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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吃肉的草姑

    現在這種家暴的確是不對的,如果不是被家暴者觸及了某個點,我想誰都不願動手打人的,肯定雙方都有問題,為什麼動手打人,只有他們自己心裡清楚,真相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是吃貨群眾不知,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且行且珍惜!!!

  • 2 # 大順自媒體

    1.亮明原則。很多時候,遭受家暴的一方出於各種原因,對家暴長久妥協,而這種忍讓不但無法換來美滿的家庭,還往往會讓家暴變本加厲。所以,在遭遇家暴前就應當亮明自己的原則和底線,例如,告訴對方如果家暴立馬分居、報警等,讓對方知道你言必行,行必果,增加對方的心理成本,從一開始就杜絕家暴。

    2.及時自保。在遭遇家暴時,被家暴方往往勢單力薄,不能控制事態的發展程度。此時不應避免矛盾激化,應當抓緊時間離開現場或者安撫對方情緒,避免損害擴大。

    3.學會求助。在脫離險境時,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說明自己被家暴的情況,讓公安上門調查並製作筆錄,必要時還可以要求公安驗傷。公安機關處警、處罰的證據將是日後離婚訴訟中的有力證據。

    此外《婚姻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此時不要怕家醜外揚,要及時向居委會等部門求助,居委會的調解不但是解決問題的手段之一,也是證實家暴發生的重要環節。

    4.重視取證。很多家暴的案件中,被家暴方常常無法證明發生過家暴,如果被打時沒有報警、沒有證人,時間長了傷勢也好了,在對方不承認的情況下就只能吃啞巴虧了。所以,取證環節也非常重要,要及時儲存110的撥打記錄、公安機關的驗傷通知書、醫院的就診記錄必要時還可以聯絡證人作證。

    5.申請保護令。可以向法院提供前面提到的證據,由法院下達“人身保護令”,禁止家暴者實施毆打、威脅、騷擾、跟蹤的行為,還可以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禁止家暴者出現在被家暴方住址、學校、單位等場所的200米範圍之內。

    6.起訴離婚。在中國,離婚主要以“感情是否破裂”為標準,但這種判斷沒有統一的標準,往往第一次起訴離婚都不會被法院支援。但如果能夠證明對方存在家暴,那麼法院就會直接判決離婚,可以早日脫離苦海。

  • 3 # 和平與愛扒

    好的作品,我肯定還會支援的。人無完人有過錯肯悔改就是好事,再加上我覺得這件事不簡單,沒有絕對的受害者,我感性還是偏向夫仔的,但打女人肯定不對,儘管事出有因。加油吧,蔣勁夫。第一張圖給您長記性用,第二張圖希望您走出陰影,加油,做一股向上的力量。

  • 4 # 曉娛說事

    作為一個女性,我是不會支援他的。我認為不覺得在他身上你拿出來是個人都會犯錯這種觀點就可以站住腳,一個人把女朋友打得那麼狠,而且利用自己資源的優勢提前在國內微博上來散發,因為是這個女的的原因就比如說編制一些虛假的理由是黑社會呀,來為自己洗白。說明這個人的品質是有問題的,也許他在朋友面前很好,而且有很多明星戰隊支援他,但並不意味著他在女朋友面前就表現得很好,很多人在朋友面前是溫文爾雅的樣子,在女朋友面前就好像是狼是虎一樣。所以欺負弱小,又會偽裝的人,我是不會再支援這種人的,我覺得那些弱小的人受欺負的人應得到我們的幫助。

  • 5 # 一個表叔

    家暴絕對是應該零容忍的,這恰恰是我們國家不夠重視的這一塊。很多家庭暴力尤其是女性受到暴力後,即使報警,警方基本上都是頂多批評教育為主。這是傳統觀念“打老婆是家務事”觀念作祟。所以蔣勁夫這件事是非常惡劣的,不管多麼喜歡他的粉絲,都要認識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質,不管女方是什麼樣的人。

    蔣勁夫的形象一向不錯,這次事件可能真的只是第一次,沒有證據證明他是長期擁有暴力傾向的變態男。所以我覺得應該給他機會。我們只能根據一個人的行為來判斷他,不能用身份和標籤來給他定罪,因為他打過老婆就一輩子會打老婆嗎?

    一個人只應該為他所犯下的錯誤承擔責任,這也是我為什麼一貫反對封殺的原因。他犯了錯,被拘留了一陣子,受到應有的處罰。也沒有對這個社會有更多危害的潛在風險,只要出來以後改過,就是擁有平等權利的社會人。不應該被封殺。

    當然,作為明星,很多觀眾把更高的道德要求投射在偶像身上,希望他和他所擁有的光環一樣完美,不支援他當然是可以的,也可以抵制他的作品。但是和個體的自由選擇權利不同,整體上,行業和社會沒有權力去封殺他。

  • 6 # 有點網

    從理性的角度來說,蔣勁夫家暴肯定是不對的,不過這究竟怎麼判決是由法律來定奪。而作為公眾人物,勢必要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這一點蔣勁夫其實已經失去了作為公眾人物的資格之一。

    從感性的角度來說,家暴這件事已經影響了一個人,人類與動物的區別就是文明和暴力。但有些暴力是情有可原的,蔣勁夫的女友到底做了什麼我們不知道,如果真的是有背道德的事情,那真的要大呼一聲被打“活該”了。但除去公眾人物來看,需要給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是作為普通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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