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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在生活中,網路上見到看到很多女性,因為家產分配不均而表示不贍養父母,更有甚者斷絕關係,贍養父母是作為兒女的責任和義務,父母把兒女養那麼大也不容易,而財產分配是父母的自主行為,並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家產一定要分給女兒,為什麼眾多女性會有這樣的行為,表示很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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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曼陀羅729

    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想好事呢嗎,家產不管多少,一碗水平端,沒有不孝順的子女,家長自己要偏心,倒不是在乎錢,咽不下這口氣,肯定誰拿家產誰養老,誰讓你們偏心

  • 2 # 不知前生我是誰

    因為人們的法律意識提高了,並且現在女兒也照樣可以養父母,做得並不比兒子差,從法律、人情各方面來說,女兒理應參與家庭財產的分配。

  • 3 # 王魁元

    這個父母說了算,作為女兒不要去爭,爭也爭不到,直落的自己不是人,導致兄妹反目,家庭不和,甚至一輩子不相往來,何必呢?大部分父母還是傳統觀念,家產傳子不傳女,因為女兒出嫁以後就是別人家的人了,生育的孩子,也是人家的人,姓的是人家的姓,傳的是人家的宗。女人現在雖然社會地位提高了,但是在父母的心裡,能頂起門戶的是兒子,家族的延續,繁榮是兒子,至於養老,看病,喪葬其花費,都是兒子的義務,女兒只負責伺候和探望就行了,女兒出錢都是自願的。這是我們這裡的規矩,其實是平等的,女方婆家的女兒也是這樣。在城市裡,如果父母養老的一切費用都是平攤,當然毫無疑問,遺產也應該平分。但這也是由父母決定的。作為孩子,不管兒子女兒,還是不爭的好。窮富不在過那點遺產,還得靠自己去努力奮鬥才能發家致富。

  • 4 # 獨家律師

    如果父母訂立了遺囑,則優先依照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來安排遺產的分配。也就是說父母的財產由誰來繼承,他們可以自己決定。

    《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責任,和男女沒有關係,和錢更沒有關係。

    如果子女不贍養父母,情理上約束不了的話,建議透過訴訟來解決。

    最後再說一下樓主提到的問題(個人觀點),中華民族有五千年的歷史,在古代不孝順父母,除了有法律來制裁外,家族內還有家規來約束。你不孝順父母,可能就把你逐出家門,道德的譴責讓你一輩子都抬不起來頭。如今的社會經歷了快速的變革。。。(後言省略)

  • 5 # 七丫點評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配偶、父母、子女均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女兒要分父母的家產,合法。

    再從贍養老人方面講,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現實中,很多父母重男輕女,把財產全部給了兒子,而養老卻要女兒和兒子共擔,甚至一味地要求女兒回報養育之恩,造成女兒女婿因為贍養岳父岳母而爭吵不斷。

    現代社會無論男女生存壓力都很大,房貸、子女教育、父母養老成本都很高,不是說女兒嫁了就是外人,很多時候父母身體不適照顧的是女兒,貼心又細心,那女兒要適當分父母的財產也很合理。

    從倡導和諧社會角度出發,父母應該一視同仁,這樣家庭更和睦,也少了很多繼承糾紛。

  • 6 # 邊緣01

    女人想要父母家產,先把孩子的姓拿到再說,做不到這點,就沒理由怪父母不把財產分自己。

    作為父母,為什麼要把財產給外姓人呢?

  • 7 # 哪位劫持了我的名字

    養老就要分財產,天經地義,或者說父母養老生病應該先花自己財產,然後子女再上,不能說吃著老大的,剩給老二,這是為老不尊,噁心人

  • 8 # 使用者4847452943608

    我家案例是小姑子兩口光想幹大事,一件沒幹成,常年需要孃家父母貼補錢!養老保險還是老人給她交!這樣的女兒現實生活多不多?

  • 9 # 手機使用者6925512904

    有的兒子只管問老人要錢要房還有全部財產,老人也全給兒子,可是老人病的快死了也不給看病每次都是女兒女婿給看病,有一次老人病的三天不吃不喝兒子不給看病到飯店給買了一盤過油肉,老人一口也沒吃,女兒回去趕緊去醫院已經晚了就這樣走了,辦後事兒子收禮,還要問妹妹們要錢,老人的存款也不知那裡去了,這種兒子不如沒有。

  • 10 # 廣博慈愛

    社會在進步,封建思想還是抓緊掃進垃圾堆吧!雖然很多人為了自己利益在維護這個封建思想,但是法律體現了全社會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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