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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講者理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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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輕雲淡274335792
只知道狗把小孩驚嚇了怎麼辦,小孩把狗驚嚇了又怎麼辦,昨天晚上出門遛狗,牽著繩子,回來的時候,路過廣場,看見人多,就把狗抱起來了,旁邊過來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直接上來就去摸狗,我告訴他不能摸,我家狗狗膽子小,很怕陌生人摸它,結果小孩不聽,又上去摸,狗狗不願意了,小孩直接就一巴掌打過去,把狗嚇壞了,如果碰到脾氣不好的狗狗,咬了,是不是又是狗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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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泳愛至臻
我呼籲這個社會不應該過分重視狗的權益,而嚴重忽視人的權益,如果狗的權益能凌駕於人的權益之上,那麼讓普通人在面對狗時,是不是要畏手畏腳,不敢與狗鬥,只能被狗咬,怕把狗打傷了或打死了承擔鉅額賠償,比如這條30萬的金毛,如果碰見一條,你是願意被狗咬呢?還是賠償30萬呢?在現在社會,一個人被狗咬,如果反擊還需要對狗的死亡或殘疾負擔鉅額賠償,但是,人被狗咬,對方卻只需要負責打疫苗的錢,這樣的對等條件,讓人在與狗相遇後如何自處,實在是個大難題。我希望現代社會是一個人比狗強的社會,而不是一個人不如狗的社會。如果狗咬人讓狗主人負擔鉅額賠償,而不是隻負責疫苗錢,那麼狗的管理一定會比較簡單了,正是現在人不如狗,人的安全比狗賤,所以,養狗的人才肆意妄為,只有增加狗主人的鉅額賠償,才能有效遏制狗傷人的事件。建議,只要是狗咬人,起碼50萬元起步,傷害超過50萬的按受傷害程度的2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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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寶龍長山
佛山殺狗者無罪,有功!理由: 一,這被打死的金毛是城鎮禁養的大型犬,肯定無準養證,屬於非法財產,且危害公共安全,能受法律保護嗎?二,按照《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沒登記辦證,或沒每年打疫苗的狗,人人可捕殺,狗主不得阻攔。三,按照國家《家犬管理條例》,沒打疫苗的狗均視為野狗,人人有權滅殺。這樣的非法物,無準養證,也不太可能每年按規定打狂犬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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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張利譜
,1、狗會咬人,這是事實,全國每年發生幾萬起狗傷人事件! 2、市民有權利和義務消除威脅及安全隱患,可以打死以自保,因為狗的存在對周圍市民的威脅是持續的且正在發生的,可以無責打死。 3、可以報警,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狗主人進行刑拘。並對狗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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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心態扭曲,狂悖顯擺誇炫極!自身脖子洗不淨,拉狗上街招搖去!小狗備小孩奶嘴,自稱爹媽喊寶貝!大狗似豺狼虎豹,專嚇路人圖刺激!父母快衣不遮體,狗穿短裙比基尼!家人吃清湯寡水,狗喂火腿肯德基!好逸勞惡成時尚,當雞做鴨覺最美!人前都人五人六,人後全被稱垃圾!現縱觀養狗男女,大多變態缺德鬼!是狗主壞狗名譽,惹人罵狗狗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