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有道理的。不過在木叔看來,這個“殖民地”應該加引號,不是19世紀帝國主義的傳統殖民地,而是有了新特色。
談這個話題,其實要先了解什麼是殖民地。舉個例子吧,比如印度,這就是典型的殖民地。當年印度被英國征服了之後,就成了英國女王CROWN上的“明珠”,東印度公司負責印度的相關事務。
印度成了英國商品的傾銷地和原材料產地,印度眾多人口就成了英國的巨大市場。至今印度人還保持著很多英國時代的習慣,比如喝下午茶。此外印度還要幫著英軍作戰。二戰時有印度軍隊被派往巴勒斯坦打仗,現在以色列海法還有印度士兵墓地。當然也有一部分負責與東南亞的日本侵略者作戰,不過印度軍隊戰鬥力一般吧。
隨著駐日美軍把行政權交給日本政府,這種殖民地色彩減弱,但是依然存在。在軍事上,日本也積極支援美國的行為,當然因為憲法限制沒有軍隊,但自衛隊也曾派兵實現對美國行動的後勤補給。
簡而言之,日本要聽美國話,這基本可以說“具有殖民地色彩”了。
但日本又不完全是美國的殖民地。和傳統的殖民地有很大區別。特別是日本政府擁有獨立的國際法主體地位,承擔國際法責任。而殖民地是不能存在這樣國際法主體地位和承擔責任的。所以要是嚴格意義講,日本為殖民地的說法,不能成立。
有網友說,美國在日本駐軍了,這不就是主權喪失的體現嗎?那還不是殖民地?
這就是對殖民地理解太狹隘了。目前美國和日本是軍事同盟國,日本讓渡出一部分主權給美國,美國承擔對日本的安全保護義務。這本質上是一種利益交換。與殖民地的宗主國佔領別國,從上到下的不平等以及享受治外法權和一些軍事特權不同。
如果兩個簽訂軍事同盟條約的國家,都不能有駐軍等軍事合作的話,那這個軍事盟約顯然也就沒有意義了。
如果這也算殖民地,那麼美國駐紮英國、德國、沙特等,都是美國殖民地。這就等於把殖民地的含義理解偏差了。
你如何看這個說法?
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有道理的。不過在木叔看來,這個“殖民地”應該加引號,不是19世紀帝國主義的傳統殖民地,而是有了新特色。
日本具有美國殖民地的一些屬性談這個話題,其實要先了解什麼是殖民地。舉個例子吧,比如印度,這就是典型的殖民地。當年印度被英國征服了之後,就成了英國女王CROWN上的“明珠”,東印度公司負責印度的相關事務。
印度成了英國商品的傾銷地和原材料產地,印度眾多人口就成了英國的巨大市場。至今印度人還保持著很多英國時代的習慣,比如喝下午茶。此外印度還要幫著英軍作戰。二戰時有印度軍隊被派往巴勒斯坦打仗,現在以色列海法還有印度士兵墓地。當然也有一部分負責與東南亞的日本侵略者作戰,不過印度軍隊戰鬥力一般吧。
反觀日本,其實很多情況與之類似的。特別是二戰剛結束那幾年,日本直接就被美軍佔領了,麥克阿瑟是日本的太上皇,就類似東印度公司一樣,把持著日本的方方面面。連日本憲法都是美華人授意起草的,可見當時基本就是殖民地的模樣。隨著駐日美軍把行政權交給日本政府,這種殖民地色彩減弱,但是依然存在。在軍事上,日本也積極支援美國的行為,當然因為憲法限制沒有軍隊,但自衛隊也曾派兵實現對美國行動的後勤補給。
簡而言之,日本要聽美國話,這基本可以說“具有殖民地色彩”了。
日本又不完全是美國的殖民地但日本又不完全是美國的殖民地。和傳統的殖民地有很大區別。特別是日本政府擁有獨立的國際法主體地位,承擔國際法責任。而殖民地是不能存在這樣國際法主體地位和承擔責任的。所以要是嚴格意義講,日本為殖民地的說法,不能成立。
有網友說,美國在日本駐軍了,這不就是主權喪失的體現嗎?那還不是殖民地?
這就是對殖民地理解太狹隘了。目前美國和日本是軍事同盟國,日本讓渡出一部分主權給美國,美國承擔對日本的安全保護義務。這本質上是一種利益交換。與殖民地的宗主國佔領別國,從上到下的不平等以及享受治外法權和一些軍事特權不同。
如果兩個簽訂軍事同盟條約的國家,都不能有駐軍等軍事合作的話,那這個軍事盟約顯然也就沒有意義了。
如果這也算殖民地,那麼美國駐紮英國、德國、沙特等,都是美國殖民地。這就等於把殖民地的含義理解偏差了。
你如何看這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