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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周聊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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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湛江微影片
在現在日常生活中,隨著房地產的開發和越多的市民買房當上業主,物業費就成了關注的問題。商品房建設,讓物業管理作為一個新興行業深入到城市中的千家萬戶。人們渴望擁有一個安寧、衛生、舒適、溫馨的生活環境。業主們希望享受分房時代的免費管家式服務,而新型物業則屬於無利不起早的盈利公司。認識和理念的不同直接導致雙方矛盾的升級,由此,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糾紛呈愈演愈烈之勢。
最常見的矛盾就由物業公司肆意提高物業管理費。那麼,物業管理費“漲價”合理嗎?物業管理費“漲價”怎麼辦?業主們應該如何維權?
物業管理費“漲價”是否合理?
物業管理公司不得單方要求增加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應以物業管理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約定為準。除因政府調整價格外,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都不得單方提價。如果確有必要增加必須召開業主大會,徵得業主同意後方能增加。
物業管理費“漲價”怎麼辦?如果物業擅自提高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業主可以要求物價部門進行協調,也可以透過仲裁或訴訟程式解決。
1、行政途徑投訴。對於有關小區規劃、房產證的辦理、房屋質量等出現的問題,業主可以向當地政府的建設行政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質量監督部門反映。對於小區物業管理問題,根據國務院頒佈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2、法律途徑,對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對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違約或侵權之訴。違約中的“約”指購房的買賣合同、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侵權中的“權”包括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業主享受優質的物業管理服務以及居住環境的權利、公民的消費權益等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出現這類糾紛時業主可以將糾紛訴至法院或直接向當地人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糾紛。
3、提交仲裁機關仲裁。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發生糾紛後,根據中國《仲裁法》第4條的規定,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4、也可以透過其他途徑,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物業管理條例》中已經對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由第三人調解。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更換物業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讓業主滿意,則業主可以更換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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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靈大蘿蔔
物業費上漲,是很多業主經常會遇見的,現實生活中,業主一般都會處於弱勢,像什麼找社群啊,申訴啊,可行性都是理論層面上的。要想維權,最實用的就是以下兩種方法:
一、請物價部門來監督。物業費是不能亂漲的,它是根據物業等級和服務標準由物價部門核定以後才能收取的。如果物業不符合擅自漲價,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比如物價舉報電話,12345熱線等等
二、透過業主委員會。不要小看業主委員會,它可是業主的靠山,業主的訴求要想獲勝,一定要合規合法,而業主委員會正是法律賦予大家的武器,所以一定要把業主委員會這張牌用好。
以上兩種可能就是最快捷,最有效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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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咱河南
物業費漲價需要根據物業公司漲價流程是否合法,是否為合理區間,認繳率來綜合判定。
如果物業費漲價是透過業主大會雙過半透過的決定,就是合法的,反之沒有透過業主大會擅自決定就是不合法的。
服務還是要看服務質量和價格是不是相對應,因為一些老舊小區原先根據當時物價水平訂立的服務合同可能會很低,但隨著物價成本人工成本提升,漲價是可以理解的,但要迴圈漸進,做好服務,讓業主能感覺到服務質量的提升,反之如果成本提高服務專案不變加上物業維修維護成本提高,很難賺到錢,賠錢是物業不願意乾的,他們也就會在漲價或降低服務標準甚至減配人員來達到收支平衡或盈利。
對於漲價我建議我們分開對待,漲價是否有利於小區生活質量提高是否有利於物業保值增值,對一些服務質量不好整天想著如何提高物業費,套取維修金,斷水電,停電梯,限門禁等非法手段強制業主簽字同意的物業公司要敢於向房管局物業科,城市執法綜合辦,發改委等相關部門透過投訴來反應。也可以行駛訴訟方式維權。
對於業委會和物業公司聯合召開業主大會進行表決漲價的,也可以申請公開相關漲價依據和合理性。如果對漲價不滿意一定要投反對票,不是現在很多地方議事規則把未表決從多原則寫在裡面,到時候通過了再維權有些費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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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梁燕燕
一、行政途徑投訴。對於小區物業管理問題,根據國務院頒佈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二、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物業管理條例》中已經對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三、由第三人調解。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四、更換物業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讓業主滿意,則業主可以更換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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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寧房產專業助手小忠
首先是不用暴力解決問題,透過合理的方式進行解決。
1.物業費可以上調:物業費作為一項收費,肯定是可以彈性升降的,但是,上漲是由業主決定!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小區的物業都是直接張貼通知:從某年某月起物業費上漲多少。而業主大多數根本就不知為何漲,只是被通知了,這是物業單位強行漲價的手段。
其實,業主才是真正有權決定物業費是否上調的人。根據《物權法》第76條的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是有等級劃分的,包括門崗人數、巡邏人數、服裝、安全、清潔衛生、綠化面積、甚至連每天垃圾清掃幾次都有嚴格要求,達到相應的標準才能進行對應層次的收費。所以要想變更物業費,必須經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以及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即“雙過半”表決同意後才可以上漲。
3.業主不參與直接被通知維權途徑:向當地物價主管部門投訴或者收集證據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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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馮波地產觀
物業費漲價,需要徵得半數業主同意,如未同意那物業費。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重複收費是違法的,業主可以有權拒絕交納,並且可以反映小區委員會或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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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川郡琳工程管理
必須徵集意見,達到雙過半才能漲價(即同意業主戶數及相應面積。),建議不要棄權,不同意的一定要籤不同意,明確表達自己的意見。不要像某些業主隨大流。
和物業達成一致,明確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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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海榮學長
物業費收取是按照當地住建委的相關檔案及當地物價部門相關檔案執行的,前期買房時,物業費久定好了的,如果物業亂漲價,是不可行的,有業主委會的小區,物業費上調是需要超過2/3的業主同意並且超過2/3的建築面積的業主同意,如果是物業單方面漲價,可以向當地物價稽查隊投訴或法院起訴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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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漲價如何維權?
如果是作為住宅型別(含:別墅、公寓等)物業,是屬於區分建築物(分散產權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前期是由開發商代定並向政府部門備案的、後期是由業主大會確定的(產權比例、業主人數雙過半)的。一般來說,物業公司是不能隨便漲價的,這不是違法合同的問題,是嚴重違法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為。如果業主發現有這種情況可以隨時向政府街道辦、社群工作站、物價管理部門舉報,絕對是一舉報一個準!
但現實生活中,有一種情況,就是開發商代定或備案的物業服務費價格較高、為了房產銷售,承諾在一定時間內(如:1-2年)減免物業服務費(當然:這個減免的差額部分是由開發商支付的,對於酬金制物業管理專案,業主可以查這筆財務資料),待約定時間過後恢復原價。這種情況,不屬於違規漲價,但物業公司應提前釋出通知,告知業主。
所以,請業主先調查物業費漲價的原因,再採取相應措施處理!總之,政府物價管理部門對涉及民生的價格調整是非常敏感的。如物業違規漲價,政府部門是一定會處理的!
對於銷售型寫字樓、商業物業(分散產權)的管理費調整,參照以上執行;除非業主人數(10個一下),業主共同簽訂協議由大業主(及,委託的物業公司)行使業主大會權利、覺得物業費標準的除外。
另外,再介紹下商業物業的情況,對於自持產權的寫字樓、購物中心,業主委託物業公司管理的,一般物業費價格由業主確定,物業費的調價(上漲、降低等)都是由業主確定、通知物業執行;這方面租戶沒有什麼可行措施(通常:租賃合同中有相應條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