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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此心安處33

    這主要取決於對方的償還能力,如果對方徹底沒有償還能力,你將無法實現債權,但可以看看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當然了,也存在其它拿不到錢的情況,這些情況需要你依法努力了。

  • 2 # 速保通

    當今高速發展的社會中,經濟基礎比重日益增大,因此經濟糾紛案件頻發。其主要原因多為:被告對原告的權益造成了損害,卻不願協商解決。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透過法院判決維護自己的權益。但這類案件中存在一個問題:原告打贏官司卻沒有得到相應的錢款。面對這種情況,我們應如何解決呢?如何才能保證法院判決的利益最終得以實現呢?

    一、為什麼拿不到錢

    1、主要是由於官司正在進行期間,被告把自己的財產轉移或者揮霍。導致法院在判決後,被告的表面執行財力不足,不具備支付賠款的能力,進而導致原告不能得到自己的相應利益。

    2、法院強制執行的財產有一定的侷限性,一般只限定為被告的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被告子女財產是不允許被執行的。以上都會對原告的利益造成影響。

    二、如何保證自己可以拿到錢?

    在法院作出判決前,為防止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原告可以在訴訟前或者訴訟期間向法院申請對被告的財產進行保全(即透過查封、凍結等手段限制被告對其財產進行處分)。但是,法律相關規定需要申請人提供一定的資產進行擔保,法院方可依申請進行保全。

    在保險公司保函擔保出現之前,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的方式主要包括:個人財產擔保、銀行保函擔保、擔保公司保函擔保等方式。但是這幾種擔保方式都有各自的缺點,比如:週期長、風險高、門檻高、費用也高,官司輸了風險自擔,不容易被法院認可等。

    相反,保險公司保函擔保可以減少風險、降低費率、提高效率,而且更容易獲得法院的認可。所以近兩年,越來越多的原告選擇找保險公司進行擔保。這樣可以保證原告在打贏官司之後可以順利拿到錢款。即使輸了官司也不用賠償被告的損失。

    此外,社會上提供訴訟財產保全服務的保險公司有很多。不過各家保險公司保險費率不同,法官對每個保險公司的認可度不同,需要提前諮詢。各家保險公司對案件和風險標的不同,所以對同一個案件有的保險公司會提供擔保,有的則不會提供擔保。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不同,比如有些案件標的額特別大,有些保險公司則可能無法承保。

    1、 節約時間成本

    2、 節約投保費用

    3、保障財產安全

    你對“打贏了官司拿不到錢”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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