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某些原因分手(非個人原因),四五年後雙方都沒有找過物件,朋友勸說過但是雙方都說怕耽誤對方,是否有機會複合?複合之後能不能回到以前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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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黎明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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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八筒哦
不用複合了,已經四五年過去,好不容易淡忘的人,何必再去回想起來呢。分手的原因不管是什麼,破鏡重圓裂痕猶在,怎麼都不可能真正的釋懷的。
不管是感情別的,人都要往前看呀,不要把自己束縛在過去的遺憾裡面,你愛的即使真的是那個人,也不是四五年後的他了,何況你愛的,很可能只是美好的回憶而已。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安分點呀,別去打擾對方的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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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松下聽濤
天怨鴛鴦分,難了此情因。
朝朝不相忘,夕夕夢裡親
彼此抱真念,不忘當初心。
經年長相憶,歲月不饒人。
只待七巧日。紅帳雙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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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茶茶追熱劇
既然分手了,再複合肯定回不到從前了,都過去了四五年,兩個人的經歷和社交圈子都發生了改變,不會再像之前那樣了。
因為某些原因分手(非個人原因),四五年後是否有機會複合?
這個不能確定,四,五年以後,不知道發生什麼變化,四,五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也是個難熬的日子,人的生活在這四,五年的光景中度過,
而對感情所言,不是兩個人原因,是因為某種事情所分手的,這樣的話,兩個人還有一定的感情,在四,五年以後,兩個人在續前緣很可能的,真正的感情,無論時間長短,都會互相等待著,和牽掛著,
真正的愛情,不怕風吹雨打,不怕坎坷,依然互相那麼愛著,任何的外界壓力都會能承受著考驗,愛情最偉大的特點就是,堅韌不拔的仍然互相愛著,
這就是愛情的最高境界,也是最偉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