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亂,在音樂術語中,自古以來就指樂章(曲)的尾聲。在《楚辭?涉江》的結尾處有“亂曰”的句式,並且《楚辭》“主曲一亂”的結構形式,一直沿用到魏晉時的“相和三調”;另外,《樂記》中有:“《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國語?魯語下》也有:“其輯之亂曰……”這些都是明確有“亂”的歌辭記錄。《樂記》中就已經指出了“亂”的音樂特性,“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文采節奏,聲之飾也。君子動其本,樂其象,然後治其飾。是故先鼓以警戒, 三步以見方,再始以著往,復亂以飭歸……”這裡的“先一再一復”表明了時序, 又因為“亂”與“始”的對舉關係以及後文的“樂終”,說明“亂”在樂曲中的位置,所以朱熹注《論語》說:“亂,樂之卒章也。”亂作為歌辭樂章總括性的結尾,與前面的主體部分比較,有篇幅小、句式短的特點,在內容上又有總括全篇的作用,結構上與主體部分分立,但“亂”的結構特 點與對應的聯章體正曲中的總尾聲相似。韋昭注《國語》曾提出“曲終變章亂節” 的立論,準確地說明了樂曲尾聲在音樂處理上的本質特徵,無論形式和內容,歌辭結尾與主體部分往往都呈現出明顯的對比,這正是“變章亂節”在歌辭記錄上最真 實的反映。現存有“亂”的曲子,大多為漢魏時期的樂章,晉宋以後的大麴中沒有用“亂”的記錄。“三調”中的“亂”在大麴中已轉化為與“豔”相對的“趨”,構成“豔一 曲一趨”的大麴結構。
答:亂,在音樂術語中,自古以來就指樂章(曲)的尾聲。在《楚辭?涉江》的結尾處有“亂曰”的句式,並且《楚辭》“主曲一亂”的結構形式,一直沿用到魏晉時的“相和三調”;另外,《樂記》中有:“《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國語?魯語下》也有:“其輯之亂曰……”這些都是明確有“亂”的歌辭記錄。《樂記》中就已經指出了“亂”的音樂特性,“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文采節奏,聲之飾也。君子動其本,樂其象,然後治其飾。是故先鼓以警戒, 三步以見方,再始以著往,復亂以飭歸……”這裡的“先一再一復”表明了時序, 又因為“亂”與“始”的對舉關係以及後文的“樂終”,說明“亂”在樂曲中的位置,所以朱熹注《論語》說:“亂,樂之卒章也。”亂作為歌辭樂章總括性的結尾,與前面的主體部分比較,有篇幅小、句式短的特點,在內容上又有總括全篇的作用,結構上與主體部分分立,但“亂”的結構特 點與對應的聯章體正曲中的總尾聲相似。韋昭注《國語》曾提出“曲終變章亂節” 的立論,準確地說明了樂曲尾聲在音樂處理上的本質特徵,無論形式和內容,歌辭結尾與主體部分往往都呈現出明顯的對比,這正是“變章亂節”在歌辭記錄上最真 實的反映。現存有“亂”的曲子,大多為漢魏時期的樂章,晉宋以後的大麴中沒有用“亂”的記錄。“三調”中的“亂”在大麴中已轉化為與“豔”相對的“趨”,構成“豔一 曲一趨”的大麴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