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標準按照中國建築設計、建築結構及施工的實際情況,並考慮到今後建築的發展趨勢,同時參考國外劃分耐火等級的經驗,將普通建築的耐火等級劃分為四級。一般說來,一級耐火等級建築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混結構。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和一級耐火等級建築基本上相似,但其構件的耐火極限可以較低,而且可以採用未加保護的鋼屋架。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是木屋頂、鋼筋混凝土樓板、磚牆組成的磚木結構。四級耐火等級建築是木屋頂、難燃燒體牆壁組成的可燃結構。劃分依據劃分建築物的耐火等級是以樓板的耐火極限為基準的。因為樓板直接承受人和物品的重量,然後再將這些荷載傳給梁、牆、柱等構件,是最基本的承重構件。各耐火等級建築物中樓板的耐火極限確定以後,其他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就可以與樓板相比較而確定。在建築結構中所佔的地位比樓板重要者(如梁、柱、承重牆等),其耐火極限應當高於樓板;比樓板次要者(如隔牆、吊頂等),其耐火極限可適當降低。樓板耐火極限的確定,是以中國火災情況和建築特點為依據的。火災統計表明,中國95%的火災的延續時間均在2h以內,在1h內撲滅的約佔80%,在1.5h以內撲滅的約佔90%;同時,建築物所採用的普通鋼筋混凝土空心樓板,保護層厚度為10mm的,其耐火極限達1.00h;現澆鋼筋混凝土整體式梁板的耐火極限大都在1.50h以上。因此,將一級耐火等級建築物樓板的耐火極限定為1.50h,二級耐火等級的定為1.00h,三級耐火等級的定為0.50h,四級耐火等級的定為0.25h。其他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以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物的樓板為基準,比樓板重要的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要求高一些,比樓板次要的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要求低一些。以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為例:樓板由梁來支承,梁的耐火極限比樓板要求高,定為1.50h;而梁又由牆或柱來支承,牆和柱的耐火極限分別定為2.00h和2.50h。其他依此類推。
劃分標準按照中國建築設計、建築結構及施工的實際情況,並考慮到今後建築的發展趨勢,同時參考國外劃分耐火等級的經驗,將普通建築的耐火等級劃分為四級。一般說來,一級耐火等級建築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混結構。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和一級耐火等級建築基本上相似,但其構件的耐火極限可以較低,而且可以採用未加保護的鋼屋架。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是木屋頂、鋼筋混凝土樓板、磚牆組成的磚木結構。四級耐火等級建築是木屋頂、難燃燒體牆壁組成的可燃結構。劃分依據劃分建築物的耐火等級是以樓板的耐火極限為基準的。因為樓板直接承受人和物品的重量,然後再將這些荷載傳給梁、牆、柱等構件,是最基本的承重構件。各耐火等級建築物中樓板的耐火極限確定以後,其他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就可以與樓板相比較而確定。在建築結構中所佔的地位比樓板重要者(如梁、柱、承重牆等),其耐火極限應當高於樓板;比樓板次要者(如隔牆、吊頂等),其耐火極限可適當降低。樓板耐火極限的確定,是以中國火災情況和建築特點為依據的。火災統計表明,中國95%的火災的延續時間均在2h以內,在1h內撲滅的約佔80%,在1.5h以內撲滅的約佔90%;同時,建築物所採用的普通鋼筋混凝土空心樓板,保護層厚度為10mm的,其耐火極限達1.00h;現澆鋼筋混凝土整體式梁板的耐火極限大都在1.50h以上。因此,將一級耐火等級建築物樓板的耐火極限定為1.50h,二級耐火等級的定為1.00h,三級耐火等級的定為0.50h,四級耐火等級的定為0.25h。其他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以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物的樓板為基準,比樓板重要的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要求高一些,比樓板次要的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要求低一些。以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為例:樓板由梁來支承,梁的耐火極限比樓板要求高,定為1.50h;而梁又由牆或柱來支承,牆和柱的耐火極限分別定為2.00h和2.50h。其他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