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時期的名字看似奇怪,諸如“黑臀”“重耳”“杵臼”等,其實古人取名字有他們自己的原則。一位博學多知的魯國大夫申繻說道:“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父為類。”申繻之言概括了先秦時期人們取名的五個基本原則。
“信”是指以孩子出生時的某些特徵命名,這既包括孩子的生理特徵,也包括孩子出生前後的特殊狀況。如晉成公姬黑臀,鄭莊公姬寤生。晉成公因生理特徵而得名,鄭莊公因難產而得名。
“象”是指以相似的事物命名,具體就是借用與孩子所擁有特徵相似的事物命名。這方面最有名的例子非孔子莫屬了。《史記》載:生而首上垿頂,故因名曰丘雲。即是說:頭頂凹陷,取名為丘。當然,這裡的“丘”字並不是如今表示的意思。據《說文解字》載:一曰四方高,中央下為丘。
先秦時期,“名”的存在只是為了提高此人的辨識度,實質上與數字並無多大區別,僅僅作為一個代號存在。所以先秦時期人們的名字顯得簡單粗暴,“黑白”“早晚”“狗蛋兒”都可以作為一個人的“名”。
顯而易見,我們不能在公共場合稱呼晉成公為“黑屁股”,這樣聽起來著實不雅。當孩子長大了,需要得到外界尊重時,就會為自己取“字”。《禮》雲: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並且所取之字多與“名”有關。如曾點,字皙;孔子,名丘,字仲尼;莊子,名周,字子休;李斯,名斯,字通古。
先秦時期的姓也頗有趣味。晉國姬姓,齊國姜姓,秦國贏姓,這些姓中都含有“女”字。這大約是早期母系社會的影響,人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所以姓中都含有“女”字。姓是家族的標誌,是永恆不變的。實際上,先秦時期的姓為數不多,僅有十個左右,且大多在商周以後亡佚。
“氏”與宗法制度緊密相關。當一個家族在分立家支時,一定會命“氏”,所以“氏”是可變的。命“氏”有多種方法,但主要有三種。一是以封地名為氏,如韓,趙,魏。二是以所居官職為氏,如“司馬史”,即為“司馬”氏。三是以祖父的“字”為氏,如齊文公之子字子高,其孫便以“高”為氏。
總的說來,“名”只是為了提高孩子的辨識度而起的代號,僅供家庭內部成員稱呼。而“姓”“氏”是展現一個人身份地位的重要標誌,一個高貴的“姓”或“氏”使聞者肅然起敬,禮讓三分,而平民則沒有姓氏。
然而我們對古人的稱呼是很混亂的,貴族男子並不以“姓”和“名”連稱。我們主要以三種模式稱呼貴族男子,一是“氏+名”,如趙武,屬趙氏,名武。二是“字+名”,如孫叔敖,字“孫叔”,名“敖”。三是“官名爵位+名”,如“公子小白”和“司馬穰苴”。除此三種方式,還有“國家+名”,“姓+字”,“食邑+名”等,總而言之,一切能與他們相關的事物都可以作為其稱呼。這便造成了我們在閱讀古籍時手足無措,其實很多時候各種稱呼都指向同一個人。
相反,貴族女子常以“姓”稱。秦國的公主,稱“某贏”,齊國的公主稱“某姜”,楚國的公主稱“某羋”。至於她們的閨名,肯定不會讓外界知道的啦。待她們出嫁以後,對她們的稱呼會加上其丈夫的諡號或封地名,如鄭莊公的母親是“武姜”,她是齊華人,姜姓。又身為鄭武公的夫人,便在“姜”的前面加上丈夫的諡號“武”。
秦時期的名字看似奇怪,諸如“黑臀”“重耳”“杵臼”等,其實古人取名字有他們自己的原則。一位博學多知的魯國大夫申繻說道:“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父為類。”申繻之言概括了先秦時期人們取名的五個基本原則。
“信”是指以孩子出生時的某些特徵命名,這既包括孩子的生理特徵,也包括孩子出生前後的特殊狀況。如晉成公姬黑臀,鄭莊公姬寤生。晉成公因生理特徵而得名,鄭莊公因難產而得名。
“象”是指以相似的事物命名,具體就是借用與孩子所擁有特徵相似的事物命名。這方面最有名的例子非孔子莫屬了。《史記》載:生而首上垿頂,故因名曰丘雲。即是說:頭頂凹陷,取名為丘。當然,這裡的“丘”字並不是如今表示的意思。據《說文解字》載:一曰四方高,中央下為丘。
先秦時期,“名”的存在只是為了提高此人的辨識度,實質上與數字並無多大區別,僅僅作為一個代號存在。所以先秦時期人們的名字顯得簡單粗暴,“黑白”“早晚”“狗蛋兒”都可以作為一個人的“名”。
顯而易見,我們不能在公共場合稱呼晉成公為“黑屁股”,這樣聽起來著實不雅。當孩子長大了,需要得到外界尊重時,就會為自己取“字”。《禮》雲: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並且所取之字多與“名”有關。如曾點,字皙;孔子,名丘,字仲尼;莊子,名周,字子休;李斯,名斯,字通古。
先秦時期的姓也頗有趣味。晉國姬姓,齊國姜姓,秦國贏姓,這些姓中都含有“女”字。這大約是早期母系社會的影響,人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所以姓中都含有“女”字。姓是家族的標誌,是永恆不變的。實際上,先秦時期的姓為數不多,僅有十個左右,且大多在商周以後亡佚。
“氏”與宗法制度緊密相關。當一個家族在分立家支時,一定會命“氏”,所以“氏”是可變的。命“氏”有多種方法,但主要有三種。一是以封地名為氏,如韓,趙,魏。二是以所居官職為氏,如“司馬史”,即為“司馬”氏。三是以祖父的“字”為氏,如齊文公之子字子高,其孫便以“高”為氏。
總的說來,“名”只是為了提高孩子的辨識度而起的代號,僅供家庭內部成員稱呼。而“姓”“氏”是展現一個人身份地位的重要標誌,一個高貴的“姓”或“氏”使聞者肅然起敬,禮讓三分,而平民則沒有姓氏。
然而我們對古人的稱呼是很混亂的,貴族男子並不以“姓”和“名”連稱。我們主要以三種模式稱呼貴族男子,一是“氏+名”,如趙武,屬趙氏,名武。二是“字+名”,如孫叔敖,字“孫叔”,名“敖”。三是“官名爵位+名”,如“公子小白”和“司馬穰苴”。除此三種方式,還有“國家+名”,“姓+字”,“食邑+名”等,總而言之,一切能與他們相關的事物都可以作為其稱呼。這便造成了我們在閱讀古籍時手足無措,其實很多時候各種稱呼都指向同一個人。
相反,貴族女子常以“姓”稱。秦國的公主,稱“某贏”,齊國的公主稱“某姜”,楚國的公主稱“某羋”。至於她們的閨名,肯定不會讓外界知道的啦。待她們出嫁以後,對她們的稱呼會加上其丈夫的諡號或封地名,如鄭莊公的母親是“武姜”,她是齊華人,姜姓。又身為鄭武公的夫人,便在“姜”的前面加上丈夫的諡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