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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安徽農村廣播聽評員

    和前任離婚兩人恩斷義絕,一切都不復存在,各自建立了新的家庭,生活過得風平浪靜。如果你的前任,無論是男還是女,他(她)現在和別人結婚,舉行婚禮,你都沒有必要參加。參加了前任婚禮,可引起許多麻煩。會給前任丈夫和妻子造成,他認為你們雖然離婚,但還存在藕斷絲蓮的關係。你和女人離婚,女人現在又和別人結婚,你去參加婚禮,會給女人現在的丈夫造成錯覺,會影響他(她)們現在的夫妻感情,你是個女人和男人離婚,又和他人結婚,你是前夫去參加婚禮,三人見面也十分尷尬。中華民族是個禮儀之國,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要以倫理道德約束自己,凡事要三思而後行。不要給別人和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見題而作)。

  • 2 # 越叔的人生

    這個問題太扎心了,前任的婚禮,想想都頭疼。去不去情況應該具體分析:

    首先考慮去不去之前,得明確一點,前任是不是叫你去參加他(她)的婚禮,如果你只是知道前任結婚了,而不是前任叫的你,那根本就不用去參加這份婚禮,而叫你參加了,你再考慮一下是不是要去參加這份婚禮。前任叫你參加他(她)的婚禮,去不去主要就看你的心情了,你是不是已經忘記了前任,是不是已經奔向新的生活,還是因為當年分手心有不甘嗎?換句直接的話說,如果你把前任當朋友,那麼你就可以去參加,你會為你朋友感覺高興不是嗎?如果你對前任念念不忘,因為前任不去接收新的感情生活,那你就不要去了,你會感到無比的扎心,別掃興了再,現在就問你下面的照片有你前任的話,你心裡什麼感覺?

    個人感覺吧,主要就是看你自己,去參加前任婚禮話,你會有怎樣的心理變化,每個人處物件的路都不一樣,當初分手的原因也是層出不窮,不是簡單一個前任婚禮那麼簡單的,去不去由你自己的心。

  • 3 # 蛙眼說電影

    非常榮幸的回答您的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我個人覺得還是不去為好,因為在感情上每個人都是自私的,都一樣自己的伴侶是唯一喜歡自己的人,如果知道自己的老婆還和前任都瓜葛即便是一個大度的人估計也難以接受吧。

    更何況現在自己已經成家,當然不願意再聽到另一半不好的聲音,所以本著對雙方都負責的前提下,還是別去了,這只是我個人的淺見,希望各位不要太在意。

  • 4 # 蠢得別緻

    但當你真正放下了你就會覺得,其實沒什麼,你不再有任何想要參加前任婚禮的衝動,你會覺得前任的婚禮與你沒有半點關係,你只需要過好你自己的日子就好,前任是否幸福已經與你無關,當然,如果前任能獲得幸福,你可以默默祝福。

    時間是撫平一切的傷口,如果真正愛過,分手之後就不可能做朋友,怎麼還會有他(她)給你結婚請柬的機會,分手了就是分手了,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分手之後難道還能笑著做朋友嗎?

    所以,我給你的建議是,不去,收到了請帖你大度的話,可以隨個份子錢,但因此過後你們再無瓜葛。

  • 5 # 原創小編輯

    當初你不要我,如今我嫁個男人比你好十幾倍,還有錢的男人。如今我娶了一個比你漂亮還有女人味的女人,暗藏報復阿!

    當初你不要我也好,我不要你也好,我要在婚禮上告訴你,從現在開始我不會再為你流淚,不在會為你傷心,以後我叫你看著我幸福。不管曾經怎樣,他/她只想讓你見證她或者他的幸福,想真心得到來自你的的祝福。

    不管你是誰,前任男朋友,還是女朋友,我結婚,你就開吧,至少你的隨禮是吧。

    所以,前任結婚就不要去了,看著心裡不舒服,有這時間不如去努力賺點錢,另外別給自己加戲加籌碼,一切相安無事,隨緣一切,歲月安靜就好。

  • 6 # 周衝的影像聲色

    電影《一代宗師》裡,有一句很樸素但又動人的臺詞:我心裡有過你,但也只能到此為止了。

    誰又能免於愛?

    誰又能免於分別?

    在曲終人散的時間裡,大家都帶著或明或暗的傷痕,努力前行,努力忘卻。

    但假如有一天,你接到那個人的請柬:我結婚了,希望你能來。

    你會怎麼辦?

    前任是要徹底埋葬,還是可以彼此祝福?

    為了瞭解大家的想法,我們採訪了一幫讀者,聽到了這些催人淚下的故事。

    其實一開始,我就知道,張小凡是不愛我的。

    他是我上司,真正的有為青年。據我觀察,公司至少有3個女生在喜歡他。

    但他還是悄咪咪地和我上了床。

    第一次完事時,我問他:“咱倆算什麼?”

    他抽了根菸:“你爽嗎?”

    我說爽。

    他說:“那不就得了,你不會還玩古代那套一睡定終生的事吧。”

    我無言以對。

    我自詡是新女性,能接受身體不是嫁妝的理念。但聽到這種話,還是有些失落的。誰不希望被當成唯一呢。

    但喜歡一個人,又改變不了,那就只有享受過程,不去想結果。

    在和張小凡成為睡友的半年裡,我們一起吃了3頓飯(都是在酒店點的外賣),看了2場電影,用了134個套。

    我以為總有一天,睡著睡著,他就會改變。

    可這一天還是來了。

    公司開始有傳言,張小凡要結婚了。和一個我不認識的人。

    大紅請柬送到手上的時候,我愣住了。

    我想到《聊齋新編》裡,那隻名叫連鎖的女鬼,一直以為自己是人。

    她與人相愛,生子,但直到有一天,怒急攻心,現出原形,才知自己早已死去很久。

    金缽照頭的時候,她魂飛魄散,消失於人間。

    其實我也是那隻女鬼啊。

    在暗夜裡,和你起起伏伏顛顛覆覆,很像是活著,很像是愛。醒來發現,一切不過幻夢一場。

    你新婚前一週,我曾約你吃飯。

    這是我們第一次在正兒八經的餐廳吃飯。

    我問你:“幸福嗎?”

    你說是的。

    我忽然間就控制不住眼淚了。

    那我算什麼?炮友?床伴?寂寞情人?但我什麼也沒問。我說:“互刪聯絡方式吧。”

    拉黑前一秒,我發了最後一條資訊你不幸福,我笑而不語。你幸福,我痛而不言。”

    然後我離開了那家公司。

    也離開了那個人。

    2016年7月14日,凌晨四點,他打來電話。

    “我還有2個小時就要去結婚了......睡不著,腦子裡全是你。”

    我淚流不止,他也開始嘆息。

    掛上電話,又想起那年的燈火。

    繾綣夜色中,他坐在駕駛座上,一聲接一聲地叫我的名字。

    “我們只能到此為止了。”

    他是揹負家族希望的人,要有詩禮簪纓之族、鐘鳴鼎食之家的姑娘來相配。

    而我卑微如草芥,無法為他助力,也無法給予資源。

    只有就此分手。

    他行他的輝煌路,我走我的獨木橋。

    往昔就這樣劃上句號。

    他說對不起,他說是他虧欠了,他說能不能再等等他,等他有了力量,再來實現他的承諾,他說我是他這輩子最大的心結,他說我依然愛你,他說有機會,帶我去看看愛琴海,他說再見了......

    人如晚風,每一絲流動裡,都有不動聲色的掙扎。

    人在世介面前,是如此的束手無策,一如他的順命,我的卑微。

    往後就沒有往後了。

    造化弄人。歲月荒廢了所有的諾言,剩下的,都只是力不從心的沉默。

    驗證訊息是:你好嗎?

    我不好。我一點也不好。

    他不會想到,那麼溫柔的歲月,會成為我多年不散的夢魘,和無法治癒的疼。

    可是,這一切都與你無關了。

    從此蕭郎是路人,縱使相逢應不識。

    2018年4月,在QQ空間裡,看到他的婚紗照。新娘很像我。

    他在QQ上回:“有空來嗎?”

    我當然要去。

    我要看看,這個曾在胸口刺上我名字的人,如今將誰摟在懷裡。

    他的婚禮是5月2日,還有一個月。

    我從來沒那麼大動力去減肥。

    那段時間每天只吃三個蘋果,餓了喝水,整個人整整瘦了10斤,又做了頭髮、指甲、眉毛,還打了瘦臉針,最後花20000多塊,置了一身戰袍——白色禮服,9釐米高跟鞋,GUCCI包。

    閨蜜看著我驚詫地問:“這是要去幹嘛?”

    我說:“搶婚。”

    我要全副武裝,看他如何當著我的面,對其他女人說“我願意”。

    5月1日,收拾好行李,坐計程車去首都機場,路上忽然就哭了。

    想到太多往事。

    想到他的臉,他的聲音,想到他在廚房做飯時的煙火氣,想到他曾對我媽說:“阿姨,有我在,莞然會幸福的。”

    在飛機上也是哭。空姐走過來,低聲問我:“需要幫助嗎?”

    我搖頭。

    午夜時抵達他所在的城市。我坐了計程車,穿越半個城,在他家樓下看了一會兒。

    小區單元的鐵門上貼著紅雙喜,樓上燈火通明。那個陪伴了我3年的男人,正在準備迎娶他的新娘。新娘不是我。

    第二天6點我就醒了。

    洗澡,洗頭,吹頭髮,化妝,穿上禮服。

    下樓時,所有人都看著我。一個高個子男生還吹了聲口哨。

    可再怎麼閃亮,在他的世界裡,我還是黯淡無光的影子。

    婚禮舉辦的地點,是這個城市最好的酒店。門口鋪了紅地毯,掛著他和新娘的大幅海報。

    沒人來引領我。在角落裡,我找了個座位坐下來。旁邊有人問:“你是男方親友,還是女方的?”

    我才發現,自己誰也不是。

    有孩子叫著:“來了來了,新娘子來了。”

    我急忙轉頭。

    你牽著新娘,出現在門口。

    你滿臉是笑,我也忍不住笑,但是漸漸就看不見你的笑了。

    這是分手兩年後,我第一次見到你。黑西裝襯得你更加挺拔。你沒發胖,更沒委頓,還是初見時的模樣。只是你眼裡,再也沒有我。

    你在臺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

    你說著當年對我說過的諾言。

    你成為他人的丈夫。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

    我一杯接一杯地跟鄰座乾杯。

    我說:“來來來,今天開心,一醉方休哈。”像個醉了的酒徒。

    新人來敬酒時,我站起來,笑著說:“敬這世上最幸福的一對人。我乾杯,你們隨意。”

    你看著我,並沒喝。

    我又倒了一杯。

    “敬李耀喜得嬌妻,敬你們子孫滿堂......”

    你終於說話了。

    你的聲音冷得像刀:“這位朋友,你喝多了。”

    是的,這!位!朋!友!

    我一個激凌,突然醒了。

    原來我以為的祭奠,不過是犯賤。

    我以為和你的故事是奢侈品,但對你而言,全是廢品。

    我的青春,終於結束了。

    網上有一對異地戀情侶,相戀4年,見面20次。

    最後一次,是她的婚禮。

    他開著車,從異地趕回。

    在禮堂外站著,看她穿紅衣,披嫁裳,染紅唇,和另一個男子夫妻對拜。

    他哭成淚人。

    站在她對面的人,本該是他。說“我願意”的人,也本該是自己。

    可是,一切都已經無法挽回了。

    喜宴散後,他開著車,跟著婚車走了很遠。

    直到婚車出了城,他對自己說,再見了,寶貝,我只能送你到這兒了。

    山河歲月空惆悵,今生今世已惘然。

    他想到《大話西遊》的末尾,至尊寶在斜陽裡黯然離開,紫霞依在夕陽武士的懷裡,指著他的背影,說:“你看那個人,好像一條狗。”

    領完證的那天,想了想,還是給前男友發了一個簡訊:“我結婚了。”

    他沒動靜。

    我沒忍住,拔通了他的電話,提示:“您拔打的電話已停機。”

    分手那天我曾問他:“假如有一天,我們都放下了怨恨,我結婚,你會不會來?”

    他說:“不會。你也不會聯絡到我,我會跟死了一樣。”

    他還真是說到做到。

    其實後來我們無意中見過一次。

    一個朋友約唱K,我跟朋友先到,他後來也跟一幫人進來了。我正在點歌,一回頭,看到他,整個人都木掉了。

    走又不好,怕他覺得我虛。留又不好,怕他覺得我想靠近。

    只有唱歌。但唱的歌味道全變了。

    唱《愛的代價》,像唱給他聽的。

    唱《傳奇》,也像是唱給他的。

    竟然有點哽咽。真是丟死人!

    他陷在沙發深處,眼睛看著我。什麼也沒說。局散了,他也走了。

    這是 永別。

    我才知道,我們是真的沒有可能了。

    我曾經覺得他絕情,後來才感恩:他只有徹底割裂,我才能真正放下,去開始新生活。

    朋友說:“和你分手後,他有一次喝醉了,說到你,哭得很厲害,說‘我沒那個命啊......’聽得我們一幫人都很難過。”

    我問那他為什麼不聯絡我。

    朋友說:“可能他覺得,不打擾,才是他能為你做的最後的事吧。”

    前幾天在郵箱找舊檔案,翻到與他曾經的書信往來。一下子就不行了。

    浮塵之下寒光閃閃,舊愛新痛一同來襲。像走著走著,忽然跌入一口地下井,幽黯中,橫七豎八的,都是我的青春。

    那時候,我們是結結實實地愛過。

    但現在,我們是分分明明的路人。

    花開兩朵,天各一方,後會無期。

    或許只有這樣,我們才對得起深情二字吧。愛一個人,不僅要握緊手,還要懂得放開手。

    我一直覺得,感情裡最害人的,無非四種東西:

    面對誘惑的不自律,面對問題的不負責,相愛時的控制,分手時的拖泥帶水。

    該斷不斷,必受其亂。

    每一份已走入死局的關係,不改變,不決裂,必然消耗雙方的時間。所以,不要猶疑,不要回頭。

    至於要不要參加對方的婚禮,我覺得要考慮的,不是自己想不想,而是以下這兩條:

    1 ,你的伴侶介不介意?

    如果介意,不去。

    如果不介意,和他一起去。

    2 ,對方的伴侶介不介意?

    如果TA介意,最好不要去。

    如果TA不介意,那麼像普通朋友一樣祝福。

    不要帶著去彌補、去比拼、去窺視的念頭前往。因為這說明你依然在乎,而在乎的結果是,你必定會很受傷。

    最後我想說,愛情最美的結局是什麼?

    是執手嗎?是領證嗎?是生兒育女嗎?

    不。

    是相愛的兩個人,在這段關係裡都變成更好的人。不論繼續,還是分別。

    願所有人,都懂得愛,也懂得放手。

  • 7 # 心裡話靜悄悄

    這個得看你們之間的關係吧。關係好,分手了還能做朋友的,經常有聯絡。你想去就去。

    還得看你對前任的態度。一般來說,愛的很深的人,分手了後很難再做朋友。有的甚至都是拒絕再聯絡,免得想起傷心事。

    具體的情況得有你自己清楚,旁人說再多都是徒勞。也問問自己的心,自己心裡怎麼想的最重要。

  • 8 # 生活百滋

    兩個人都已經分開了,還是和前任還是保持一下距離吧,因為生活讓你失去了以前但給了你現在,不可能一直沉浸在和前任的回憶裡。

    畢生可能都要和現任要一起面對,去參加了前任婚禮自己就能做個了結,還是去了以後能成為更好的朋友關係!

  • 9 # 有口無心

    我建議最好不要去,畢竟曾經在一起過,面對前任結婚,不可能內心毫無波瀾,默默感傷不如選擇遺忘。

    能和初戀結婚是一件幸福的事,可是很少有人能做到,一般都因為種原因而分手,導致我們大部分人都談過一次以上的戀愛,這樣就有了我們所謂的前任,前任在我們心中一般都會佔有一定地位,曾經相處時間越長在心中位置越高,在一起時有過甜蜜,有過幸福時光,也因小事而爭吵,最後因為種種原因而分開,曾經在一起的時光最讓人懷念。

    前任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因為彼此喜歡在一起,又因各種原因而分開,在一起是甜蜜的,分開是痛苦的,既然一切已經註定,無法挽回,那就不在相見選擇遺忘最好。

    既然已經分開,別人已經開始新的生活,那就忘記這段感情吧,你要努力尋找自己想要,遇到真正屬於你的那個人,為自己而活,面相新的未來,與過往再無瓜葛,別讓曾經的那個人再給你增添悲傷。

  • 10 # 不愛說話的鹹魚

    既然是已經分手

    就要斷的乾淨不要聯絡不要接觸

    就算你心裡面覺得只是朋友

    但是難免會引起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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