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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鄉村達人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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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農說事168
流轉出去的土地特殊情況下是可以單方面收回的。但是要承擔合同規定的違約後的懲戒措施。
流轉土地應該注意簽定規範的土地流轉合同。合同即規定承租人的義務和權利,同時也會規定出租人的義務和權利。是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如果合同規定了對違約方的懲戒條款,出租人願意承擔違約責任,是可以單方面收回的。不過,為了保證合同的有效執行,對違約的懲戒往往是比較重。
如果合同規定任何一方不可以單方面違約,那就無法單方面收回承包權。對方起訴到法院你會敗訴的。
農民朋友們還是要強化法律意識,一方面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要遵守法律,講究信用,增強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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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老糊塗
當然不能!
凡流轉的土地,是要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字,當地政府鑑證才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期內要依法共同遵守。
如單方面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農民因法律意識淡薄。若以種種藉口想要回土地權經營權,是違法的。
所以,要承包流轉土地,必須徵得雙方同意,併到有關部門辦理合法手續才受到法律保護。
我是農民的兒子,依地為生。以上淺見是否對你有幫助?請發表你的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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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富貴人家20
我們當地無非這塊地沒人要,一但有人要跟本不用和農戶商量,不怕你己確權,確權與不確權沒關係,佔地找政府,政府再會強制收回,農民不識時務不聽話,官員用威脅打壓的手段來鎮壓你,什麼法律廢紙一張,你上訪省裡市裡又不管踢回原地解決。冤不冤虧不虧上級不管,鄉村衛生院看不了病你沒權利去省城看死也死到鄉村衛生院,這就當今的上訪條例,地方官正因這個上訪條例做保護,那怕死人案也不怕還是由當地解決,省市也是百分之百聽當地縣鄉調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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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豫東小農
首先說如果是做為一個村或者一個生產隊集體都流轉出去了,並且還簽訂了合同的話,那你個人就無法收回了!除非你們一個集體都要求收回土地!既承包土地的人對於土地的使用違規了。第二就是想我這樣的小打小鬧的承包土地的,只是在承包土地的時候透過中間人介紹說完承包多少年,也沒有正式的文書或者合同!這個時候人家想要收回土地只要透過中間人給你帶話就可以了!我是在2015年的時候在我們村裡承包了30多畝土地,當時我,中間人和出租土地的街坊鄰居也是坐在一起說好的3年的承包時間!每年的小麥收割以後給土地承包費,每畝地400元錢!但是在2017年春節的時候,中間人就給我帶話了說是他們不想出門打工了想回家種地!這個問題當時我也是有點想不通!最後也是沒有辦法街坊鄰居呢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本身就是我種人家的土地,不種他家的地不給他地租錢我也不虧什麼!經過兩三天的思想鬥爭我便欣然同意了!
流轉土地需要注意:他們是不是要改變土地的耕作性質!既把你們的土地從種植改成建設用地。對於土地的承包費用怎麼給,比如說承包時間5年,那得先收3年的錢!一定要把合同給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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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農孺子牛
實踐證明,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由於農村大批勞動力進城務工,農村棄耕拋荒現象日益嚴重。國家為了保障糧食安全,加快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行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讓農民成為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
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四十條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定書面流轉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承包方不得單方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土地承包法明確告訴我們,土地承包方把土地經營權一經流轉出去,並以簽定書流轉合同,土地承包方是不能單方面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除非有下列情形,(一)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二)棄耕拋荒連續二年以上的。(三)給土地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環境。(四)其它嚴重違法行為。土地流轉受讓方有以上四種行為,承包方可以收回土地流轉經營權。除此之外是不能單方收回流轉出去的土地的。
土地經營權流轉時要注意一,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指導下,必須是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違背承包農戶意願,不得損害農民權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簽訂書面流轉合同,使用省統一的合同示範文字。載明流轉期限最長不的超過承包合同剩餘期限。說明流轉費的交付方式,時間。糧食補貼,以及流轉期間的土地被徵用、佔用、徵收補償費的歸屬。以及流轉到期土地地面的地貌現狀等等都要說明,以免發生糾紛,到時難以說清,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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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齊東晏子
對於流轉出去的土地,農民能單方面收回嗎?流轉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早在2005年,國家就頒佈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對農村的土地流轉進行了規範。農村的土地流轉,是指對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在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按照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進行。
農民是土地的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物件和方式,流轉的收益歸完全承包方所有。 流轉的方式、期限和具體條件,由流轉雙方平等協商確定,達成流轉意向後,應當簽訂書面流轉合同,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辦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規範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轉關係應當受到保護。也就是說,按照正規渠道進行的土地經營權流轉,一般都會簽訂流轉合同,合同一旦形成,就受合同法的保護,農民不可能單方收回經營權。所以,為了減少土地流轉中的糾紛,農村土地流轉雙方應該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簽訂完善的土地流轉合同。流轉期限中,違約者要承擔違約責任。
但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又規定,承包方將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也就是說,農民之間因其他原因暫時沒有能力耕種承包的土地,可以將土地臨時交有其他人代耕,這種代耕形式雙方可不簽訂合同,只要雙方願意,承包方可以在一個耕種季節開始前,隨時收回土地,但如果受讓方對土地進行了投入,應該給予一定的補償。
而按照發正規渠道流轉的土地,如果受讓方違犯相關規定,比如受讓方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轉為其他經營,或者沒有農業經營能力,造成土地兩年以上荒蕪,承包法可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依法終止土地的流轉,即單方面解除流轉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另外,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超過期限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總之,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但是,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只能解決農民的溫飽問題,無法解決農民的致富問題,所以,農村土地經濟權的流轉,對於農業增產、農民增收,都是一個好的政策。但流轉過程中,流轉雙方一定要認真考察分析,簽訂合法的流轉合同,並報上級備案,以免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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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轉讓合法,就不能收回,否則就可以收回。如果轉讓的土地屬於集體土地,且系農用地,因土地轉讓行為系私下行為,未辦理相關許可手續,且轉讓之後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途,因此,土地轉讓行為是違法的。違法的土地轉讓行為是無效的,因此可以請求返還土地,如果對方受讓土地是要建房的,所以轉讓方也有過錯,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轉讓土地必須是土地使用權人。據中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0條的規定,承包方可以依法、自願、有償地流轉土地,任何人不得干涉。同時,中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也明確規定,土地流轉後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未經批准不得將土地用於非農建設。
《土地管理法》第4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由此,確立了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3條第1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並登記造冊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第9條規定了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