦人權。
在這一點上,明星霍思燕和杜江夫婦做得很好。杜江拍過《高跟鞋先生》,有男扮女裝的情節,但他在節目上跟兒子解釋的這件事;說得很好。而霍思燕補充得更好,認為兒子以後的愛人是男是女都沒關係。看了我都覺得好感人。
實際上,西方國家的很多LGBT的彩虹遊行,並不迴避未成年人。下面是一些圖。
(一對同性戀帶著他們的孩子參加遊行。)
【2018年2月17日,紐西蘭總理參加同性戀驕傲遊行】
(2017年,臺灣的LGBT平權大遊行)
我覺得,認識到這個社會性取向的豐富多元,人的自由和幸福感,會增加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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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姚廣孝wayne
前幾日,新浪突然宣佈要在三個月內清查“違規漫畫、遊戲及短影片內容”,其中,同性戀一詞也赫然在列,這讓很多人感到意外——為何同性戀群體的內容會跟涉黃、暴露血腥這種內容並列。隨後兩天網上以“我是同性戀”、“我是同性戀的朋友”等主題發表的各種內容大量出現在各網路社群,表達對於新浪的不滿。不到三天時間裡,相關話題已經積累出超過5億的閱讀量。
拋開三天中的曲折是非不論,同性戀在中國,可以說依然在很多人心中是神秘和讓人畏而遠之的話題。全國超過5000萬的同性戀者,現實生活中更多的是沉默而非公開自己的身份。
LGBT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略字。1990年代,由於“同性戀社群”一詞無法完整體現相關群體,“LGBT”一詞便應運而生、並逐漸普及。
題目問道“帶著未成年人參加LGBT活動的行為應該被譴責嗎?”,有些人會覺得愚昧、封建,但這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在國內,大多數人對於同性戀是不瞭解、進而懷有恐懼的。而同性戀群體的沉默也反向助長了大多數人的懷疑。
下面簡單的做一些解釋,限於篇幅,僅針對同性戀者的誤區做出說明。
首先,當前這種瀰漫著懷疑和恐懼的局面造就的是諸多對於非異性戀群體的曲解和偏見。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我(的子女)與這些人相處,會被他們帶壞”。這句話基本涵蓋了大部分的誤會:同性戀會被人影響,以及同性戀是一種違背道德的傷風敗俗行為。
然而必須得指出,同性戀並不是某種病態或不正常的狀態,它和異性戀取向一樣正常。或者說,性取向本來就是多樣化的,只不過異性戀在數量上是佔絕對主流地位。事實上,人類以外的其他動物中,同性戀現象也廣泛的存在著,這也是同性戀並非異常的一個表現。同性戀也不是近代才出現、產生的,中國被記載的同性戀者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甚至更早。某種意義上說,古代中國對於同性戀的態度比起當下更加寬容和開放。
認為“帶未成年人參加活動要被譴責”,可能也是擔心相關活動對觀念還未塑造完畢的未成年人產生影響。這份擔心,其實更應該投射到宗教領域。大多數國家都支援宗教信仰自由,但通常反對向未成年人傳教,其中理由和前面是一樣的。而比起性取向,宗教信仰的異同更能影響個人的觀念和日常行為。反過來想,未成年人長期沉浸在異性戀正確的社會環境中,短暫地接觸相關LGBT活動,並不見得能夠對他們的觀念產生多大的影響,更可能的是,這些見聞,能夠促使未成年人在觀念塑造期間,有更加多元化的視角和態度。對於一個人的健康成長來說,這是難能可貴的。
事實上,讓大多數人意識到非異性戀群體不是異常人物,需要漫長的時間和大量的努力。我們要做的是,將LGBT群體從 “他者”的範圍中拉出來,至少在法律上公平地對待他們,觀念上不再視其為異類。這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體現,過去是奴隸和自由民、白種人和有色人種,如今,該是將性向歧視拋進歷史垃圾桶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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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思磐
2018年4月15日的南京彩虹馬拉松,發生在很多LGBT自媒體賬號持續被噤聲的情況下。當參與者的笑容與彩虹旗一起出現在春光明媚中,他們的信心與與勇氣讓人為之一振。
如果我們真的能夠對同志人群平等看待,那就必須承認同性和異性之間的親密關係都是正常的、值得尊重和鼓勵的。也許要反問的是:“滿世界的異性戀秀恩愛,何曾躲著小孩子呢?”可不是嗎?小朋友從小作異性戀婚禮的花童,兒童模特展示服裝的時候總是一男一女手拉手上臺,他們看大動漫和童話故事裡總是王子公主終成眷屬,他們能看到的絕大多數商業廣告和政府宣傳中的“家庭”形象,都是一夫一妻的異性戀伴侶或家庭。如果讓小朋友參加同性戀節慶活動算是一種“洗腦”,那異性戀的洗腦不是無所不在嗎?
首先我個人對性取向,並不持同性戀“先天論”或“基因論”,這是我不同意其他答主的地方。在很多研究與政策討論中,性取向與社會性別認同是被歸為一類議題(SOGI,sexual orientation & gender identity)。其實作為人,我們不知道我們表現出來的社會性,生理到底影響有多大,因為太多文化多樣性的例子讓生理決定論很難站得住腳。然而,擁有與他人平等的自由與權力,是現代社會里人的概念的基礎。因此,為同性戀辯護,不是要強調他們“改不了”,而應該是她們“有權力作自己”。
同志遊行(LGBT Pride)以及各類公眾參與的LGBT社群活動,譬如馬拉松,影像節,都是為了讓LGBT社群能夠有一個公開現身的平臺,作為一個認同的群體被社會看到,讓相關權利倡導者和支持者可以相互勉勵前行,讓這些人群的需求更看到,並促進社會公眾避免歧視,建立更多元包容的價值。我在中國港臺與國外都親身看到過相關的活動,相對來說,中國臺灣和北美的風格比較像,比較“妖”,有濃厚的嘉年華氣質,當然我在紐約看到的最為“妖豔”,也能看得出來表演陣仗和資金投入都是巨大的,參與者的打扮也屢屢讓人驚豔。這當然與這些地區的相關法律更為包容友善有關——也是同志社群長期奮戰的成果。
而中國大陸的活動則比較偏向“文體康樂”,就像這次南京彩馬一樣,不那麼像嘉年華。但不管怎麼樣,它表達了同志人群與支持者向社會發出的呼籲:平等看待我們。因此,這類活動,跟其他城市慶典活動沒什麼兩樣,無非是娛樂保健與公民教育兩項功能。孩子參加這樣有著公民教育意義的活動,當然是值得鼓勵的。
下圖一:2017年臺北同志遊行隊伍中支援同志平權的一家三口。
下圖二:2017年多倫多同志遊行中攜家人一起前往支援的加拿大總理Justin Pierre James Trud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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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三土
“帶著未成年人參加LGBT活動的行為,應該被譴責嗎?”——對於這種疑問,我們不妨首先多問一句:何出此問?顯然,當一個人聲稱“帶著未成年人參加LGBT活動的行為應該被譴責”時,其背後的理由只可能是如下兩類之一:一,未成年人應該儘量“遠離大人的紛爭”,所以任何與社會爭議話題相關(或具有其它類似性質)的活動,都不應該帶未成年人參加,而LGBT話題在當前的某些社會仍然存在爭議,因此未成年人應該避免參加此類活動;二,LGBT活動(甚至其生活方式本身)對未成年人有不良影響,因此未成年人應當儘量遠離與LGBT相關的活動。
但是以上這兩類理由成立嗎?細想之下就知道,兩類理由都不成立。
成人社會的糾紛,不要波及到未成年人,這種想法作為泛泛之論,有其合理之處;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反其道而行之,不分議題、不分領域地將未成年人隔離在所有的社會政治爭論之外。恰恰相反,讓未成年人適度參與到社會活動之中,在參與的過程中培養和發展出自己對社會問題的理解、以及積極參與和改造社會的主人翁精神,本來應該是成長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才對。事實上,縱觀歷史,未成年人在社會改革中也常常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就比如今年美國最新一波的槍支管控運動,就是由許多未成年的高中生牽頭髮起的,而引起的反響也遠大於以往歷次,令不少成年人感嘆長江後浪推前浪。對於性取向平權的議題,鼓勵未成年人的思考和參與,也是同樣道理。
再看第二個理由:接觸LGBT人士或活動,對未成年人有什麼害處嗎?過去反同人士常常拿著一些偽科學的論據,來聲稱所有不屬於異性戀的性取向、或者所有不屬於順性別的性身份認同,都是社會與人心的腐化墮落、會直接間接傷害到周邊的少年兒童。但所有這些“論據”,在最近的幾十年中已經被一一駁倒。如今不論主流科學界,還是觀念較為進步的社會,都以平常心來看待不同的性取向與性身份認同、不認為它們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會造成什麼損害(參見https://mp.weixin.qq.com/s/5w6l9tEUlX0_kHlA9zaXww)。與此同時,當代社會心理學研究還發現,與LGBT群體缺乏接觸者,更有可能因為對他們的無知而產生恐慌與排斥心理。所以帶未成年人參加LGBT活動,恰恰有助於他們認識到LGBT人士並非異類、而是與順性別異性戀者一樣有著喜怒哀樂愛恨情仇、應當得到平等與有尊嚴的對待的群體。換句話說,恰恰有助於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防止他們成長為無知而偏狹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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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聞塵雜說
LGBT:LGBT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略字。
那麼,未成年人應該參加這種平權活動嗎?
答案是肯定的,其實這個問題就好比是:應該給孩子上生理課嗎?這個問題一直以來都有爭議,但是,隨著現在各種幼兒園案件的發生,這些現象都說明了孩子應該要了解性教育,性知識,因為這是一種能夠保護自己的知識,多少孩子因為幼時的不幸遭遇而毀了整個人生。
所以,同樣的理由,LGBT活動未成年人也需要有一個正確的瞭解和認識。
很多人認為同性戀是一種變態行為而對同性戀者有歧視和偏見,導致了很多同性戀者遭受了不平等對待,從而毀了他們的一生。2016年6月12日,29歲奧馬·馬丁,在美國奧克蘭著名的同性戀酒吧“脈搏酒吧”裡共殺死50人,傷53人。此槍擊案被美國媒體集體定性為“美國史上最嚴重槍擊事件”。
這樣的事情之所以會發生很大原因就是因為大部分人對同性戀的認識還很淺薄,所以,帶著未成年人參加這種活動是很正常的事,對孩子來說也是一種認識和體驗。
我以前上學的時候就有同學是同性戀,但是她人也很好,同學間相處也很融洽,沒有什麼不好的,只不過是性取向不同而已,為何要有歧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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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野生小表妹
小婊妹覺得帶著未成年人參加LGBT活動的行為,應不應該被譴責?這個問題其實很難評判是非對錯的。然而生活在這個年代的我們,應該怎麼去看待這些事情呢?
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LGBT活動。國際上通稱的LGBT,即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ity)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
同志原本指志同道合的人,由於語言的發展和人類認知逐漸開放,演變出了新意--同性戀者。而"LGBT"第一次於1988年在美國出現。1990年代,"LGBT"作為中立詞彙被用來稱呼這四個群體以表示尊重。這個群體的起源為1989年隨香港人林奕華的同性戀電影節--《香港同志電影節》的出現,這可能是這層意義的開端。從此開始,在中國大陸之外的中文地區,如臺灣、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同志一詞逐漸演變成對同性戀者的另一個稱呼。
LGBT活動一般是指這四個群體的一些公益活動。
其實小婊妹覺得,被譴責的原因如果只是讓未成年人參加這種型別的活動的話,同時也是在譴責這型別的活動而已。在國外,其實未成年人參與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為什麼到了中國就要被譴責了呢?說到底,還是缺乏這型別的包容。在我們傳統的教育中,都已經習慣了異性戀,覺得LGBT群體的人群就是有問題,擔心自己的孩子去觀摩了非異性戀的遊行,就會改變性取向。
當中當然有很多家長會自欺欺人,表達出我寧願她們沒有自己合適的生活方式,甚至最好一輩子都不要知道自己喜歡的是同性。
小婊妹只能說,對這個社會的認知不會僅僅因為一個活動而改變的。性取向很多都是天生的,也許參與了,他才能找到了真正合適自己的生活方式。
如果你的孩子是LGBT戀者,你一味的壓制他的成長,他也將會在你的壓抑和仇視下長大,最後不是叛逆就是隱藏自己,其實更不利於他們的身心健康的成長。
在奧克蘭,女總理也積極參與了。
小孩子們也是很開心的,或許在他們的世界裡還不知道什麼是LGBT。但是父母們在兒童性教育當中,是可以讓他們知道,這個世界還存在著種種“非異性戀”的存在,大家都是正常的。
但是這其實並不影響他們的生活,在他們的世界裡開心才是一切。不管長大之後會不會成為LGBT群體裡面的一員。但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不是你不讓他參與他就不知道了。總有天會接觸到的事物而已。很多這型別的活動也有很多父母帶孩子來參加的,同時大多數活動都是禁止酒水(為了未成年人)。
我們更應該公平平等的對待任何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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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Lekke王星晨
答案當然是不應該被譴責,為什麼要被譴責?!看到這種提問方式,我個人是有些牴觸的。
1、LGBT人群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但畢竟屬於社會中的少數人群,且又被邊緣化的傾向。帶孩子參加活動可以更好地瞭解社會“非主流”人群的生活和狀態,學會互相包容、互相理解。現在很多人都以異性戀霸權的態度去看待LGBT人群,認為是一種墮落的表現,這種片面錯誤的認識恰恰是因為他們不夠了解LGBT人群。
2、一個人的性別取向和認同絕大部分取決於基因(也就是天生的),我個人覺得不存在小孩子參加了LGBT活動就變成LGBT人群(且如果小孩真的是LGBT人群也沒有什麼不妥,每個人性別取向和認同應該被尊重)。我們國家很多年以前就已經將“同性戀”從病理當中剔除了,也就是說LGBT的身份並不是一種患病的特徵,也不是自己可以自由選擇的。我們應該尊重LGBT人群。
3、LGBT人群在社會的生存狀況很不好,LGBT是他們爭取社會認同的一種重要途徑,我們應該支援和鼓勵。何來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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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少數派小報告
為什麼要被譴責?
雖然個人不是LGBT,但是覺得這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讓未成年人知道世界的多樣性沒有任何壞處, LGBT是客觀存在,不會因為矇眼睛,塞耳朵和捂嘴巴就消失不見。現在如果他們到了世界各地旅遊,留學或者生活,會發現LGBT群體已經無處不在。讓他們早點了解會有什麼問題呢?難道還要像生理衛生課那樣遮遮掩掩麼?
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生而平等,有表達自己和做自己的權力,性取向當然是其中之一。社會應該在沒有任何前提的情況下理解尊重LGBT群體,並保護其作為普通公民的所有合法權利。一個社會如果做不到包容多元價值和文化,那麼就不能被稱為文明社會。
從世界潮流看,目前已經有30多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而且數量還在不斷增多。相比之下,中國直到2001年才把同性戀從精神疾病的名單上面劃除(同樣是2001年,荷蘭成為了世界上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雖然,要進一步接受同性婚姻可能還要一段時間,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天終將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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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左邏
如果是你的孩子,你試試看。
然後跟你父母說,跟你物件說。
然後跟孩子的老師說。
然後你自己判斷就好了。
回覆列表
咱們換個問題,帶著未成年人參加女權主義活動應該被譴責嗎?如果回答是NO,那麼題目的問題也一樣,NO!
但是,可能有人會說YES,對帶未成年人參加女權活動應該被譴責說YES。那麼,怎樣的人會譴責帶未成年人參加女權主義活動?不言而喻,應該是那些恪守傳統男權主張的保守人士,在他們看來,未成年女孩參加女權主義活動會學“壞”,成年後將不能抓住幾千年來傳統的那種幸福;未成年男孩參加女權主義活動則會失去幾千年來傳統的那種男子氣概。
同樣道理,怎樣的人會對帶未成年人參加LGBT活動認為應該譴責呢?當然是那些認為LGBT是“不好”的,會對未成年孩子帶來“壞”影響的人。那麼,怎樣的人會認為LGBT是“不好”的呢?
先來稍微瞭解一下LGBT到底是嘛玩意兒。LGBT在中文中被稱為性少數派,其中的LGB分別指的是區別於異性戀的三種較少的性取向,分被是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T指是性別認同取向區別於本性別的較少的性別認同取向,被稱為跨性別者。
我在上面的表述中有一點點不夠嚴謹,“LGB分別指的是區別於異性戀的三種較少的性取向”,其實用“區別於”很容易帶來誤導,幾種不同的性取向之間並沒有截然的界限區分。早在60多年前,著名的性學家金賽(對,就是發表著名《金賽性學報告》的金賽)透過大規模調查就發現人類的性取向其實是一個連續的譜系,如下圖。
從圖中不難看出,大多數人其實都雜糅了兩種性取向,既有同性戀的一面,又有異性戀的一面,二者大體相當就可以視為雙性戀,完全單一的異性戀和完全單一的同性戀其實才是少數,沒錯,完全單一的異性戀其實是少數派。
既然完全單一的異性戀其實是少數派,那麼為何社會主流態度會反對同性戀呢?
那就講個故事,再介紹一個心理學實驗。
故事是前幾年發生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奧蘭多,一名阿富汗裔的獨狼槍手開槍掃射一家同性戀酒吧,以表達對同性戀的憤慨。事實上這名槍手自己就是同性戀,但他所置身的穆斯林母文化不允許同性戀,所以他就向同性戀開槍一表示與軟弱的自己決裂。同樣的事情有很多,美國曾經最大的反同組織的創始人憋不住,最後出櫃解散組織,在美國影星斯派西,沒錯,就是那個性侵同性男藝人的斯派西,早年主演的名片《美國麗人》中,他飾演的中年危機男主角,最後被一名強烈憎惡同性戀的同性戀鄰居給槍殺了。阿彌陀佛,罪過罪過。
心理學家對此很好奇,就設計做了一個實驗,徵集自稱異性戀的被試,根據問卷分為憎惡同性戀的一組和態度溫和的一組,然後讓他們看毛片,男女的,男男的,女女的。結果很有意思,溫和組看男男毛片基本上沒有反應,但憎惡組看男男毛片有明顯而顯著的反應。什麼意思?具有同性戀傾向的異性戀更加憎惡同性戀,而沒有同性戀傾向的異性戀則對同性戀態度溫和。
好了,回到題目,什麼樣的人會認為帶未成年人參加LGBT應該譴責?從心理學角度,同性戀傾向少的異性戀,自己置身在多元化的社會環境從來或幾乎就沒有凌亂過,所以推己及子,當然不擔心未成年人參加LGBT活動會被帶彎。相對地,同性戀傾向高甚至就是隱藏的同性戀,為了讓自己相信自己其實是異性戀,需要抵制誘惑,壓抑天性,殊為不易,他們當然也推己及人,深信如果未成年人參加LGBT活動就會難御誘惑,放縱軟弱,被掰彎了了。
實際上,LGBT活動只要沒有少兒不宜的內容,與其它嘉年華活動一樣,帶未成年人參加並無不妥。如果孩子父母沒有芥蒂,其他人就不要鹹吃蘿蔔淡操心,太急於表達譴責,反而容易暴露什麼。當然,如果父母有芥蒂,那就不要帶孩子參加好了。未成年人在LGBT活動中,能夠學會尊重、接納少數派,理解多元化現代文明的要義。如果孩子天性是本性別異性戀,他並不會因為接觸、瞭解、理解同性戀或跨性別而被“掰彎”,直的掰不彎。如果孩子的天性就不是本性別異性戀,那麼他參與LGBT活動能幫助他在未來更好地理解和悅納自己。
附:關於LGBT的小貼士
1、人類的性取向上是先天的,基因或者胚胎環境決定。決定性取向是由很多組基因共同決定的,所以人類性取向表現出自然豐富的多元化現象來。
2、胚胎環境對性取向的影響也不容小覷。研究證據顯示,有哥哥的男性相比沒有哥哥的男性是同性戀的機率高30%左右。
3、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例經得起推敲的治癒同性戀的先例。換言之,彎的掰不直。
4、人類個體成年後的性別認同主要受到胚胎期激素環境的影響。女嬰胚胎髮育不需要激素,有激素就容易出問題;男嬰胚胎髮育需要一定濃度且穩定的激素環境,不足、過高、不穩定都可能帶來問題。換言之,性別認同主要是先天決定的,而不是社會化的後果。
5、對性少數派充滿偏見、歧視的人往往同時會對其他方面的少數派也懷有偏見和歧視性對待。這往往是一種不健康的人格模式在作祟,權威型人格。這樣的人趨同和追隨強權一邊,同時又敵視、詆譭和憎惡弱勢的少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