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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老鄉員平時工作努力但業績一般,最近因為犯了一系列不小的錯誤,老闆忍無可忍讓我勸退該員工。 可是我實在不知道怎麼開口,一來我們朝夕相處關係不錯,人還是很老實本分的,處理工作任勞任怨,只是可能腦袋不夠靈活有時轉不過彎容易效率不高加犯錯。二來就是他還揹負著月供4000的房貸,如果辭退一時找不到工作房貸壓力必然壓的喘不過氣。 心裡也挺難受的,但領導已經下了死命令,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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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zhuzhu61148517停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不是你能逆轉的,說的現實一點你也是給老闆打工的,所為端別人的碗,服別人的管,在說你那位友朋業績平平,還出了一點錯誤,老闆是以業績效益為重的,誰都不願養個無業績的人吧,職場如戰場,以業績效益說話,很簡單,找個機會說清楚就是,老闆的命令只能執行,回答的不滿意請多多包一涵,個人觀點,謝謝,祝你工作順利!週末快樂!

  • 2 # 甜辣椒2

    悟空你好,謝謝邀請,我個人認為,從理論上來說,你老闆的乘除算錯了,你不是法人代表,你的手中權力有限的,不受任何法律法規去,懲罰別人合法權益!更加沒有資格去要求別人和你老闆解除合同關係,你們這是好朋友的關係,如果你遵照老闆意思去執行,可能會遇到很多法律上的麻煩,容易導致矛盾糾紛和激化,後果很難想象?你失去你倆友誼,友情,有可能發生更嚴重的悲劇,我在時不說,我想問一句,當楚合同是你與你的好朋友共同合作協議嗎?如果你倆之間不存在這份合同,那你有資格要求別人離職?

  • 3 # 高山上的豬

    這個問題根本原因估計還是在於這位員工業績不好。不斷犯錯只是加重了老闆的反感,屬於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你朋友的現狀也不是你能改變的,最關鍵是他在工作中,你做為好友是否經常提醒,要知道,當老闆的人就算再有耐心,再看重一個人,也不會無限忍受一個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相同的問題。很多時候,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破滅,不一定是什麼大原則方面的,也不一定是什麼業績的,而是反反覆覆的厭惡造成的!

    從老闆的角度來說,他可以用其它辦法來逼這位員工辭職,以最少的損失解決這個問題。

    但是他讓你來出面解決,也許是因為你與老闆之間關係還好,老闆也不是一個不盡人情的人,讓你出面解決,讓他自己主動辭職,也許是想給大家留一個面子。

    另外這個事情你必須完成,否則也許對你有其它影響。所以你就只能側面告訴他,讓他先有一個心裡準備,同時努力在老闆那裡給他爭取一定時間(比如說病假或其它什麼方式,我相信你的老闆不是那種薄情寡義的人,一定會同意的),讓他可以先去找其它工作。努力做到仁慈義盡。

    另外就是看你的朋友在這個緩衝期內,一方面能否改變老闆對他的看法,一方面能否找到其它工作。

    畢竟人與人之間不是絕對的利益關係,有你在中間做橋樑,他又努力改變,有時候還是會有不一樣的變化的!

    辦法很多,看如何去想!

  • 4 # 職業鯉

    在人品都沒有問題的前提下,在多以結果為導向的企業裡,態度差能力強的員工往往比態度好資質平庸的員工更讓人接受,畢竟前者雖然態度差但起碼能出活,而後者經常耽誤事,讓人乾著急。

    對於你說的情形,你可以試試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一、培訓

    如果不是非辭退不可且立即執行,那就嘗試再培訓。你先找老闆提你的建議,如果同意,你就找老同事溝通清楚他最近連續犯的錯誤,並根據公司的《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並讓他簽收處罰意見上簽字。然後針對他的具體情況對其進行專業知識技能再培訓,並指定專人監督其改進。

    二、調崗調薪

    如果老闆不同意再培訓,那就試試提議調崗調薪。人無完人,“用人之所短則天下沒有可用之人,用人之所長則天下皆為可用之才”,對於你這位可歸為“態度好但資質平庸”的同事,具體犯什麼錯誤你沒細說,你先在公司物色另外的合適他的職位並跟他先溝通,告知他他最近犯的錯誤已經讓老闆沒有耐心了,現在只有嘗試一下調崗看老闆同不同意再給機會。這樣一來你作為朋友算是在幫忙了。之後,你整理一下這位老同事的優點以及他過去為公司所做過的貢獻的典型例項,好了就找老闆申請是否願意再給老同事一次機會,給他調崗調薪,再試用兩三個月。我覺得你這樣既做了好人又沒損害公司利益。

    實際上,只要不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即使資質平庸但態度好的員工在公司裡還是有用武之地的,調崗調薪只是人力資源再配置的常規工作而已。

    三、辭退

    如果老闆決意不給機會,不同意對老員工再培訓和調崗調薪,那就果斷辭退吧。現在最關鍵的是你的立場和擔當。

    立場上你要忠於你的職責,如果辭退不符合要求的員工是你的職責,那你就以履行職責為首要任務。履行職責需要擔當,不能為了自己做好人把你該履行的職責歸為“不得不做,那是老闆的決定,你也沒有辦法”,再跟老員工進行勸退溝通時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老闆,把本該你擔負的責任推得乾乾淨淨。

    你要做的就是儘量確保公司合法辭退該員工。如果這位老員工犯的錯誤屬於公司規定的辭退情形,那就依規執行,你要做的事好好溝通,告訴他他所犯的錯誤太嚴重,公司無法再提供再培訓或調崗調薪的機會了,他會理解你的難處的。

    反之,如果是公司違法辭退或者辭退程式有瑕疵,那你有責任告知老闆這樣做的法律風險,制止老闆一意孤行。給老員工儘可能爭取其合法權益,考慮到老員工犯了錯誤應該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最好是不完全給予經濟補償賠償,但也起碼折中適當給一些錢。好聚好散。

    總之,你不能因為是朋友就損害公司利益,也不能一味遵從老闆做損害員工權益的“幫兇”。只要先盡力爭取再培訓或調崗調薪,就能靈活處理,就能兩全其美。

  • 5 # 職場再出發

    這樣的事,我也辦過,不過沒有你這麼急迫而且員工沒犯錯,當時該員工自己也知道要被裁員了,但公司給的補償他不滿意。最後,我是好說歹說多給他爭取了1個月,就是這1個月可以什麼都不幹,領工資。換取的就是1個月後他主動離職,不要鬧。

    你的情況和我遇到的還不同,我那個是裁員,理論上來說只要公司給補償金,員工就要走。但是處於個人關係原因,而且公司也理解,才多爭取了一個月。你這個情況是員工有錯誤,而且是不小的錯誤,公司可以讓他直接走人的。

    老闆讓你去談,這正是你老闆的聰明之處,既能把鍋推給你,而且因為你和他關係好,還能夠最大限度的減少被辭員工與公司的衝突,最後還能趁機考察一下你,看你的執行力,可謂一石三鳥。

    我建議你,就是直接談。你要知道,這個員工有錯在先,如果這個員工沒錯,公司是很難裁掉他的,他完全可以賴著不走,公司基本也沒什麼好辦法。但現在他有錯在先,大老闆又說開掉,那是必須要走的。

    我建議你,先跟大老闆商量,爭取一些資源,比如先緩刑一個月,或者給一定的補償,然後再和該員工攤開談,並將進展隨時彙報,你把自己塑造成“中間人”和“傳話筒”是你唯一的脫局之法。

  • 6 # 明哥聊求職

    你已經幫他爭取過,如果老闆態度非常堅決,繼續再往前衝有點不太明智……

    “一系列不小的錯誤”,你要知道,犯錯是需要有人買單的,這個人就是你的老闆,你講的人情,發的善心,最後,都是這個傢伙付賬。很多HR的善良,都是做老闆的憂傷。不當家不知柴米貴,都以為老闆只是少賺點,殊不知有的老闆不是賺不賺錢的問題,是要不要跳樓的情況……

    關係有親疏遠近,但是看待問題最好客觀,如果這是你的本職工作範疇,也只好當仁不讓。你再猶猶豫豫、磨磨唧唧下去,恐怕,要走人的就不止你老鄉一個了……

    公私確實很難分明,但是人在職場,還是要現實一點。工作認的是業績,是功勞,不是苦勞和疲勞。這不是沒有人情,而是公司經營需要,畢竟,老闆該納的稅、該交的租、該發的工資……不可能去和誰講人情。

    “人很老實,任勞任怨”,“房貸月供4000”,這都不是業績,是個人性格和生活狀態,如果你想和老闆爭取,用這樣的理由是沒用的,不是他善不善良的問題,畢竟,這是公司,他做的是工作,而不是慈善,這不是福利院。

    你可以幫老鄉的是,幫他爭取一點離職補償金,恐怕,也僅此而已了。

  • 7 # 生涯規劃師段曉嵐

    首先要明白自己的角色,知道角色需要承擔的責任,這個非常重要。

    所謂的職業化,就是無論是否心甘情願做好應該做好的工作,為工作結果負責。

    而人情未必體現在你的不忍心,有時你所謂的慈悲可能會害了他。

    一、管理者的手是要見血的:

    人是感情動物,遇到勸退這樣的事,尤其是關係不錯的員工,心裡難免不忍。

    但老闆的命令不能不做,你所能做的是,看是否能改變老闆的做法,能否為他爭取一些補償金,如果已努力過,無論結果如何,你都已盡力。

    或者在勸退的過程中,用適當的言辭,讓對方感覺到你的理解、體諒,甚至有合適的機會給他推薦工作,這都是你表達人情的地方。

    一時的溫存未必會真的對他有益,如果他因被勸退,真的面對這種現實從而做出改變,這才真的是對他最大的慈悲。

    如果身為管理者從未勸退過員工,證明你尚需要歷練。

    畢竟,管理者為老闆承擔管理事務,手是要見血的。

    二、做職業化的管理者:

    據描述可看出,這位老鄉員工平時工作努力但業績一般,最近因為犯了一系列不小的錯誤,老闆忍無可忍讓我勸退該員工,證明老闆此舉情有可緣。

    因為一系列不小的錯誤,是需要老闆來承擔責任和損失的,而老闆有權利決定是否用這個人,否則一直聘用這樣的員工,公司無法正常運營下去。

    至於員工月供4000的房貸,是他個人的事情,在老闆的利益受損的前提下,公司沒有義務一定顧及得到。

    你是管理者,應該為老闆承擔管理責任,為公司的利潤目標負責,這是你的職責所在。

    若因所謂的心裡難受,而遲遲不執行命令,可能你要承擔相應的後果,你是否能承擔得起?是要和老鄉一起離開公司麼?

    既然認清楚現狀,還是先處理好情緒,柔性處理這件事情,既可完成工作任務,又可體現你的人情。

    這是一個艱難的過程,每個第一次承擔勸退之事的人都需要面對,且好好體驗和成長。

    ——段曉嵐寫於2018.12.25

  • 8 # 管理那點事

    職場有職場的規則,這是不能感情用事的。你既然坐到了領導的位置上,就不要想做什麼老好人了。否則好人沒做成,反倒給自己惹來麻煩。

    這個員工該開掉嗎?從你的描述來看,肯定是應該!你也說了,他犯了一系列不小的錯誤,老闆忍無可忍才決定辭掉他。一系列是個什麼概念?肯定不是一次!嚴重是什麼概念?肯定是觸犯了公司的底線!老闆忍無可忍是什麼概念?說明已經給過他好多次機會!既然無可救藥,老闆開掉他也在情理之中。

    其實,任何一個領導誰願意開人呢?可是在公司制度面前,不開沒辦法,法不容情就是這個道理。你跟他關係好,他又揹負著沉重的房貸,這都可以理解。但是站在公司和老闆的角度,個人困難並不能成為沒有能力的藉口。再說了,老闆已經給過他機會,但是他沒有好好珍惜和把握,那就沒有辦法了。

    搞管理的永遠要記住,制度是絕情的。不能因為關係好,就可以法外容情。諸葛亮和馬謖關係也很好。可以說,諸葛亮很器重馬謖,可是馬謖不給領導爭氣,丟了街亭,差點讓諸葛亮成了司馬懿的俘虜。諸葛亮多麼不忍,還是把馬謖殺了。因為,軍法無情。帶團隊也是,制度就是制度,不能因為私人感情而破壞制度,否則隊伍就沒法帶了。

    既然老闆已經下了死命令,你就跟他去談就是了,不要想太多。至於他生活上的困難,在你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可以幫幫他,畢竟是朋友一場。比如,可以幫他推薦推薦新工作。談得時候要注意,多說制度無情和他所犯的錯誤,按照規定必須開掉他,儘量少說領導的決定。職場有一個重要的潛規則,老闆唱白臉,自己唱黑臉。此時,你雖然沒必要唱多少黑臉,但是也不能將黑臉一股腦推給老闆。自己做好人,老闆做惡人,這是職場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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