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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吉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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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馬勇185102380
身為老師總希望教出來的學生 懂禮貌 愛勞動 愛學習 與人為善
身為家長希望自己的孩子 成績好 身體好 在學校不吃虧
這樣的一加一永遠不會=二 再加上不良風氣的影響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事物的看法跟判斷容易走進誤區
個人的觀點 要想有個好孩子先要從三觀開始 啟蒙老師就是家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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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老師教育談
如果是上課時間打架,出了問題,老師有監督不力的責任,如果是下課時間打架,老師有教育不力的責任,如果在路上打架,老是有護送不到位的責任,如果是在家裡打架,老師有教育不夠深入人心的責任,總之,學生除了任何問題要找人負責,那隻能是老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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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開心獨行客
教不嚴,師之墮。學生犯錯,老師有責。
學生犯錯不包括犯罪,是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應將學生違反社會公德與教師教書育人聯絡起來。應將不尊師重道的行為列入社會公德黑名單,對侵犯教師者罪加一等。
當然教師是崇高的職業,國家應用三年將師德不高、師德缺失的人清除出教師隊伍。特別是課上少講,辦輔導班的人堅決清除,並向社會公開,讓其永遠沒有再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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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淡是真oymlq
學生打架鬥毆,老師有沒有責任?這個時問題提得很好啊!我認為有責任。就看看多大的責任呀!
如果在上課時,學生打架鬥毆,老師和其他同學,有責任制止,並通知班主任、政教處,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這就是任課老師的責任。
如果在課外,學生打架鬥毆,班主任、政教處,及時制止,瞭解情況,並通知家長,公正處理,該處分就處分,該記入檔案就記如檔案,這就是老師和學校的責任。
如果是年滿14歲,打架鬥毆,並且傷害嚴重,就通知派出所,這就是學校和老師的責任。
如果是校外發生的,學校和老師幾乎沒有責任。
學校教育,德育為首,這是中國的基本教育原則。從幼兒園到大學,都抓得很緊,並且形成了體系。
一句話彙總,學校有教育學生的責任。
不過個人認為,畢業後成年了,打架鬥毆,就是警察叔叔的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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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鮮盒1
光說有沒有責任了,管理過程中這麼做不行,那麼做不行,就是不規定怎麼做行,給你責任不給你權利,給你任務限制你手段,中國的教育就如同給米不給鍋,專家說不能用火煮飯,得用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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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該使用者已經在存
對這個問題,教師似乎都很敏感,甚至牴觸,談虎色變,不願提起。其實,作為中小學教師,面對學生“打架鬥毆”是難免的,既不能迴避,也不要過激。
中小學生處於成長階段,認知能力差,辨別是非能力不強,道德修養、法律意識不高,特別是青春期、叛逆期的孩子,容易受外界因素(如遊戲中的暴力)的影響,再加當前獨生子女特有的缺點(自私、從小集百般寵愛於一身),他們遇到問題時,容易衝動,動不動拳腳相加、大動干戈。所以,引起“打架鬥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家庭、社會、自身原因,當然也有學校原因。
中小學生“打架鬥毆”,教師肯定有責任,至少有教育責任。但面對中小學生“打架鬥毆”,教師一是“不想管”,二是“不敢管”。“不想管”的原因是當前教師評價機制不科學、不合理(如職稱確定教師工資的高低),“管”了“白管”,以至教師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不敢管”的原因是現在社會輿論容易一邊倒,只要學校出事,全部責任都推給學校、教師,而且對學生違紀的懲戒機制並不完善甚至“空白”,對教師的“追責”卻十分詳細,導致“不敢管”。
只有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完善教師評價機制,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建立學生違紀的懲戒機制,使教師積極承擔“管起來”的責任,而且有理有據,合情合理合法,才能減少中小學生“打架鬥毆”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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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靜以修身3385
理論上是:課堂上打架,教師有制止的責任,校內打架,學校有監管不力的責任,校外打架,學校沒有責任。但實際上,學校都有責任,我以前當班主任時,有個男生,放學了,我讓他留下來過關,他不肯,趁我不注意跑了,到校外挑釁別個被砍了,其實也沒有受什麼大傷,他家長大鬧,說我小孩來讀書,無緣無故被砍,學校陪了醫藥費,年級主任老太太,還要我去醫院守他,我開始不肯,說他在校外挑釁別人,關我們什麼事,不去!老太太一臉苦相,說我不去,他一個老太太就得自己去了,無法,到醫院後,被家長圍著罵了一個晚上,後來還因為這個事情管行政的校長記恨我,影響我評職稱,TMD工作了十五年,還是初級,我TMD做錯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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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覃光一
學生在校內或校外打架,老師即便有過錯,也是次要責任,因為家長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孩子打架鬧事,造成惡果,是由法定監護人來承擔責任的,往往我們在評論學生問題問責的時候忘了這至關重要的一條,學校或老師有沒有責任,負何種責任,那就要根據學校或學生在此次事件中是否有管理的過錯,而且錯誤性質和程度來承擔責任的,但還是負次要責任的,學校或老師沒有過錯,就不必承擔責任!不能一提到學生在校打架,就一味矛頭指向學校或老師,不分青紅皂白地把糞水潑向學校或老師,把學校和老師當成是人人可食的唐僧肉!要知道,只有妖魔鬼怪才念念不忘食唐僧肉的,我們不是奸魔鬼怪,但我們站在學校老師的位置來看一看,想一想,不管學校老師有沒有過錯,都要挨宰受刀,公平在哪裡?你服氣不?孩子在校打架了,應心平氣和地分析,首先要檢討法定監護人,然後檢討學校和老師,實事求是地尋求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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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學生的事,全都是老師的事!無論多寡,大小!學生家長打架離婚,然後跳樓,都是老師沒有教育好!更別說學生打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