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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夕顏2242743204

    即然捨不得孩子,在難在苦就自己帶在身邊,你先問問你自己的心,到底是捨不得孩子?還是捨不得這段婚姻?如果是捨不得這婚姻,你認為還有價值,有意義,那就挽回來,畢竟,對孩子對自己是件好事。想清楚,別舉棋不定,放了怕飛了,捏著怕死了。要麼好好騎驢,要麼,好好找馬!

  • 2 # 府右街二子

    離婚一年你沒有復婚的念頭,但又糾結於孩子,矛盾的左右為難。

    我試著開解一下你的矛盾,未必正確有用,僅供參考。

    當你們夫妻選擇離婚的時候,孩子這個關鍵因素並未能左右你們離婚的決心,也就是說,孩子與你們的離婚,不是排他性的因素,你們因此毅然決然離婚。

    既然離婚,孩子撫養乃至共同財產的瓜分,都不可或缺的寫在離婚協議當中,這是你們分道揚鑣的契約,具有法律效應。一方獲得撫養權,另一方也獲得探視權和支付孩子成人前必要的生活費用,是責任,而不是可有可無的義務。

    華人的確有根深蒂固的親子情結,這其實與你們的離婚並不矛盾,協議裡有文字規定的探視時間地點,那就執行;沒有寫進協議裡,僅僅是口頭約定,也不是問題,口頭約定也是契約。骨肉親情不是一份離婚協議就能人為斬斷的,也沒有哪個父母能狠心限制兒女與親生父親或母親相見遊樂天倫。

    有,也是極少數的個例。

    那麼你糾結什麼呢?糾結前妻(前夫)再婚後,你不能隨意去探視子女嗎?切記,即便是前妻(前夫)沒有再婚,你的探視也得在經過前妻(前夫)允許後,方可進行。如果糾結前妻(前夫)改嫁再婚,兒女從此改姓他人姓氏,如果這個因素成立,你和前妻(前夫)不是那種老死不相往來的死對頭,你和前妻(前夫)還能平心靜氣討論孩子的事情,那麼還是複合吧,畢竟,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遠比一個媽媽兩個爸爸或者是一個爸爸兩個媽媽的境地更好。

    如果你不想選擇復婚,那就尊重前妻(前夫),與孩子相處時,不要抱怨孩子的媽媽(爸爸),更不要說孩子媽媽(爸爸)這不好那不好,你只要讓孩子知道,他們的爸爸媽媽愛他(她),讓孩子明白,他們有熱愛他們的父母,這就足夠。

    真的,夫妻離婚並沒有那麼多的死結,一段時間過後,再回頭看,許多當初的義憤填膺,可能就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兒一樁。解鈴還須繫鈴人,想想,你和前妻(前夫)是解不開的死結嗎?

  • 3 # 於小魚情感夜話

    回答如下:夫妻緣盡,與孩子的骨肉親情是一輩子也割捨不下的。延續對孩子的愛,不代表要選擇回頭復婚。這是兩個概念,我們可以區分開來。看孩子必然要面對前人,前情,也許會勾起很多回憶,但切記重蹈覆轍。如果雙方經過一年的沉澱與反思,都有所改變,不防從朋友重新做起,也可能會再次愛上對方。擔心或有疑問是因為還未完全放下,別太早下結論,給時間一個機會,給對方一個考核的機會,也是給糾結的自己一個機會。

    祝好。

  • 4 # 三色貓TT

    離婚證明對於前任,你確實放手了。

    捨不得孩子是人之常情。十月懷胎,從身體掉下的一塊肉,怎麼都會想念和心疼。

    我不知道孩子,在你們離婚時候多大,對你記憶有多少?如果離婚那時候,孩子有三、四歲,她會對你有記憶。母親的陪伴相當重要,能夠帶給她很多安全感。同時,媽媽也比爸爸在照顧方面要細膩和體貼。

    不清楚,你當時為什麼要舍下孩子。或許你有難處,每個人的選擇不同。

    但是我想說,如果換做我,我不會忍心把孩子留給爸爸的。再怎麼難,我應該都可以克服。

    我建議你,回去看下孩子,看看她的生活狀況。她那麼小,沒有選擇跟誰的權利。但是你們也徵求她的意見,因為畢竟將她帶到人世的人是你們。

  • 5 # MissKelly

    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

    但是既然離婚了,相信當時也是經過慎重考慮的。

    不捨得孩子可以理解,但如果孩子在一個沒有愛、甚至是家庭很不和諧的環境下成長,未必就比現在好。

    我想你需要讓孩子知道你是愛他的,爸爸媽媽分開,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都不會是因為不愛孩子,時常的關懷、參與孩子每個重要的時刻:家長會、親子游、共同完成一件事、有你們之間的小秘密、你們是朋友、親人,不可分割的血親,你愛他不亞於任何人,讓他知道並且堅信你對他的愛,畢竟離婚後,周遭的環境一定會發生變化,來自四方鄰居的話舌、同學的非議等等都會讓孩子本就不堅強的心遭到重創,他需要你,需要你的愛,需要你給他肯定,不管別人說什麼,如果最親的你沒有做他的後盾,可想而知會怎樣,總之,加油

  • 6 # 午夜娛樂說

    先送你一句話:早幹啥去了。不知道是因為什麼離的婚,離了想孩子正常,本來一家人過,現在一個人。身邊有很多這樣的,有的是作出來的,有的是真過不下。也有的離婚後因為孩子兩人竟然成好朋友,什麼樣的都有。時常回去看看,大人的錯不能影響孩子,挽回不了以後就好好對孩子。清官難斷家務事,別人說再多也不管用的,凡事還是看自己。前段時間身邊就有這樣的才幾個月,有點想孩子,想復婚,也是送了一句話:幾十歲人了,辦這事,你當婚姻是過家家啊。不管是誰好誰不好。改啊,難道知錯能改都是說給孩子聽的啊。如果不改下一段婚姻還能幸福嗎?謙讓你會有多久?要記住在一個人在結婚後,婚姻是陪伴你今後每一天的。人生在世,沒有解決不了的事,十有八九之事來源於生活,願做每一件事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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