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號的確定:
學籍號由16位構成,其中各位的意義為:
省市位(2位)+區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 +校驗位(1位)。
教委定義省市位和校驗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為:01
*區縣編號(2位): 注:由於北京撤縣改區,區縣程式碼隨之改變
*學校類別(1位):0=小學; 1=初中; 2=小學、初中並存學校(九年一貫制); 3=小學、初中、高中並存學校; 4=完中; 5=普高; 6=職高; 7=職普高並存學校。
*學校(3位):編碼由各區縣編制定義。注:這三位是學校編碼的最後三位,即學校自編程式碼。
*學生類別(1位):0=小學生,1=初中生,2=普高學生,3=職高學生,4=小學生(借讀生),5=初中生(借讀生),6=高中生(借讀生),7=小學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
*屆別(2位):按入學年度後兩位加學年制年度計算,為學生應畢業年度的後兩位。
*班(2位)、學號(2位): 編碼由各學校編制。
每個階段畢業後,都會在新學校重新辦理
學籍號的確定:
學籍號由16位構成,其中各位的意義為:
省市位(2位)+區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 +校驗位(1位)。
教委定義省市位和校驗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為:01
*區縣編號(2位): 注:由於北京撤縣改區,區縣程式碼隨之改變
*學校類別(1位):0=小學; 1=初中; 2=小學、初中並存學校(九年一貫制); 3=小學、初中、高中並存學校; 4=完中; 5=普高; 6=職高; 7=職普高並存學校。
*學校(3位):編碼由各區縣編制定義。注:這三位是學校編碼的最後三位,即學校自編程式碼。
*學生類別(1位):0=小學生,1=初中生,2=普高學生,3=職高學生,4=小學生(借讀生),5=初中生(借讀生),6=高中生(借讀生),7=小學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
*屆別(2位):按入學年度後兩位加學年制年度計算,為學生應畢業年度的後兩位。
*班(2位)、學號(2位): 編碼由各學校編制。
每個階段畢業後,都會在新學校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