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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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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餘老師微課堂
二者同等重要。二者不是互相矛盾的,而是互相影響、互相作用的關係。一個有良知的教師擁有了懲戒權,可以更好地管理學生,更好地教育學生,有效地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有利於培養合格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有利於個人,有利於家庭,有利於國家,有利於民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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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快樂庭院
教育懲戒權與學生身心健康在現階段來說同樣的重要,在未來也同樣的重要。
百度搜索,教育懲戒權,是這樣解釋的:
教育懲戒是教師依據一定的規範,以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學生的不當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為目的,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近日《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提出,將保障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懲戒權。教育懲戒權作為立法賦予學校或教師的權力,是教育權的具體化,是對老師教育學生權力的保障。
由此可以明確看出:
教育懲戒權的主體人是教師。強調教師教育懲戒權的目的是保證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保證教師對學生教育的權力。
強調教師教育懲戒權的前提是,個人自我權力意識的過分主張,家庭對孩子過度保護影響到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影響到了老師對學生的正常教育工作。
教育懲戒不同於懲罰,但在現實中二者很容易引起異議。
學生身心健康,毫無疑問,主體人是學生,學生身心健康是老師實施教育懲戒權的目的。 學生身心健康就不會對老師教育懲戒有過度的牴觸,也不會輕易激怒老師用懲戒的方式進行教育。
老師教育懲戒權和學生身心健康是不可分割的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沒有孰輕孰重的分別。中國傳統文化中,一直預設老師對學生的教育懲戒權,在《大宅門》一劇中, 二奶奶眼看著白景琦被季先生打,雖然心疼卻很是佩服,季先生也不因為白景琦母親在場而免掉了對他的懲罰。唯有如此的家長和老師,才有了後來的白景琦。儘管這只是一個電視劇,可也是現實的縮影。
現在社會家庭普遍強調學生的自尊、自我,過分強調尊重學生、保護學生,讓教師對學生的管理畏首畏尾,導致學生為人德育很難,更多地傾向了知識,這樣下去知識和德育的教育失衡,會給未來造成更大更多的問題。為了防患于于未然,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必須要交還給老師和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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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暖和的窗戶
語文老師兼班主任的我,相信懲戒權和學生身心健康不是完全對立的。大機率的情形是,老師需要行使懲戒權的時候,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事情已經發生在先。比如:學習上不能有質量地完成作業,課堂上無視紀律,逃避勞動任務,校園欺凌……作為教育工作者,如果放任這些現象,才是真正地損害學生身心健康。
如何行使懲戒權?首先是教育工作者本身要認清懲戒的目的,使用合理的方式,讓懲戒有效果。懲戒的目的是讓學生認識到錯誤,對校紀班規、公序良俗、法律法規有敬畏之心。如果老師打著“為學生好”的大旗,不注意方式方法,做出有辱學生人格、摧殘學生身體的暴行來,“學生報仇二十年不晚”,讓公眾譁然的情景仍然會發生。
什麼是合理合法有效的懲戒方式?靈活性自然掌握在教師手裡。但具體制度必須由校方、主觀部門、政府部門甚至社會力量共同制定。這樣教育懲戒權才不會是空中樓閣。
從教二十多年,大體上的經驗是,調皮是學生的天性。可怕的是“調皮”的家長。比如,手機不進校園,很多學校都有這項要求。期末檢測,校方更是三令五申。偏偏有同學帶手機進考場,且現場作弊被抓。管還是不管?我校的做法一般是監考老師沒收,考試結束交給班主任處理。同事讓考生交出手機,對方不肯。同事是壯男,劈頭奪了過去……學生不依不饒,爭搶開始。推搡自然是有的,但不至於沒輕沒重的。結果引來家長咆哮。校方讓老師買水果登門道歉,賠償檢查費用……
家長的其他怪論也讓老師噤聲:“老師哎,我們就是讓他混個初中畢業,學習上你就別管那麼多了!”……一個“混”字,學生心領神會。老師還如何管理這樣的孩子?
熊孩子,家長不會管,校方不敢管,“社會管”的代價往往太沉重。
懲戒,只是手段。合理科學地懲戒才是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懲戒,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合作完成。
放縱,只會讓學生本人和學生家庭和社會承受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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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等仙人
教育懲戒權和學生的身心健康都非常重要,並且關係非常密切。教師對學生進行懲戒,就是對學生行為態度的修正,這有利於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前提是教師是認真負責的,對教育教學工作有正確的理解。現在討論最多的教師“體罰”學生的問題,其實是一個複雜的問題,老師為了教育管理學生,情急之下出手,情緒失控,由“懲戒”衍變成了“體罰”,這對學生的身心健康有沒有影響尚未可知,但這不可否定教師的負責任的態度。楊守梅老師不是被三連殺了嗎?後來發現楊老師非常的優秀,不就撒銷了嗎?難道三殺之前,不知道楊老師非常優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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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心理專家李一
教師的懲戒權與學生心理健康之間是共生關係,適當適當實時的懲戒不僅對學生心理健康無害,反而有益。
人,有自然屬性,也有社會屬性。自然屬性相當於自我,社會屬性相當於本我,只有自然與社會的自我與本我和諧統一,方可表現出超我。如果不能和諧一直,就是出現問題。比如:我看中別人的東西,我沒有,特想得到,我看人不在,想具為己有,這是自我。社會要求我我誠實的人,不能侵佔別人財物。這是社會對我的要求,是本我。我覺得透過自己的勞動,最終獲得自己心儀的物品。這是超我。如果我矛盾的,沒有遵守社會道德規範,甚至突破的法律底線。我就會被人不齒,也會受到法律制裁。
如何更好的規範自己的行為,實現個人身心靈和諧統一,個人行為符合社會道德標準。需要在一個人的成長中不斷被規範。如果表現出不符合社會規範時及時得到糾正,行為才能被社會接受。但自我與本我之間會出現衝突,本我戰勝自我,只有得到一定懲戒,因懲戒等惡性刺激,會使人行為得以改善。這就是懲戒。如果沒有懲戒,不規範或不良行為得不到糾正,反社會和違反社會道德規範行為表現就越來越明顯,最終很有可能越來越不被認可,甚至走向犯罪。
從社會心理學觀點看,人有逃避懲戒的心理傾向,做錯了事情,不願意接受懲罰和教育。這就導致問題得不到糾正,內心警惕性放鬆,行為更為隨意,社會秩序也會出現混亂。這不符合人人渴望社會公平公正的內心訴求。
心理健康的人,也是具有一定抗挫抗壓能力,對一點小小的批評都不能接受而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反倒更需大家理想認真思考的問題。一點小小的批評都接受不了,將來你在社會上還能抵擋風雨嗎?你還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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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學習力教育視點觀察
教育懲治權和學生身心健康並不是對立體。教育懲戒造成孩子身心傷害,其實是由過度使用懲戒權造成的。而把教育懲戒權和學生的身心健康對立起來,則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懲戒應該有度家長老師擁有對孩子的懲戒權,並不意味著可以濫用這種權力。在懲戒孩子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把握好這個度。
一是懲戒應該對事不對人。懲戒不應該以侮辱孩子的人格為目的,而應該是對事情發生本身做出相應的懲罰。在人格上家長老師和孩子是平等的,所以這一點一定要把控好。
二是懲戒應該事先有約定。很多老師和家長的懲戒是隨心所欲的,也就是看心情而定,這對孩子的成長是極為不利的。當你心情不好的時候,懲戒就過重,當你心情好的時候就輕飄飄帶過,這顯然對於孩子的成長很糟糕。
懲戒應該有監管任何權力失去監管,就很容易造成濫用。而懲戒權對於老師更好的行使教育權利是有極具意義的,不應該剝奪。把權力關進監管的籠子是最科學的做法。所以建議老師在行使懲戒權的時候有第三方在場,也就是有第2位老師在場,然後在第2位老師的監管下來行使自己的懲戒權,這樣就可以避免權力的濫用,從而造成家長學生的牴觸心理。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也就是避免老師在憤怒的情緒下做出出格的舉動,當去尋找另外一位老師來現場作證的時候,這個過程中很容易讓老師冷靜下來,從而更加恰當的實施懲戒。
所以懲戒權並不是洪水猛獸,只要我們能夠科學的制定規則,那麼懲戒就可以成為老師教育學生的一個利器,也可以避免學生遭受不必要的身心健康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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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河71937026
教師都遇到不守紀律的學生而大出手了,教育局見到不聽話的教師也會生氣啊!所以要懲戒教師重一點點啦!最近有人說教師體罰學生不應受處罰,你是學生的家長同意嗎?教師一有情緒就體罰學生出了傷害不受處罰,難道讓學生這個弱勢群體讓教師人為的傷害,這就是製造未成年人群的黑暗和疾苦,是無人性的無道德,真是狂妄自大,口出狂言。你傷害了學生法律不處罰你,那處罰誰去,不信你試試。為學生而跪是偉大的胸骨,是偉人的教育無私奉獻的教育。懲戒式的教育值得提倡嗎?懲戒了學生就成績好了,但給他的傷害是一生的,值得嗎?現在老師為了所交班級都比其他班級好,為了自己的成績以懲戒之箭指向學生,向學生在膽戰心驚的暴力環境下學習,學校學生越來越沒有自信了,最後變得沒有自信心的華人就晚了。不然日本人也敢小看華人,就是小時候被教師整成不自信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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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爾雅子
這不是二個矛盾的方面,可以互相促進。在一線做過老師的人都很清楚。現在空談的人太多,特別是所謂公眾人物,容易產生誤導。
回覆列表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教育懲戒權。教育懲戒權其實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都是長期存在的。古代私塾老師的戒尺就是代表著師者的懲戒權。由於在古代老師有著比較高的社會地位,全社會都形成了尊師重教的習慣,因此古代教師的懲戒權,被當成了理所應當的權利。只要孩子違反紀律,不按時完成作業,戒尺就直接打在手板或者屁股上了。
近幾十年來,隨著獨生子女政策的實施,以及文化大革命以後教師地位的降低,教師手上早就沒有了教育懲戒權。教師一些正常的教育手段也會被當成是體罰學生,有些教師因此也受到了處分。當然,我們並不排除有某些教師有體罰學生的現象,甚至有敗類禍害學生。
再來看看孩子們的身心健康。孩子在學校受教育,肯定就是要在學業和身心健康方面全面的發展,身心健康絕對是最重要的。但是這與教師有沒有懲戒權並不矛盾。
就像汽車,必須有油門和剎車皮一樣,一個孩子的發展,除了要受老師們的教育和鼓勵、激勵以外,在犯錯誤的時候也必須得到制止。懲戒就是在學生犯錯誤的時候,或者是不明白事物的是非的時候,給學生的一個警醒,促使孩子進行思考。這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反而是有利的。
所以,我是贊成給教師一定的懲戒權,當然這個懲戒權必須得到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