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商品的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包括庫存產成品、外購商品、存放在門市部準備出售的商品、發出展覽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來料加工製造的代製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製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後,視同企業的產成品,也透過本科目核算。
企業(房地產開發)的開發產品,可將本科目改為“1405 開發產品”科目。
企業(農業)收穫的農產品,可將本科目改為“1405 農產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庫存商品的種類、品種和規格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庫存商品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生產的產成品一般應按實際成本核算,產成品的入庫和出庫,平時只記數量不記金額,期(月)末計算入庫產成品的實際成本。生產完成驗收入庫的產成品,按其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農產品”等科目,貸記“生產成本”、“消耗性生物資產”、“農業生產成本”等科目。
產成品種類較多的,也可按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其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可以單獨設定“產品成本差異”科目,比照“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
採用實際成本進行產成品日常核算的,發出產成品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
對外銷售產成品(包括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產成品),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發出產成品還應結轉產品成本差異,將發出產成品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二)購入商品採用進價核算的,在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後,按商品進價,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在途物資”等科目。委託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進價,借記本科目,貸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
購入商品採用售價核算的,在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後,按商品售價,借記本科目,按商品進價,貸記“銀行存款”、“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商品售價與進價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委託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價,借記本科目,按委託加工商品的賬面餘額,貸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按商品售價與進價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進價進行商品日常核算的,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採用售價核算的,還應結轉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
(三)企業(房地產開發)開發的產品,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時,按實際成本,借記“開發產品”科目,貸記“開發成本”科目。期末,企業結轉對外轉讓、銷售和結算開發產品的實際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開發產品”科目。
企業將開發的營業性配套設施用於本企業從事第三產業經營用房,應視同自用固定資產進行處理,並按營業性配套設施的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開發產品”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庫存商品的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包括庫存產成品、外購商品、存放在門市部準備出售的商品、發出展覽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來料加工製造的代製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製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後,視同企業的產成品,也透過本科目核算。
企業(房地產開發)的開發產品,可將本科目改為“1405 開發產品”科目。
企業(農業)收穫的農產品,可將本科目改為“1405 農產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庫存商品的種類、品種和規格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庫存商品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生產的產成品一般應按實際成本核算,產成品的入庫和出庫,平時只記數量不記金額,期(月)末計算入庫產成品的實際成本。生產完成驗收入庫的產成品,按其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農產品”等科目,貸記“生產成本”、“消耗性生物資產”、“農業生產成本”等科目。
產成品種類較多的,也可按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其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可以單獨設定“產品成本差異”科目,比照“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
採用實際成本進行產成品日常核算的,發出產成品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
對外銷售產成品(包括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產成品),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發出產成品還應結轉產品成本差異,將發出產成品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二)購入商品採用進價核算的,在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後,按商品進價,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在途物資”等科目。委託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進價,借記本科目,貸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
購入商品採用售價核算的,在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後,按商品售價,借記本科目,按商品進價,貸記“銀行存款”、“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商品售價與進價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委託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價,借記本科目,按委託加工商品的賬面餘額,貸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按商品售價與進價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進價進行商品日常核算的,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採用售價核算的,還應結轉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
(三)企業(房地產開發)開發的產品,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時,按實際成本,借記“開發產品”科目,貸記“開發成本”科目。期末,企業結轉對外轉讓、銷售和結算開發產品的實際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開發產品”科目。
企業將開發的營業性配套設施用於本企業從事第三產業經營用房,應視同自用固定資產進行處理,並按營業性配套設施的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開發產品”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