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納稅人持蓋有“一般納稅人”印章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和經辦人身份證明到稅務局辦稅大廳“發票領購視窗"領取“申請表”、《責任書》、《領購專用發票身份證明卡》(貼上領購人相片1~2人)。 (2)納稅人向“發票領購視窗”提交如下資料: ①填寫好的“申請表”(一式三份); ②簽訂好的《責任書》(一式二份); ③《領購專用發票身份證明卡》並附上領購人相片1~2張; ④“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影印件一份; ⑤企業的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⑥企業月銷售額和月需專用發票面額及用量的報告書; ⑦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一份。 (3)“發票領購視窗”人員經稽核資料齊全後,退回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副本、經辦人身份證、《責任書》,同時開具回執。 (4)憑回執到“發票領購視窗”領取《發票領購簿》、《領購專用發票身份證明卡》。 (5)納稅人憑《發票領購簿》、《領購專用發票身份證明卡》、加蓋有“一般納稅人”印章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到“發票領購視窗”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 (6)一般納稅人以後領購專用發票、除憑《發票領購簿》、稅務登記副本、《領購專用發票身份證明卡》外,還需報送上次領購已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經主管徵收稅務局稽核後,方可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 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稅務機關會監督納稅人在專用發票一式四聯(即存根聯、發票聯、抵扣聯、記賬聯)的有關欄目加蓋藍色印油的戳記後,方將專用發票交付給納稅人。戳記的內容有:銷售單位名稱、稅務登記號、地址、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及賬號等。 若是發票用完再需領購,1.電子開票系統列印本月的專票統計表(若有作廢票、負數票一併帶上)2.填具發票申請領購表,並加蓋發票專用章3.上月專票統計表(若有作廢票、負數票一併帶上)4.開票系統IC卡5.發票領購薄
(1)一般納稅人持蓋有“一般納稅人”印章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和經辦人身份證明到稅務局辦稅大廳“發票領購視窗"領取“申請表”、《責任書》、《領購專用發票身份證明卡》(貼上領購人相片1~2人)。 (2)納稅人向“發票領購視窗”提交如下資料: ①填寫好的“申請表”(一式三份); ②簽訂好的《責任書》(一式二份); ③《領購專用發票身份證明卡》並附上領購人相片1~2張; ④“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影印件一份; ⑤企業的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⑥企業月銷售額和月需專用發票面額及用量的報告書; ⑦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一份。 (3)“發票領購視窗”人員經稽核資料齊全後,退回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副本、經辦人身份證、《責任書》,同時開具回執。 (4)憑回執到“發票領購視窗”領取《發票領購簿》、《領購專用發票身份證明卡》。 (5)納稅人憑《發票領購簿》、《領購專用發票身份證明卡》、加蓋有“一般納稅人”印章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到“發票領購視窗”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 (6)一般納稅人以後領購專用發票、除憑《發票領購簿》、稅務登記副本、《領購專用發票身份證明卡》外,還需報送上次領購已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經主管徵收稅務局稽核後,方可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 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稅務機關會監督納稅人在專用發票一式四聯(即存根聯、發票聯、抵扣聯、記賬聯)的有關欄目加蓋藍色印油的戳記後,方將專用發票交付給納稅人。戳記的內容有:銷售單位名稱、稅務登記號、地址、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及賬號等。 若是發票用完再需領購,1.電子開票系統列印本月的專票統計表(若有作廢票、負數票一併帶上)2.填具發票申請領購表,並加蓋發票專用章3.上月專票統計表(若有作廢票、負數票一併帶上)4.開票系統IC卡5.發票領購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