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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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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壹點靈
微博熱搜出現一個話題:“遠嫁的你後悔了嗎”翻開評論,才發現,那麼多的姑娘,為了愛情能有多麼奮不顧身的勇氣。我才是最甜的人-:我大伯家的我一個堂姐,嫁的就在老家附近,天天被她老公打還不敢回家,我二伯家我姐姐,嫁得可遠了可我姐夫對她可好了!遠嫁看的不是父母吧,看的是物件值不值得嫁。喬小西orange:自己十年依舊各種不適應,逢年過節回不去的心情,親人去世來不及回去的遺憾,閨蜜漸行漸遠,親友漸漸失聯,即使見面也無話可談……閒_人到人間:他愛你,你們吵架的時候讓著你,你和他們家父母親戚有矛盾時,他能永遠向著你,那麼我覺得的女孩肯定是值得。Amanda54005288:下輩子,叫他入贅!“曾經為愛奮不顧身,現在遠嫁的你後悔了嗎?”“遠嫁”這件事,23歲的女孩面對父母的不捨說:“我愛他,為了他,天涯海角我都想隨他去。”30歲的女人說:“說不好後不後悔吧,只是有很多遺憾的事情,也有很多一直不知道怎麼收拾好的心情。”有一個表姐,大學畢業就留在了北京,20多年過去,嫁在北京的她,已經成了一個北京人。剛結婚那兩年,懷了身孕,要帶著孩子還要照顧著自己工作繁忙的丈夫,等到孩子稍微大一些的時候,才帶著孩子和丈夫回了一趟家。她是獨生子女,從小教養著長大,結婚的時候,儘管姑姑姑父心裡不捨,但是清楚自己的孩子是個有主見的,再加上自己兩口子身體也還好,倒是沒有怎麼阻礙。可是這麼多年過去了,姑姑的身體越來越不好,走路對她來說都是一種負擔,可是姐姐,還是隻能兩年回來一次。“曾經為愛奮不顧身,現在遠嫁的你後悔了嗎?”我不知道姐夫對她好不好,在婆家的日子,又是不是過的平安喜樂。只知道,每次說起在遠方的工作和家庭時,她總是欲言又止的樣子。只記得,有一次和她聊天的時候,聽到她說,你呀,千萬不要學我,找個離家近一點的物件,還能常回家看看爸媽,他們有什麼事情,你還能搭得上一把手。有一個閨蜜,結婚5年了,她和她老公是大學同學,兩個人一畢業就和家裡攤牌要結婚了。儘管那個時候兩家老人都不同意,但是他們帶著各自的戶口本義無反顧的結了婚,兩個人帶著僅剩的1650塊錢,在杭州一干就幹了5年。辛苦的日子是有很多的,可是閨蜜說,想起每天回家的時候,不管多晚都能躺在他的懷裡休息,就覺得都沒什麼了。她說,現在還好,雙方父母身子還健康,他們正在努力賺錢,等買得起一套大一點的房子的時候,就把雙方的父母都接到杭州來。“曾經為愛奮不顧身,現在遠嫁的你後悔了嗎?”表姐已經結婚20多年了,似乎早已經不記得自己當初選擇遠嫁的原因,甚至還跟我們說,等她退休了,就到老家和姑姑們一起建一棟房子,比鄰而居,互相照應。閨蜜結婚也5年了,她和老公都存了一些錢,再加上雙方父母的積蓄,打算年底在杭州把房子首付付了,等交了房,裝修好,就把爸爸媽媽公公婆婆一起接過來。不論是表姐,還是閨蜜,做出遠嫁的決定,都是在自己對於愛情存有最美好的幻想的時間,只是一個人在長時間的生活中磨掉了對於愛情的幻想,而另一個人,在日復一日的奮鬥中對於未來無比憧憬。歸根結底,不過是閨蜜比表姐更會做“心理調適”罷了。“曾經為愛奮不顧身,現在遠嫁的你後悔了嗎?”馬克思說:一種美好的心情,比十付良藥更能解除生理的疲憊和痛楚。喜歡這件事,在荷爾蒙分泌最旺盛的時候,會讓你感覺能為對方做任何事,可是當這種激情退卻,換回浪漫的愛情變成一地雞毛。會除錯自我的人,比如我的閨蜜,總能想到更好的解決辦法,不懂得自我除錯的人,比如我的表姐,總是會在一次又一次的不開心中壓抑自己。心理調適在心理學上的意思,通俗來說,就是我們需要根據環境和自己的需要,對自己的想法和行為進行適當的改變。正如湖南師範大學心理學教授肖漢仕博士在課件中所說:每個人都要學會用4AS化解壓力:值得嗎?自我控制;為什麼?自我澄清;合理嗎?自我修正;怎麼辦?自我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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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造健康
合適自己的便是最好的。
自由戀愛固然是美好的,令人嚮往和幻想的。
可有些人真的不適合去自由戀愛,性格,心性,心理因素使他們需要父母往前推一把,推進戀愛之門。
而且需要父母推上戀愛之路的人還不少,沒時間,沒資源,不遷就他人,任性。父母只有不斷的安排,不斷的操心,之後才去被動戀愛。
不主動戀愛了,何談自由戀愛,只好苦了操心的父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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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陽光下的秋桃
你提的問題:自由戀愛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更傾向於哪一種?
我來說說個人看法和感受,不管你是自由戀愛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它們必須以心甘情願為前提,感情為基礎。
到了該談婚論嫁的時候,這兩種方法都可以選擇試試,還沒聽說僅憑傾向一種之說——成功的婚姻。
大家會說:我反對包辦婚姻,提倡自由戀愛,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有追求自由跟幸福的權利。
對,我們慶幸自己生在新社會,而不是舊社會。舊社會里子女的婚姻都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全全操辦跟掌控下,根本不知道對方長相如何?人品如何?婚後不知有多少對夫妻?將就過著同床異夢、名存實亡的生活。
希望你們看了文章後千萬別誤解,我沒有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好,要你們違抗父母的意思,反抗父母的主張。畢竟父母吃的鹽比我們吃的飯多,過的橋比我們走的路多,僅憑父母多年人生經歷、閱人經驗,就能使我們所不及。
而是說舊社會父母對子女包辦婚姻的舊思想。現今社會經過媒人介紹婚後幸福的夫妻有很多,兩人一見鍾情互生情愫開始自由戀愛,最後發現種種不適合、分道揚鑣的大有人在。
我崇尚並嚮往自由戀愛,但決不反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兩種裡面找到適合自己的人,才是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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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楚水閒客
傾向前者。
願意自由戀愛的是具備了現代意識,而遵從父母媒妁之言是傳統觀念。
前者注重自我價值的實現,後者注重維繫家庭血脈關係的穩定。
這實際上是兩種社會價值觀的博弈,其意義深遠。
前者注重民主意識,後者傾向於專制。
個人傾向於前者乃是現代社會的潮流和趨勢,是不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當個體成人之後脫離了監護人的保護,其個人的行為和意志是受到法律的保護,同時,也將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包括你的婚姻和家庭。
你可以將擇偶的權力轉與他人負責,但他人(包括你的父母和親戚朋友)並不承擔後續因婚姻(家庭)產生矛盾(甚至錯誤)的責任。
婚姻的自主是人類社會進步的特徵之一,因為,只有彼此相愛、彼此認可的婚姻才是家庭穩固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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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飄動的荷爾蒙
在父母哪個年代基本上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為那個年代只要會幹活能養家餬口就行了,很少有人去追求感情,所以很多人都是為了兒女對付過一輩子,
現在的年代很多年輕人都是自由戀愛,只有大齡剩女剩男才會在父母的安排下去相親,不同的是,現在的年輕人對自己的婚姻有自己的意見,不是一味的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感覺兩個人合適就會繼續相處
所以結論是,現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自由戀愛已經不是兩個獨立的概念,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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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友德
各有千秋。自由戀愛需要有廣泛的異性交往。過去的千金小姐養在深閨人未識。上哪裡去自由戀愛?只好是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現代青年人有自由,找物件也是關隘重重。父母逼孩子相親,也是父母之命,但沒有媒人,也是事倍功半。
現在固然有很多婚介公司,大多以婚託騙人錢財,
光棍需要媒人,媒人需要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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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靠山4
自由戀愛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兩者相比,理所當然選擇自由戀愛,因為透過別人介紹,或者自己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互相認識,相互瞭解知根知底,經過戀愛雙方認為合適,彼此相愛攜手共同走進婚姻殿堂,結成夫妻,建立一個新的獨立小家庭幸福美滿。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互相不瞭解,雙方陌生,象一張白紙一無所知,而且所找的人,根據父母意志偏面性較多,不一定是自己選擇喜歡的型別。再說此類做法,是舊時代的遺留封建意識濃濃,是違背兒女心願的包辦婚姻早已過時,隨著時代的飛速發展,早已被丟進了歷史垃圾桶,一去再也不復返了。總之一句話,自由戀愛生活幸福無比,比什麼都強。
我的觀點:在子女都心智成熟的情況下主張自有戀愛;在子女心智不成熟,經濟不能獨立的情況下,我主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原因:這兩種方式都不一定能給孩子一個美好的未來,但是,如果子女心智成熟的話,他們至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對未來有一定的期盼或者規劃,幾遍在以後的日子裡,會經歷一定的挫折,產生一定的矛盾,婚姻也相對來說是穩定的,這對於做父母的和他們自己以後的子女都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如果心智不成熟,經濟不能獨立,那又到了結婚的年齡或者奉子成婚,處於這種情況,孩子連自己的經濟都不能獨立,也不懂得什麼是家庭,更無所謂家庭責任感,還是選擇聽父母之命會合適一點,畢竟父母經歷的要比子女多得多。
PS:我是90後;麻煩您點個關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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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戀愛和父母之命都是與另一半認識和相處的一種途徑和方式。關鍵是另一半的條件和人品會不會讓你動心。如果父母非捆綁你非他不可,而你又對被捆綁的另一半不屑一顧,那必須拒絕。但此拒絕絕對不能讓自己衝動隨便委身於自由戀愛的另一半。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情,馬虎不得、衝動不得、遵命不得,任何人的說服只是建議參考而已,關鍵是你自己的內心到底對另一半愛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