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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拓品

    首先,從民事侵權層面來看,李彥宏作為公眾人物,其名譽權應當對社會作出一定的讓渡。但據本次事件的情況,潑水者在李彥宏公開演講的過程中對其潑水,已然超出了其用言論或行為表達不滿的範疇,逾越了法律邊界,依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並結合行為人對此造成的惡劣影響,行為人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

    其次,從治安違法層面來看,百度AI開發者大會應屬於一種公開、大型的群眾性活動,行為人在李彥宏演講過程中對其潑水的行為亦可視為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或變相尋釁滋事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或具有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的,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或最高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 2 # 引號青年

    看李彥宏老闆被涼水澆頭時那種處變不驚、引頸待澆的神情,我認為事情的真相是這樣的:

    李彥宏:我想上熱搜,但預算只有兩塊錢。

    百度公關:好噠。

    百度公關:卒。

    以上當然(大機率)是玩笑,我想百度應該不會傻到做這樣的熱門事件公關。

    話說回來,遇到這種事,李老闆應該會自己百度一下吧

    如果李老闆用的百度是和我一樣的話,潑水者應該沒什麼事,我倒是擔心李老闆自己會不會被騙。

  • 3 # 小豬影院

    看似給李彥宏澆水,實則給百度AI潑冷水。人工智慧,是一項非常廣泛的學科,簡單說,它需要一個機 器能夠勝任通常需要人類智慧才能完成的複雜工作,也就是說,如果人工智慧發展順利,不久的未來, 許多崗位都會被機器所替代。

    從現場的影片來看,潑水者拿著礦泉水瓶走上講臺,直接澆下。面對著成千上萬的聽眾,這是對演講者 的一種侮辱,如果從刑法的規定來看,第246條的規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 重的,應予立案。而當眾從頭潑水,面對著成千上萬的觀眾,就是一種以其他方式公然侮辱的行為,如 果李彥宏提起刑事訴訟,潑水者是完全有可能構成侮辱罪的。

  • 4 # AI智慧釋出

    首先我肯定一個觀點,作為一個前一級的企業,百度不會拿CEO的聲譽來炒作的,所以這個事情,不是百度刻意策劃,一定是一場意外。那些所謂兩塊錢預算,做公關事件只是調侃而已,大家不要太當真,笑笑就可以了。這次事件百度的公關要負主要責任,這個事情其實從百度的角度上很簡單,就是沒有做好場面控制。

    這個事情要一分為二的來看,如果百度用法律去追究這個肇事者,就造成了擾亂社會治安罪,不過最大的懲罰也就是被拘留幾天而已。因為這個事情對李彥宏個人是人生沒有太大傷害,最大的傷害是對百度的品牌。特別是百度在搜尋上面的黑歷史,會讓更多網民揭露更多傷疤。

    如果百度是有智慧的,可以不追究,大方的原諒這個肇事者。肇事者本身一定是有一定心理問題的,幫助去解決這類弱勢群體的具體社會化問題,同時讓肇事者在百度平臺上對這個事情進行道歉,這才是最好的公關,同時提升百度的品牌和李彥宏的格局。

    對犯過錯誤的人寬容,用合理的方法去引導犯過錯誤的人做正確的事情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作者 聶潛 AI區塊鏈專欄作家

  • 5 # 老八找你說天下

    在7月3日,百度Al開發者大會如期舉行。和往年一樣,今年的開發者大會依然是人山人海,甚至很多到場的人士都表示:自己明明提前,一些9點就來到了現場,但是根本就找不到座位,可以看得出現場之火爆。但是今年的開發者大會上卻發生了尷尬的一幕。李彥宏釋出會現場遭觀眾潑水,百度官方迴應:前行的決心不會改變百度創始人李彥宏在上臺解讀百度自動泊車的時候,突然一位不明人士走到了臺上,平穩的走到了李彥宏的身邊,將手中的一瓶礦泉水從李彥宏的頭上,此時大會才剛剛舉行了10分鐘左右。“Whats the problem?”李彥宏在被潑水後飆出了一句英文。雖然這個時候的李彥宏幾乎全身溼透了,但是畢竟經歷了各種大場面,迅速的穩住了自己的心態。在之後一邊用餐巾紙擦去臉上的水漬,一邊繼續演講稱:就像人工智慧到來的路上,總會遇到一些困難。李彥宏釋出會現場遭觀眾潑水,百度官方迴應:前行的決心不會改變而李彥宏也一直穿著已經溼透的衣服繼續演講。並且在最後宣佈百度與吉利的戰略合作。就在剛剛百度官方也正式對此事表態:AI前進的道路上會有各種各樣現象不到的事情發生,但我們前行的決心不會改變。其實在此事發生之後,很多網友都在討論什麼,導致百度口碑的下降的原因。李彥宏釋出會現場遭觀眾潑水,百度官方迴應:前行的決心不會改變曾經擔任過李彥宏助理的馬東敏女士表示到:整個百度的工作人員從上到下,人浮於事,一旦有好機會,他們立馬想的,不是執行公司的戰略,而是想著跳槽,他們更感興趣的是和媒體投資打交道,而不是關心自己的業務。但其實也有很多理智的朋友覺得,無論百度這個企業怎麼樣,做了什麼讓人憤怒的事情,都不應該把網路暴力增壓在一個人的身上。甚至直接侵害他人的人身權利。隨後張雪峰老師也是就此發文:一個人做錯了事情,有法律的懲罰,道德的譴責。一個企業做錯了事情,也會被市場被消費者放棄,但是針對一個人,甚至對他進行人身攻擊,這都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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