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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尤拉拉我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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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艾康沙棘人
合夥人也不一定一定會鬧唄,主要是看是否一起長期經營,如果一方只是股東不參與經營,那麼就有可能長期和平共處或者兩個人雖然都參與經營,但是一個強勢另外一弱勢,個有思路,我一個執行力強,也很容易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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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米豆媽媽愛烘焙
合夥之前必須要商量好規則哦,比如誰負責經營,誰負責外交,分工明確才能順利進行,否則一團糟最後都會說拜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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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戴雨濃
作為一個整天戰鬥在人性陰暗面的法律人來說,見到的合夥人變仇人跟喝白開水的一樣頻繁,這不今天的二位當事人就大鬧一把法庭,讓人唏噓不已。
兩位當事人均為女,一位姑且稱a,另一位姑且稱為b吧,兩位當事人呢,都是年過半百的中年大媽,胖胖的,看起來平時伙食不差,打扮也挺時髦洋氣的,目測應該是兩位準土豪。
a說自己是做服裝生意的,她跟b是好朋友,有一天b找到她,說自己有一個很好的轉錢專案可以投資,a說自己沒錢,b說她可以為a先行墊付。沒想到b真為a墊付了這筆投資款。a說自己最後受到了b的威脅,為b寫下了b拿著借條去墊付資金系對a借款的借條。這下好了,b拿著a出具給自己的借條將a送上了審判臺。要求a向自己償還代替a墊付的那幾十萬投資款,當然了,a當然不認可這樣的借款,然後,法庭就徹底成了他們吵架的地方,針鋒相對,異常精彩。
看吧,兩人說好的合夥發財,但是呢?當這個合夥投資的錢莫名其妙的被虧損掉之後呢?兩人的臉皮都被撕破了吧,然後各種難聽的話就開始往外冒,a說是那賤人求著我,讓我跟她借的錢,接著呢!b說是那王八蛋把我首先引進這個專案的……各種難聽的話,編的瞎話,叭叭的都出來了,庭審過後,連帶為對方代理的律師也罵個狗血淋頭……
看吧,這就是所謂的朋友,所謂的合夥,所以,大家一定要記住哦,合夥可以,但請一定先小人後君子,先行對各個事項約定好,留好證據。因為即使再好的朋友,在利益面前很脆弱,再牛逼的合夥,聚是非常態,散則才是真正的正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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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是有可能的,雖然常常有
畢竟每個人都是老闆心態
我覺得放寬心吧,太重的得失心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