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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皮啵絲帶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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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ILLSON39
其實,問題的本質就是:前者滿足了精神生活、後者滿足了物質生活的需要。如何選擇,取決於自己缺少的主要是哪方面,選取自己的短板,則可以達到相互的補充,從而豐富和完善兩個人的生活,使生活更加快樂幸福。
我認識一個老太太,是個很能幹的人,六十多歲了。據說她的前夫便是屬於第二種型別,不善言談,但家務事基本上是他包攬的,然而因為老太太本身就很能幹,所以總是挑剔,家庭生活並不是很和諧,不幸丈夫十多年前病逝了。
前幾年,孫兒孫女長大了,也不需要她照料,於是她認識了一個喪妻的老頭,在徵得兒女同意後,她與老頭一起生活。這老頭什麼家務都不會做,但很能侃,每天都給她講故事、講笑話,陪伴她聊天,而她則負責所有的家務。她覺得生活不再是孤獨寂寞的了,而是很開心、很快樂、很充實,因此晚年生活也很幸福。
我想說的就是,婚姻家庭中,本質上就是陰陽相合、陰陽互補的問題,所以,性格、能力、特長等,互補可能要比雙方擁有一樣的特長為好。
It"s an honor to share my views !
如果是我選擇的話,我肯定會選擇後者。
談戀愛本身就是風花雪月,花前月下,詩和遠方;生活就是戀愛過後的沉澱物,更多的是平淡。而我,是一個比較專注於生活細節的人。
在我看來,兩個人在一起,長時間維繫感情的方式,不一定就是那些浪漫的詩歌,而是經過生活的洗禮之後,還保持著一顆初心,我覺得,這樣的感情才更長久。
我覺得,一個男人肯為你洗手作羹湯,他肯定是愛你的,至少,他肯為你付出。
我的老公就是這樣的,在結婚之前,我們那個時候住在一起的,他不管上班還是休息,家務活兒他都包了,從來沒讓我做過什麼。他下班回來總是自己做飯,然後做好了叫我,有的時候真的挺暖的,有這樣一個人對自己那麼好。
所以,我會更鐘情於第二種哦!