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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草沒河堤雨暗村

    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1770年出生於一個政府公務員家庭。1788年進入杜賓根神學院學習。1793年畢業後,先後在伯爾尼和法蘭克福當了七年的家庭教師。1800年到耶拿,與謝林共同創辦《哲學評論》雜誌。次年成為耶拿大學編外講師,四年之後成為副教授。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現象學》。1808至1816年,他在紐倫堡當了八年的中學校長。在此期間完成了《邏輯學》(簡稱大邏輯)。1816年,他被聘為海德堡大學教授。1817年,出版《哲學全書》(其中的邏輯學部分簡稱小邏輯),完成了他的哲學體系。1818年開始擔任柏林大學教授,1821年出版《法哲學原理》。1829年,黑格爾被任命為柏林大學校長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於霍亂。 《精神現象學》(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 1806 (See battle of Jena)   《邏輯學》 (Wissenschaft der Logik) 1812-1816 (last edition of the first part 1831)  《哲學全書》 (Enzyklopae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1817-1830   (分三個主要部分: 小邏輯、 自然哲學、 精神哲學)   《法哲學原理》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1819   《美學講演錄》(又譯:《美學》、《談美學》)   《歷史哲學講演錄》   《哲學史講演錄》   《宗教哲學講演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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