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助申請
一、救助物件
救助物件應當是持有農村五保戶供養證、農村低保證 (城市低保證)及優撫物件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救助物件的具體條件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衛生部門制定,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准。
二、辦事規程
(一)個人申請。由申請人向村(居)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如實提供醫療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參加合作醫療按規定領取的合作醫療補助憑證、社會互助幫困情況證明等。
(二)村 (居) 民代表會議評議。村(居)委會接到救助物件申請後,召開代表會議對救助物件的申請進行評議,並根據救助物件家庭收入和貧困程度提出具體評議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稽核。
(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稽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在村(居)民代表會議評議的基礎上,可以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醫療支出和家庭經濟狀況等有關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提出救助意見,報縣級民政部門。
(四)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有關材料進行復稽核實,並及時簽署審批意見。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醫療救助金額,對不符合享受醫療救助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醫療救助申請
一、救助物件
救助物件應當是持有農村五保戶供養證、農村低保證 (城市低保證)及優撫物件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救助物件的具體條件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衛生部門制定,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准。
二、辦事規程
(一)個人申請。由申請人向村(居)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如實提供醫療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參加合作醫療按規定領取的合作醫療補助憑證、社會互助幫困情況證明等。
(二)村 (居) 民代表會議評議。村(居)委會接到救助物件申請後,召開代表會議對救助物件的申請進行評議,並根據救助物件家庭收入和貧困程度提出具體評議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稽核。
(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稽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在村(居)民代表會議評議的基礎上,可以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醫療支出和家庭經濟狀況等有關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提出救助意見,報縣級民政部門。
(四)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有關材料進行復稽核實,並及時簽署審批意見。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醫療救助金額,對不符合享受醫療救助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