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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潭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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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玩K
無論如何不能以犧牲小部分人利益換取多數人利益。你沒有義務去救人,更沒有權利去殺人。你救人可以,但是不能建立在殺人之上。可以參考鐵軌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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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時間9215
為了救一群人,你的出發點是正義正確的,是屬於見義勇為,出於制止控制災難的發展。過程中的無意識造成的傷亡,得由相關部門勘查,研究決定。
我想在這種突然事件中,目的是救人,救人如救火,幹鈞一發,根本沒有反映時間,只有出發點是正義的,又控制了局面,無須顧慮別的。
相互在大量的人證及事實面前,正義終究戰勝邪惡。只有對方是真正的恐怖分子,有意識的傷害人類,擾亂社會氣氛。
你不但不會擔什麼責任,反而會受到嘉獎——見義勇為獎,眾人稱讚你是英雄!
4月11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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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州法佬
免責的兩種法律武器: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
我是老牛,講法的老牛。本牛以法律為營生手段多年,宗旨就是把枯燥的法律有趣地講出來。求粉若渴,請關注。
一、造成了車主死亡
如果車主是故意撞人,實施不法侵害,你踢翻他,造成他受傷或死亡,那你就拿出“正當防衛”這個法律武器進行抗辯。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正當防衛不是絕對的不負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如果車主撞人是行兇式撞人,那對他行使防衛叫“無限防衛權”,不需負法律責任(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如果車主不是故意撞人,只是剎車壞了而衝向人群,那你就拿另一種法律武器叫“緊急避險”來抗辯。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利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和正當防衛一樣,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也要承擔法律責任,不過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二、造成車主和旁人死亡
正當防衛只能是針對不法侵害實施者,如果摩托車摔倒,造成旁人受傷了,那就拿出“緊急避險”進行抗辯。因為緊急避險有可能造成的是第三方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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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會理真實再現
快樂關羊回答不承擔任何責任。
為了救一群人,失手弄死一個人該負計麼責?
該題主描述的是一輛開得飛快的摩托車要衝進人群,他當機立斷、奮不顧身將摩托車踢翻,然而造成摩托車主或者其他人死亡,該不該負責?從描述的主觀情況看,他不是故意去踢摩托車,而是看到摩托車有傷及他人身安全的重大危險;高速行駛的摩托車用腳去踢對自己也有很大傷害的可能性,如踢得不當也許死亡的就是自己。在這種萬分危急時刻,他沒多想,不顧個人安危,冒著生命危險,出腳相救使眾多的人沒有受到傷害,救了眾多的人。
我認為這是一種見義勇為行為,在見義勇為過程中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是一種不可預料自信的過失行為,對於他這種見義勇為的行為值得提倡,讚揚,這種見義勇為過失行為不負法律及其他責任,應由摩托車主負事故造成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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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被康師傅傷害的女人
這要看你在什麼前提下了。你開車車,超速失控,要撞到一群人,結果你改變方向,撞了一個人。那肯定要負責的。如果是有一群人和一個人都因為地震壓在房屋下。要嘛選擇就一群人,要嘛選擇救一個人,被放棄救援的一方肯定死。這個情況下,你救了一群人。這不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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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階工
謝邀。你說的這種情況,我認為不用負任何責任。因為你沒有主觀上故意致他死亡的動機,客觀上也是他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而你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公共安全,採取措施中斷其行為,雖措施可能不盡合理,但因事發實然,情況危急,不可能有時間採取萬全之策,且後果也難以預料,並非你所願,故不應負任何責任。
比如一輛高速摩托車要衝進人群,我為了救大家,在衝進一瞬間,我一腳把摩托車踢翻,車主當場死亡,我是故意殺人罪,還是過失殺人罪,還是無罪呢?或者摩托車被我踢飛砸死別人了,車主也死了,那又該怎麼辦?
回覆列表
還有,我就想問問……您的腳有沒有事?有事先上醫院,別想這麼多了,該咋辦咋辦,正常應該是有罪,但是法院會酌情執行緩刑等方式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